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说,“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怎么知道?”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仿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寸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丨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样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是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地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3)
第四部 玫瑰再见 (1)
两个姐姐趁圣诞节把我召到伦敦,说有重要的话得跟我说——“不得有误”。
我开着我那辆福士,自牛津赶去伦敦,格轰格轰,那车子像是随时会散开来似的,一路上非常惊险,我可以想像我自己站在高速公路中央,零下六度,冰棒似地截顺风车……太恐怖了,想想都发抖。
或许到了伦敦,我应当考虑换一辆新车。
小姐姐站在门口欢迎我,穿着时兴的黑嘉玛貂皮,面色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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