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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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还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他不知道太初很有点牛脾气,她是那种一生只发三次脾气的女人,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欢香港。很小的时候,她来过一次,然而没有记忆。现在旧地重临,只觉地方狭小,人头涌涌,完全是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星期日中午的广东茶楼,尤其使她不解——“这么多人挤在那里付钞票等吃东西。”她笑。

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所以她这几天假期过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吓她,叫她当心变成一个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个上午。

当时太初照例陪母亲到小菜场去,父亲在公司,家中只有我与老佣人。

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处境,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索性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隔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丨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2)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分子,她从来没去过欧洲,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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