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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学霸》

第01章

(01

“时时,起来吃饭了。今天要去学校报到!才刚转到镇上一小,你不好好努力,肯定跟不上人家的学习进度。”

絮絮叨叨的声音,啰嗦而亲切。

孟时揉揉眼睛,有些疲惫地坐起身来。

她还是不能适应,自己竟然回到了九岁,正上小学三年级时。

窗外是白茫茫的一片,大雪给整个世界都裹上了一层银装,看起来有些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冰雪王国。

孟时苦笑,她现在难道真的不是在童话故事中吗?

现实中,怎么可能会有重生这样离奇的事情?

“起来了没?饭都要凉了。”

还是母亲鲁彩霞的声音。

“来了。”

孟时应了一声,就快速开始穿衣。

身上是穿着秋裤睡的,床边放着母亲织的毛裤毛衣,还有套在毛裤外面的牛仔裤,套在毛衣外面的厚布衫。

这里位于h省西南部n市的d县,因为地处中原,所以这里不像北方那样,有炕。

可以说,这里没有任何取暖设备,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穷。

村子里有去南方打工回来的人,都会带一些厂里滞销的毛线回来,便宜给乡亲们。因为这些毛线便宜,而且质量要比街上卖的好得多,所以村子里的女人们,都会买一些来给孩子们织毛衣毛裤,暖和。

当然了,这是岁数稍大点儿的孩子,不喜欢穿厚厚的棉裤,小孩子还是要穿夹了棉花做成的棉裤的。

曾经,孟时在去城里上高中时,看到城里学生们穿的都是很精致的保暖裤,非常羡慕,回来就嫌弃母亲织的毛裤丑,连看都不敢给同学们看见……

母亲终于舍得给她买一条保暖裤穿之后,孟时才发现,这所谓的保暖裤,根本就不保暖,只是穿起来很苗条罢了。

一边穿毛裤,孟时的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

“好了没?还磨蹭啥呢!”母亲等不及了,大声呵斥。

孟时深吸口气,赶紧答道,“好了好了。”

快速穿好了这一身看起来土得掉渣的衣服,孟时下楼。

父亲母亲已经在吃饭,弟弟倒是还在睡。

今天,是她从村小学转到镇小学的第一天,也是小学三年级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天。

因为爸妈终于在镇上,外围地带,花了两千块买了三百平方的地,盖了房子,一家四口都搬到镇上住了,距离镇上学校近,转学也是自然的事情。

这个时候转学远没有后世那么麻烦,镇小学也就是比村大队小学好了那么一点点。

吃过饭,孟时也不用送,就跟着门口几个小伙伴们一起上学去了。

周围低矮的房屋,还有那肮脏的街道,一切都昭示着,她是真的回来了。

孟时这会儿,满脑子都是自己曾经的人生轨迹!

小学到初中,她成绩还不错。中考成绩还行,只差几分,交了些钱上了县一高。但是高中,她的成绩却急剧下滑,原因很多。然后,高考结束,她考上了一个三本,学费高昂。

家里没钱给她上学,再加上在外打工的弟弟要结婚,就更没钱了。

于是,她大学上了一个学期,还不到二十岁,就辍学嫁人了。

为了金钱嫁人,又能嫁到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家庭?

三十四岁,她死了。

一睁眼,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九岁时。

孟时甚至有种心如死灰的感觉。

难道说老天爷还嫌她过的不够,要让她再重新尝一遍如此人生?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恨不得现在就一头撞死算了。也免得父母养了她那么多年,对她寄予最殷切的盼望,甚至让弟弟未成年就早早出去打工挣钱,给她上学。

可是最后,她却用那样不堪的成绩回报他们!

冰冷的风刀在脸上划过,生疼。

“嘭!”

她鼻子一酸,紧接着冰冷的雪花在她的脸上散开。

鼻子很疼,脸也很疼。

然而,正是因为这刺激的疼痛,让孟时的头脑在一瞬间清醒了起来!

她到底是在想什么?

曾经,她在嫁人之后,看了当年很多穿越重生的小说,最最渴望的事情就是,一觉醒来,自己能回到十年前。她曾经跟神明祷告,如果真让她回到过去,她一定不会浪费曾经的学习时光,不会辜负父母的期望,也不会糟蹋了自己的人生!

而今,她竟然真的梦想成真了。

老天爷没让她回到十年前,反倒是让她回到了二十五年前!

