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宵夜,林徽因也跟着一行人来到了陆公馆,林徽因才意识到,感情自己也就是一平平常常的女人,这里才是大观园,美女多了去了,最神奇的居然看到了电影明星阮玲玉,我的娘恩,林徽因平时电影中才能见到的明星就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林徽因也不大不小有些名气,众女们纷纷上前认识这位传说中的才女。
第237章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
林徽因在佘美珍的运作下暂时住进了陆公馆,白天和佘美珍到工地,我们暂且不表。
陆尔杰在如梦会馆会客厅召集了马素贞,马永贞,樱木三位主教练,询问这一段人员的训练进度,总体上来说,每天都有进步,三位主教练把所学倾囊相授,悉心教导,队员们成长的很快,但缺少的是实战经验,这是不争的事实,现在至尊如日中天,无人敢鋝其锋芒,队员们基本没有对手,所以也无从检验。
陆尔杰要求召集全部队员回来,他要开个会,精武门的教练也要参加,精武门不属于至尊,目前是合作关系,至尊选派的一百名队员有一半在精武门研习武术,平时大家分开训练,偶尔也合在一起交流,在交流中互相学习,队员间小的切磋是经常性的,教练之间也是互动频繁,年底两队要进行比武,所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陆尔杰曾把擒拿手以及一招制敌的绝技教给了双方的教练,再由他们传授给队员,前一段又到部队进行了射击等训练,可以说队员们确实进步很大,武要练,枪要练,现代战场,不会打枪那等于白瞎,不就要会打,而且要打的好,打的准。
双方人员召集齐后,陆尔杰面对演武厅齐刷刷的人头,首先讲了几句鼓励的话,然后话锋一转,眼神灼灼的扫过每个队员的脸庞,语气加重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通过近半年多的训练,已经认为可以了?”
没人回答!场下队员们静悄悄的,不敢回答老板的问话。
“这么没自信!认为可以的,就举手!我看看有多少人。”陆尔杰微笑道。
场上果然有队员举起了手,但是寥寥无几,那些举手的队员看到别的队员都没举手,也慌忙放下了。
陆尔杰说道:“认清自己最重要,举手的或许认为真的不错了,没举手的或许认为自己还不行,当然也不排除不好意思举手的,但是,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那么,你们为什么认为自己不行呢?又怎么认定自己可以呢?”
陆尔杰提高音量,对着排成几队的队员吼道:“你们到底行不行?”
“行!”队员们齐刷刷的大吼回答,气势十足。
“很好!”陆尔杰大喊:“一个人可以没有丰富的物质,但是必须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动力,我希望你们回去后每天对着镜子面对自己大喊三声,我行!”
“我需要你们呐喊出来!”陆尔杰胳膊用力一挥。
“我行!我行!我行!”一百名队员齐声大吼,声震瓦宇。
“对,就是这样,但是。。。。”陆尔杰突然话锋又一转:“自信的基础是实力,没有实力在身,自信就是盲目的自大。”然后他随便一指一名队员:“你,如果要你对付普通人,你觉得你能对付几个?”
“10个!”那名队员大声回答。
“你呢?”
“20个!”
“10个!”
“如果对方有枪呢?”
队员们不知该如何回答。陆尔杰笑着说道:“我们也有嘛!我们的枪更好,子弹更多。”队员们轰然大笑。
“你们有的说能对付10个,20个,这很好,可是如果是更多的敌人,被围攻后,结果是什么?结果是你们就翘辫子了,这又是为什么?”陆尔杰停顿了一下:“因为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只能对付小部分人,假如我们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我们的威力就会更大。”陆尔杰举起嫩白的手掌,握住拳头,说道:“拳头只有握紧打出去才有力量,我需要的是一个团队,就好比少林十八铜人阵,有进有退,有攻有守,分开能各自为战,完成任务,联合能相互协同,既消灭了敌人,又保全了自己和队友,你们明白了了吗?”
“明白!”队员们齐刷刷的回答。
“你们不明白!”陆尔杰摇摇头,说道:“成为一个整体,做到进退防守自如,不是想当然,是长期在一起练习的结果,才能做到队员之间产生默契,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明白队员的意图,知道该怎么做,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教你们几种手势用语,你们不需要交流,只需要比划手势就知道该做什么,每天半天练习默契,半天练习搏击,晚上两个小时的夜间射击训练,早晨一个小时的突击越野训练,怕不怕苦?”
