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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半身人点点头,似乎对乔匹的勤快表示赞许。

“那时候天还没大亮,离吃正式早饭的时间还远,我打算先吃些点心垫垫肚子,忽然看见一个人影溜进了靠近磨坊那边的南瓜地,不一会儿,抱着两个长老南瓜出来,趟水过了河。”

众人七嘴八舌:“这么早!真阴险!难怪老也抓不到!”“你看见他长什么样了吗?”“可是,南瓜地周围都布下了夜蛛丝……”

乔匹摇摇头说:“没看到脸,而且那个人好像知道夜蛛丝布在哪里,一次也没有踩到。我跟着他进了柞树林,他老是兜圈子,我就跟丢了……刚才我回来,本来想汇报这件事,可是好饿,而且又到了午饭的时间,我连正式的早饭都还没吃,就、就先在磨坊后头的小厨房里开伙……”

众人都十分谅解地点头。

“我在吃饭的时候,看见这个,对不起,是这位,”乔匹指了指我,“陌生的女士,从河的下游走来,一手捧着一个长老南瓜,她一路东张西望的,还自言自语,我听见她说‘人呢’,那时候,正是神圣的午饭时间哪,当然不会有人在外面。后来,她就脱鞋过河,又穿鞋……我还在吃饭……再后来,我就听见大家说抓住偷长老南瓜的坏家伙了,我急忙吃完,然后赶过来,果然是抓错人了……偷长老南瓜的家伙,可没这位女士这么高大。”

众人沉默不语。乔匹又补上一句:“我没浪费食物。”

老半身人鼓励地拍拍他,说:“你做得很好。”

听完这席话,看着众人理所当然的模样,我不知该如何评价。也许这些半身人是把一日三餐当成宗教仪式来对待的。

“看来,是我们错怪你了,”老半身人面带歉意对我说,“年轻人,欢迎来到胖普屯,请让我们用温暖的床铺和丰盛的午……嗯,下午茶,来弥补我们刚才的鲁莽行为。”

人们一下子变得热情起来,连刚才被我打翻在地的那个半身人都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右肩膀,说:“真是抱歉哪!不过,你力气真大!”

这转变也太快了,我一时不太适应,有些手足无措。包里那位在我脑袋里说:“你可以接受。半身人就是这样的。”

好吧……我讪讪地道谢,把手里的南瓜递给老半身人,他自我介绍是胖普屯最年长的居民,毛姆·沃特金。众人七手八脚地过来帮我解开夜蛛丝的束缚,一边介绍说这种夜蛛是屯子这一带的特产,养在柞树林里,吐出的丝既长又韧而且完全透明不易被发现,怎么样质量不错吧哈哈哈,我抽着嘴角说确实不错呵呵呵。

毛姆的孙女豌豆花·沃特金主动提出负责招待我,我感激地对这个看上去十来岁、穿着浅绿色蕾丝套裙的姑娘连声道谢,跟着她走了,一时就没听见身后有人低声对毛姆说“是人类……”,而毛姆对那人使了个眼色,示意“那件事先不急”。包里那位听到了,他提醒我注意,顺便还说了些关于长老南瓜的事情。

第二十九章 名叫豌豆花的半身人女孩

(豌豆花·沃特金虽然是主动提出负责招待我的,但她并没有显得过分热情,也不像其他半身人看上去那么健谈,事实上,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对她说的客套话比她对我说的全部话还更多些。ww冰@火!中文

她引着我蹑手蹑脚地绕过南瓜地,弯弯曲曲地前行了一会儿,在一簇茂密的天南星科植物附近,忽地就不见了。我惊讶地低头观察,只见在层层叠叠的掌形叶子下,地面敞开了一个不到半米宽的圆洞,豌豆花小姐苹果似的小脸正在里面,静静地看着我,似乎在说:“你来不来?”

我犹豫了一下才刻意缩起身体凑上前去,她说了一句“别碰到蛇苞谷,有毒。”便转身深入洞丨穴。我想她说的“蛇苞谷”是指天南星靠近根茎的地方结的一些串状红色果实,小心地避过了。我犹豫是因为这个洞口看上去实在太小了,我甚至怀疑,这里只能允许瘦小的半身人通过,稍微胖点都不行,可是,从刚才围着我的半身人的体型来看,胖嘟嘟的人有不少呢。