她难道不应该兴奋激动吗?

反倒是在这儿胡思乱想!

孟时好像是在忽然之间,就豁然开朗了。

这不是她梦寐以求的重生机会吗?

真的摆在了她的面前。

难道她要如此浑浑噩噩地再走一遍曾经让她后悔厌恶至极的人生路?

不,绝不!

她不会再放任自己的人生被自己糟蹋。

深吸口气,依旧酸疼的鼻子,让她的头脑越发清醒起来。

机会终于摆在自己的面前,她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后悔!

“孟时,你在发什么呆!”

邻居家的小伙伴尹笛冲她大叫。

“孟时被你砸傻了。”对门住的孟莎莎笑嘻嘻地说道。

孟时忽然一笑,直接抓起地上的雪,团了一个雪团子,朝尹笛砸去……

重新坐在小学的课堂上,孟时觉得很新鲜。

对于孟时来说,小学的事情,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她根本就不记得多少。

但对于这个小学三年级的老师,她的记忆还是很清楚的。

教语文的班主任杨老师,最喜欢体罚学生。

体罚学生在这个年代也是最正常的,不听话的就打手打屁股……

孟时也被打过,所以记忆犹新。

想到这些,她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

体罚学生的老师,她只遇到过两个,一个是现在这位杨老师,另一个则是初一时候的老师。

只不过两者还是有不同。

如今这时候,小学三年级也是要上早自习的,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钟上课,起点下课回家吃饭,八点再上课。当然,晚自习不用上。

这位杨老师喜欢给学生们规定时间,比如说必须要早上五点四十到学校,晚到的话,要被罚钱。一次罚五毛钱。作业完不成打手,上课说话打屁股……

第一天上课,发书,老师随便说点什么,就算是完了。

回家之后,妈妈鲁彩霞就忍不住问道,“感觉怎么样?能不能跟得上?”

孟时一笑 ...

(,“妈,你就别担心了,我肯定每次都考个第一名回来。”

“你就吹吧。”口气是讽刺的,但孟时能听得出来,妈妈是很开心的。

妈妈是很能干的人。

爷爷奶奶不顶事,没给爸妈他们留下任何钱财等物,甚至就连爸妈结婚,都没几个钱,全靠外婆家帮持。

这些年,爸爸开三轮车,跑县城到镇上的运输,拉客拉货。妈妈种地喂猪……

存了一些钱,再外借一些,硬是花了两万块,买了镇上的地皮,并且盖起了楼房。

虽然这会儿已经是89年了,但是两万块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真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些事情爸妈自然不会跟她这个孩子说,她只知道,爸妈还账就还了很多年。

还曾经因为借城里三姑家的钱,一时半会还不上,被三姑一家好是看不起。

现在住到镇上了,地还要种,但也不能就靠种地。

所以能干的妈妈又做起了小生意,泡豆芽。

豆芽菜很便宜,贵的时候,比如说春节,三毛钱一斤,便宜的时候才两毛多钱一斤。

种豆芽很麻烦。

家里一楼最封闭的一间内屋,里面修了一个个水泥池子,八十公分见方,一共大约有十来个池子。

要先把黄豆泡在水里泡胀,然后把烂的虫咬的半个的豆子都拣出来,最后把黄豆分开倒在水泥池子里。

接下来就是一天七八遍浇水。白天就不说了,晚上睡觉前浇水一次,半夜再浇水一次,早上还要浇水……

而且因为豆芽需要合适的温度,所以泡豆芽的房间门,在冬天的时候是用厚厚的褥子盖住的,里面放着煤炉加温。

卖豆芽一般都是上午,卖到中午就不卖了。

有时候两盆豆芽,一盆黄豆芽一盆绿豆芽都能卖完,有时候就剩不少。

看着妈妈忙着拣豆泡豆,孟时忽然说道:“妈,中午吃面条吧,我去做饭。”

“啥?”

鲁彩霞有些傻眼。

孟时有些惭愧。

农村的孩子,真没几个不会做饭的,尤其是女孩子,更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学习做饭。

可是她呢?