好在,我的身材在人类中也属于格外瘦小的,而且连续在荒原上跋涉,显然又减了不少体重,竟然轻轻松松就钻进了地洞,踏在一块看上去十分干净的藤编脚垫上,不敢动了。因为我已经看到洞里是什么样子:内部比我想象的要宽敞一些,似乎是客厅,有四人套的桌椅,有高脚灯,壁上凿出的洞丨穴中摆放着瓶瓶罐罐;走廊和家具看上去完全可以容纳我这样身材的人,再胖一些应该也没关系;问题是,地上到处铺着毛茸茸的地毯,散发出温暖的香气——虽然主人径自走上去了,可她的脚是干净的;我现在浑身上下脏得恨不得往下滴泥浆,脱不脱鞋都没什么意义,我可不想直接踏在这么漂亮的地毯上。

豌豆花看了我一眼,露出了见到我之后的第一个微笑;她走过来,从门边的隔板上取下两片阴干的植物叶片,十分柔韧,示意我包裹住双脚,又顺手把洞口的木头门带上了,室内顿时显得十分昏黄。

“你想先吃点东西,还是先洗澡?”

“最好能先洗澡,太感谢了。『』”

她点了点头,引我穿过一段长长的甬道,进入一间小小的浴室,里面摆着精巧的木桶,边缘连着隔壁,似乎可以烧火。她在隔壁鼓捣了一会儿,热水顺着出口哗哗地流进了木桶;她又拿来了一套棉质的家常裙子,蓝色和白色相间,还有相配的围兜和长袜。

再次看见香皂、丨乳丨液之类的东西让我十分感慨。我没有直接爬进木桶,而是先站在下水口用木舀取水来洗,浑浊的水顺着脚背淌进下水道,这样洗了一遍,才坐进木桶,感觉热气把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蒸开了,我的力气随之流失,浑身像散了架似的又累又困。

我几乎睡着了(或许真的睡着了),直到豌豆花在外面敲门,说下午茶的时间已经过了,刚才毛姆爷爷差人来邀请我一个小时后共进晚餐。

我连忙从已经微凉的水中爬出来,把衣裤洗了,又把木桶连带整个浴室擦干,穿着豌豆花的裙子走了出来,除了比较短,竟然没觉得太紧。

她原本有些不耐烦,往浴室扫了一眼发现已经打扫过,似乎有点惊讶,朝我笑了笑,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倒也合身。把湿衣服给我吧,我拿到外面晾,今晚不会下雨。”

我向她道谢,她白白的小脸上露出一丝略微僵硬的微笑,说:“晚餐还得等一会儿,你如果饿,我在客厅桌子上放了一些食物。”

她去外面晾衣服了。我穿着长袜走在松软的地毯上,一路留心观察,越发觉得这洞里到处一尘不染,不知是不是半身人的天性,反正豌豆花小姐特别爱干净。

客厅的木桌上摆着一个小小的藤编篮子,里面有两块面包和几只烤马铃薯。我忍住把它们塞进背包的冲动,撕开一块面包慢慢地咽了下去。

“我从来没去过南方。”

豌豆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过身,看见她缓缓从洞口的方向走来,坐到桌边的椅子上,面对着我说:“是什么样的?”

“很荒凉,比这里差远了,”我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是这么觉得的。”

她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直觉告诉我她并不相信我说的话。

“那是什么?”她问,目光聚在我背包的侧兜上。里面是皮克西的弹弓。

“弹弓。”

“我可以看看吗?”

我拿出来给她,看着她翻来覆去地抚摩检查,脸上浮现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不过她什么也没说。

“皮筋好像是什么飞马的蹄筋。”我状似无意地说。

“银飞马。”她随口纠正道。

“你认识这把弹弓吗?”

“我怎么会认识!”她好像突然生起气来,把弹弓摔还给我。

“这是别人借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给他。”

她垂下眼睛说:“还什么还,既然肯借给你,就说明根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认识一个名叫皮克西的绿精吗?”

她好像被针扎了一样突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又坐回去,大声说:“不认识!”然后扫了一眼壁上的自鸣钟,一把拉起我:“都这个时间了,去爷爷那里吃晚餐吧!”

我跟着她走到洞口,她突然回过头,瞪着我:“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一会儿见了爷爷,还有在别人面前,不要提绿精什么的!不然……我可帮不了你!”

我诧异地看着她,愣愣地点头,她又不放心地叮嘱我一遍,才打开门率先爬出去了。我跟在她身后,钻出地面时发现外面不止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陌生的半身人男孩站在洞口两米外探头探脑,看见沃特金小姐出现了马上兴高采烈地叫了一声:“豆花!”

豌豆花恼怒道:“不许这么叫我!你来这儿干嘛?”