小时候一直住在外婆家,外婆最疼爱她,根本不舍得让她做什么。

外婆家距离村大队小学只隔着一个水塘,她一直到上小学二年级,都是在外婆家住着的,被外婆宠爱的什么活都不会做。

今年转到镇上上三年级,才没住在外婆家了。

当然,她不会做饭。

“饿了?稍等一下,我把这盆豆子拣完就去做饭。”鲁彩霞根本没把孟时的话当回事,只以为她是在说胡话呢。

孟时也不说什么,穿过堂屋,往厨房走去。

第02章

(鲁彩霞把豆子拣完又泡上水,才往厨房走。

刚走过来就看见,孟时正站在凳子上,很费力地轧面条呢!

鲁彩霞赶紧走了过去,“你还真做呀,我看看你和的面咋样,别浪费东西。”

孟时已经把和好的碎面轧成型了,只要再多轧两遍,把面轧成光滑整齐的面片,再用箅子出成面条,就可以了。

“不干不湿,还行。”摸了摸面,鲁彩霞有些讶异,“时时你啥时候学会轧面的?”

孟时笑笑,“妈你轧吧,我没劲儿了。”

说着,她就跑出门去。到楼上放着花生黄豆玉米等粮食的屋子里,从一个蛇皮袋里抓了一大把榨好晒干的芝麻叶,用开水泡上。

芝麻叶是去年夏天,芝麻最旺盛的时候摘下来的嫩叶子,在水里轻轻地焯一下,再放在水泥地板上晒干,收起来,能一直吃到来年。芝麻叶很嫩,泡着也很容易泡软。

泡好了再搓洗两遍,就可以备用了。吃的时候,可以放点油炒一下,或者直接放滚水里和面条一起煮,也可以在滚水里煮一下,再拿出来放盐和蒜凉拌,怎么样都好吃。

芝麻叶面条,很香,她也一直都很喜欢吃。

只是后来,因为芝麻的产量不好,旱了涝了都不成,容易绝收,所以人们大部分都改种玉米花生了,很少人种芝麻,再加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钱了,也懒得再费时费力地弄芝麻叶。

孟时甚至都记不得自己上一次吃芝麻叶是什么时候了。

“今儿咋这么勤快?又想要钱了?都没见过你这样的,天天要买本儿买笔。”鲁彩霞很是奇怪。

好吧,这也不能怪谁,这个年纪嘴馋的小孩子,哪个不是天天都想要一毛两毛,买个零嘴?

借口就是买本儿买笔买橡皮之类的,家长心里都跟明镜儿似得。

孟时无奈,“妈,我啥都不干的时候你说我懒,我帮你干活你又说我太勤快了。到底咋办?”

“你这丫头!”

……

中午吃饭的时候,鲁彩霞用一种很……很难形容的口吻跟孟青山说道,“你闺女都会做饭了,今天这面条就是她轧的,芝麻叶也是她炒的。”

“是吗?真长大了。”

看着父母,孟时心里暖得好像是点了一团火。

她的父母,一直都是最好的父母。即便她是个女孩子,也一样费尽心力供她读书上学。她中考的时候,差了四分不够一高的录取分数线,父母交了几千块的借读费,让她上了一高。

然后是高考,她彻底失利,只考上了一个三本,一年的学费就要两万块。

父母还是咬咬牙,给她上了。

然而在下学期的时候,弟弟要结婚,刚巧一个亲戚说要给她介绍一个人家,家里条件不错,想找个有学问的媳妇……

她辍学结婚了。

因为这个,她怨了父母很多年。

在她终于也为人父母之后,才想通。

她有什么资格怨恨父母?

父母在她身上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远远多于弟弟。

她的人生,是她自己糟蹋的,跟任何人无关!

孟时深吸口气,脸上露出一个微笑。

不一样了,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小学的课程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对于她来说,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

而且,孟时也很郁闷。

小学三年级,实在是不需要她多努力去学习的。

这些东西,她的基础很好,真的很简单很简单。

她总感觉自己的时间是浪费了!

可是让她跳级的话,她也不愿意。

她不想让自己成为异类,哦不,天才。

她并不是天才,只能算是个一般聪明的孩子罢了,她不想因为自己暂时的领先,而被冠上天才之名。

其他的孩子或许会因为一些名头而开心激动,但她不会。

盛名在很多时候都是累赘!

那么,现在上课的时间也不能浪费,她能做些什么呢?