男孩一边咧嘴笑一边局促不安地踮着两只胖胖的小腿,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又换回来,“毛姆爷爷叫你去吃晚餐呢,我来看看你怎么还不来,嘿嘿,你照顾那谁,辛苦了。”

“那谁”从土里爬出来,拍拍手,知趣地站在豌豆花身后,刚想后退一步,被她拉住了手,说:“小心后面的蜂巢。”

我连忙回头,只见洞口除了那丛天南星之外,另一边的土堆下面赫然码着两片碗口大小的蜂巢,蜜蜂在上方嗡嗡嗡地飞来飞去。难怪这男孩站得那么远。话说回来,还真是危险重重的洞口啊。

豌豆花小心地关上洞口的木门,示意我跟着她走。半身人男孩蹦蹦跳跳地凑上前,被她呵斥:“别跳了,我屋里直掉渣。”男孩马上挺直手脚,像机器人似的老实跟着。

豌豆花和灰蹄——也就是这位男孩——在前,我在后,三人在丘陵间迂回地走了一小段路,绕过丛丛矮灌木,以及枝叶掩映下的许多个小木门,它们十分隐蔽,至少在我这个外人看来,不注意的话很难发现;有些关着,有些虚掩着,更 ...

(多则大喇喇地敞开着,偶尔探出半个身子,肩膀上是红扑扑的小脸,他们热络地彼此聊着天,看见我们经过,一边跟豌豆花和灰蹄打招呼,一边好奇地打量我。

我得以一窥这个居住密集的社区一隅,也算明白了之前为什么看不到人影,以及他们为什么瞬间就冒出来了——他们都住在地下。

第三十章 最后的晚餐

(带路的二人在一处巨大的树桩前停了下来,树桩上开着门,看上去像个斜放着的啤酒桶,门也比方才见过的都更宽阔些,可以容下两个我并排通过。『』

我以为这是毛姆爷爷的住处,其实是胖普屯的议会厅;虽说是议会厅,结果走下去发现里面并排摆着四张长桌子,桌边已经坐满了半身人,每人面前都堆着高高的各种食物——要说是餐厅也未尝不可。

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半身人们快乐地高举着木头杯子互相碰撞,金色的酒浆、白色的牛奶在灯火映照下溅出点点星斑;他们站起身子踮着脚去够桌子上摆得较远的篮子,从里面抓取大块的面包、烤鱼、苹果和紫色的葡萄,篮子就搁在手边,直到被另一个半身人探过身子拿走;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两三个搪瓷大盆,里面咕嘟嘟地冒着泡,奶油蘑菇混合肉类的香味挟在腾腾热气中扑面而来;每个人脸上都笑意盈盈,泛着满足的红光。

尽管是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我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毛姆爷爷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的上首,看见我们进来,马上起身招呼我过去——我的座位在他旁边,也就是说,我需要挤过这满屋子的陌生人和掼在地面上的酒桶牛奶桶,深入到半身人的重重包围之中;灯光足以让我看清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在动作上该吃吃该喝喝,但仍有不少人流露出一丝谨慎或者说戒备。安排这样一个座位,可以解释为对客人的尊重;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什么冲突,我是绝对跑不掉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当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便被人们推搡着艰难地挤进去了;豌豆花跟在我身后也紧贴过来,让我稍稍放下了心;灰蹄没能跟在豌豆花身后,而是被一个小伙子拦在了另一桌上,另有一个胖胖的男孩蹦跳着过来,用他圆滚滚的手臂不停地为豌豆花保驾护航。

晚餐十分丰盛,厨艺相当出色,我努力像周围的半身人一样轻松地大快朵颐,席间也一直没停下对筵席和主人的赞美;坐在我附近的,除了豌豆花,就是一些中老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劝酒劝食似乎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我还是零星拼凑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比如,后天晚上就是盛大的酒神庆典,方圆百里三个屯子的半身人们都会聚在北面的一处湖边,在仲秋最圆最大的明月之下,用丰富的祭品和助兴节目来供奉狄俄尼索斯,并在庆典上比拼祭祀水平的高下,得胜的屯子不但可以获得湖区一年的居住权,而且可以向另外两个屯子提出任何一个无伤大雅的要求,且对方不得拒绝;另外,当晚还将选出明年主持庆典的酒神女祭司,一般从当年获胜的屯子里产生,今年的女祭司来自东北边的麦隆屯。

提到麦隆屯的女祭司阿曼,男半身人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纷纷一边饮酒一边轻声叹息,显然在回忆什么的样子;我见豌豆花脸上露出淡淡鄙夷的神色,猜想这位阿曼多半是个大受男性欢迎的美女。『』