青春小说。

没错,就是那些带着蛋蛋忧伤疼痛的青春期文字。

说起来,孟时一直的语文成绩都很好,尤其是作文,经常能得高分。从小学的时候,就喜欢看各种书。从小学时的童话故事、作文书,到初中高中时候的青春文学等等的,还有读者文摘杂志名著,她什么都看。

后来结婚之后,她实在是无聊到要发疯,她就爱上了网络小说。

小说中那瑰丽的世界,填补了她内心的孤寂。

她也试着写小说。

刚开始效果很不好,因为她是按照那种青春文学的方式写小说的,言辞之间都是无病□□,根本不符合网络小说的节奏。

后来她看得多了,慢慢地自己也摸索出来了。

渐渐的,她的网络小说也写的不错,甚至好的时候能月入两万多。

她很开心,用这些钱给父母买礼物,逢年过节的时候给他们邮寄一些钱……

正是因为有这些经历,孟时才会想到要写青春小说。

当年的《花季雨季》,还有《青春旋律》等等,可是无数青少年们,尤其是女生们,最喜欢的杂志了。

当然了,这些东西对于小学生来说,还是太遥远了。

想好了之后,孟时就打算开始写大纲。

可刚要动笔,她忽然又停住了。

不对劲。

她刚才就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只是一时之间没想起来到底哪儿不对劲。

这会儿,她终于醒悟过来了。

那些蛋疼的清纯疼痛文字,会流行,会因为某四超级流行,但不是现在!

孟时暗自敲自己的头,真蠢。

现在是89年啊,不是99年!那什么花季雨季的有没有创刊还不一定呢,这些东西她可记不住。

深吸口气,她开始把目光瞄准别的杂志。

她印象之中,大约这个时间段,她所能记住的杂志还有其他三本,《小说月刊》、《科幻世界》和《今古传奇》。

第一是《小说月刊》,她差不多已经忘了其中的很多故事,不过到底还能记得,这杂质一般都是写实的现实主义小说。这里对文字的洗练程度要求,绝对是很高的,而且这里的小说往往都是以小见大,来反应社会现状人性善恶等等的。

怎么说呢,这样的小说,孟时写不出来。好吧,就连抄,她也抄不出来。她当然还记得一些很精彩的现实主义故事,问题是,她记住的只是故事,写出来的感觉肯定不对。

《小说月刊》,pass。

第二是《科幻世界》。

这可是她的大爱啊。高中的时候学校阅览室里有 ...

(很多期的《科幻世界》,她基本上每一期都不会错过。只不过那时候还只能在书本上看看,到了后来,电影的场面越来越宏大,科幻就更让人情难自禁了。

但凡是火热的精彩的科幻影视,她基本上都看过。不过到了后来,小说倒是看得越来越少了。

相对来说,科幻对文笔的要求不是太高,对故事的设定,和科幻元素的要求,就比较高了。

不过,这恰恰是孟时擅长的,或者说,是因为她见过太多新奇的科幻设定了,所以这个应该可以写得出来。

第三,《今古传奇》。

这份杂志算上基本上都是通俗小说,曾经,她最爱的就是武侠版。

这个时候的武侠还是纯武侠,如果她加上一些玄幻的元素……也不知道行不行。

纯粹的武侠,孟时以为,庸梁古已经把能写的都写完了,完全想不到既有新意,又吸引读者的。

可如果加上了玄幻内容,书的新意倒是有了,就是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读者能不能接受!

思来想去,孟时还是决定把第一份稿子,投给《科幻世界》。

那么要写什么,就也是个问题了。

一想到科幻,各种大片就在她脑子里转。

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卡梅隆的《终结者》,也有了《异形》《深渊》等等的。

她所能想到的最厉害的一本就是,《侏罗纪公园》。

没错,《侏罗纪公园》是一位作家的书,写于1990年,也就是明年。91年的时候,开机,由斯皮尔伯格拍摄,93年上映。全球票房高达九亿美金!

这样的经典之作,孟时自然看过,还不止一遍。

想象一下,这片子是93年在上映的,孟时大概是在97年左右的,当时是跟《泰坦尼克号》一起看的,所以时间上还能记住。

在接触到这些片子之前,孟时在国内看到的就只能是《地道战》《金沙江》这类的影片,可想而知,在最初看到这样的大片时,对孟时的冲击力有多大。

看了一遍又一遍,她甚至能完全记下每一幕的剧情!

深吸口气,孟时已经决定了,就是它了。

她开始动笔,在纸上写提纲……

第03章

(孟时对《侏罗纪公园》的故事走向很清楚。

当时因为太感兴趣,她还专门找过原著小说看。电影因为篇幅问题,并未把小说中描述的全部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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