关于酒神庆典,跟包里那位告诉我的情报正好对上。据他说,长老南瓜是一种颇为少见的南瓜种类,口感好还是其次,重点是有个特征:一旦成熟,个头总是一般儿大,因此特别适合在各种庆典上摆造型,被视为祭祀用的珍品。胖普屯留着这么多成熟未用的长老南瓜,显然是在为一场大型祭祀做准备。

我向毛姆问起南瓜防盗的事,他面色沉重起来,犹豫了一下告诉我:长老南瓜很不好种,生长期长,采摘后不易存放,结籽率又低,好些年都难得见到了;为了能在今年的酒神庆典上拔得头筹,屯里的勇士们辛苦寻来长老南瓜的秧苗,为怕消息走漏遭到破坏,还特意把它们种在一大片普通的南瓜地里掩人耳目,悉心呵护了大半年,结出不多不少刚好141个长老南瓜,够摆一座七层的南瓜塔——到时在庆典上一露面,肯定能震住麦隆屯和曲康波屯。

随着仲秋庆典的临近,这些珍贵的长老南瓜也渐渐长成,议会厅成员们每天检查一遍,打算后天早上现摘现运往湖区。意外的是,前天在点数的时候,发现竟然少了两个。七层南瓜塔需要140个南瓜,现在只剩139个,可怎么办?大家正在发愁,当初寻来秧苗的勇士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家里还偷偷种了一株,本来想留着自己尝鲜的,可是光照不足,只结了一颗瓜,就贡献出来吧。

但大家还是对丢失两个瓜的事情疑窦丛生,前天晚上就在南瓜地周围布下了夜蛛丝,打了一夜的埋伏,小偷没有出现,南瓜的数目也没变少;许多人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而且反正南瓜塔还能摆七层,不免就有些松懈,昨晚只守到天刚蒙蒙亮便回去了;没想到,今天上午一点数,又少了两个!当时他们不知道看守磨坊的乔匹目击到了小偷并且跟踪进了柞树林,当即决定集体守株待兔,就这样把中午出现的我当成了偷南瓜的家伙……

问题是,我送回的两个长老南瓜在混乱中被砸碎了一个,现在又只剩下139个了,也再没有谁站出来说他可以贡献出私藏的长老南瓜。按照严格的南瓜塔摆放规则,除顶端外每一层都必须有完美等长的四个边,象征岁月四季和天地四方,也就是说,七层南瓜塔从上到下每一层需要的南瓜数量分别是1、4、9、16、25、36、49。如果偷工减料,酒神会生气的;差一个南瓜摆不出七层,就只能用91个南瓜摆成六层塔,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

毛姆有意无意地暗示我,由于砸碎长老南瓜这件事我也有份,现在屯子里部分居民对我很有意见,但是,“爱惜粮食”与“热情好客”是半身人的祖训,所以,只要我还在餐桌上,并不会有人来直接与我为难;当然,如果我毫不隐瞒地把一切事实都坦诚相告,他会在居民们面前替我多担待的。

我反正是第一次来灵境,便坦荡荡地承认自己来自人境,是一个学生,意外被卷进气旋落到胖普屯以南的草原上,顺着河流找到这里。我自觉这些话里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毛姆听了只是不动声色地继续喝着他的苹果酒,似乎并不完全相信。

我联想起之前跟豌豆花的对话,她也是疑心重重的样子,不禁认真地考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说的也不算谎话,只是略去了一些关于谜原的情节,为什么不能取信于沃特金爷孙俩呢?莫非,漏洞在于皮克西?

但是,豌豆花方才警告过我,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绿精,从她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她那句话中帮我的成分居多;特别是,绿精虽然是半身人的一种,但我已经注意到,来到胖普屯之后,我还未曾见到过任何一个绿精的身影,再联系豌豆花的那个警告……莫非,这个屯子与绿精有什么过节?

若果真如此,倒很好解释为什么毛姆等一众居民会对我的人类身份如此戒备——他们或许认识皮克西,得知他曾在草原上与一个人类有过“交情”,毕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实在不好说;比方说,要是皮克西把他的绿帽子送给了胖普屯的某位绅士,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传说中与那个绿精打过交道的人类一定也不怎么受欢迎。

...

但是,这一猜想仍然有几个不合情理的地方。首先,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皮克西才这么介意我的人类身份,应该不需要拐弯抹角这么久才对——直接问就是了,或者旁敲侧击也可以,有什么好顾忌的呢?除非皮克西</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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