“不怕!”队员们心气很高。
“最后,我送大家一句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队员们哄堂大笑,陆尔杰摆摆手说道:“不要笑,这足以说明队友的重要性,只有你们个个优秀,才能做到完美。”
陆尔杰的训练来自现代军方,当然非常的新鲜,马素贞等人真是大开眼界,他们就是练武的,对于军队的训练方式,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教练们也不例外,每个人都和队员一起参加训练,陆尔杰教给他们的是全新理念,不仅好玩而且易学,尤其是默契训练,有游戏的成分,确实寓教于乐,极大的激发了队员们的兴趣。
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要想得到令自己满意的效果,三个月的时间,陆尔杰几乎天天和队员们在一起,一起摸爬滚打,一起训练,无论武技,射击,游泳,攀爬,越野,偷袭与反偷袭,定点拔除,小队突袭,狙击,情报获取,身体心理,反应能力,配合默契度,都迅速的提高,队员之间经常性的搞偷袭反偷袭训练,无论是针对队员还是教练,已经成了常态化,不管教练的武技多高,当面对队员偷袭时,也会招架不来。当然,所有的教练中,樱木是最不怕偷袭的,所以,陆尔杰经常让樱木搞偷袭,队员们防不胜防,总是被樱木教练搞的全军覆没,就是在这样的以全新理念指导下的高强度训练,陆尔杰的所谓特别部队真正有了实质内容。
第238章 组建狙击队
陆尔杰询问了杨少将关于狙击手的训练情况,杨少将说:“中国目前还没有狙击手,也不懂何为狙击?”
“我要求从德国进口1000支狙击步枪,你能不能办到?”陆尔杰问道。
“恐怕很难,据我了解,这种狙击步枪威力大,德国政府都是以猎枪的名义生产,如果要购买,必须通过政府行为才能实现。”杨少将皱眉说道。
“尽最大的努力去完成,需要通融的资金不是问题,政府层面我们搞一个捐赠仪式,给些钱。另外我们至尊派300名队员到德国,接受德国军方的系统训练,这有没有难度。”陆尔杰问道。
“难度是有,不过都可以克服。”杨少将说道。
“既然这样,那就辛苦你多努力了,总之,要完成。”陆尔杰郑重的说。
“好,我会全力去做。”杨少将保证道。
陆尔杰的手下有几千人,一百名特战精英,人虽少,却都是精英。还要从中挑选出300名队员来,远赴德国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参加过军事训练的人纪律性,服从性,组织性更强,而且300名都将是狙击手,狙击步枪那时只有德国有,都是步枪改装的,日本侵略中国后,淞沪会战时遭到中国军队狙击手的狙击,士兵被狙击手打死的不计其数,后来,日本人才把自己的三八大盖改装并安装了先进的光学仪器,还学习中国军队的做法,给中国军队于重创。陆尔杰尽管拥有21世纪的军事理念和训练手段,但是,要想在上海如军队那样大规模的操练队伍,显然不太现实,如果能派几百人到德国接受一年半载的准军事训练,这些人就会成为生力军,再加上自己先进的军事训练方法,无疑将非常的强大。
狙击手的作用毋庸置疑,关于购买狙击步枪和派人员训练之事,相信银弹攻势和至尊皇朝高层的人员运作,也不是难事,于是,人员挑选成了重中之重,至尊皇朝的手下,或多或少的接受过简单的训练和培训,要求身体素质好,头脑反应灵敏,心里素质过硬。所有这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杨少将们的运作能力很强,办事效率奇高,难度逐一克服后,半个月后,人员的选定名单完成。至尊采取速战速决的策略,以防夜长梦多,在一个秘密的夜晚,300百人的队伍在杨少将等人的带领下,秘密飞往了德国。
1000支狙击步枪,不是个小数目,德国方面答应会分批运送过来,一个月后先期运送来200支狙击枪,十万发狙击子弹。与此同时,至尊的商业活动也进行的有条不紊,有声有色,至尊制衣厂三分厂成立,专门生产成衣。影视方面投拍的电影进展顺利,进度很快。至尊研发基地主要设备已到位,目前研发人员正努力公关,爱丽丝甚至鼓动了美国的几个这方面的专家加盟了至尊的研发事业,这无形中加速了研发的进度。
狙击步枪到位后,一百名特训精英被拉到了荒郊野外进行训练,至尊皇朝在军队的几个少将更是心痒难熬,从来没见过这种武器,于是和至尊商量,拉上了几个军营的部队参与训练,大家真正见识了狙击枪的威力,最震惊的是至尊的枪法,那是百发百中,枪响靶落,闪转腾挪间,随意抬手,就能命中目标。特训精英们大受鼓舞,个个热血沸腾,情绪高昂,训练的越发的刻苦。
陆尔杰的野心更大,这种狙击枪如能仿制,他完全可以提高狙击枪的性能,但是,去哪里造呢,只要有钱就好办事,通过政府内部高层和军界的努力,陆尔杰联系上了当时的兵工厂负责人,他来画草样,兵工厂秘密试制,但是所有工作都不在兵工厂完成,都是在秘密厂房日夜攻关,光学仪器可以从日本,美国,德国采购。那时的黑帮组织是如何获取枪支的,第一,走私,第二就是自制,有技术人员,有机床就能完成。
陆尔杰精力充沛,队员们不知道那样的小身板怎能如此的变态,无法解释的现象,队员们都把老板当神明一般的存在,如果是个大人,还好解释,可是他太小了,但是理论与实践知识丰富的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陆尔杰并没有要求队员要对自己绝对的忠心,他所做的一切使得队员们觉得如果不对老板忠诚,那猪狗都不如,老板让他们跨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老板的一言一行都充满神秘与魅力,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老板存在的,这是至尊高层经常灌输的理念,能够成为老板的御用保镖,这样的荣耀对每一位队员都是最大的奖赏,至尊的福利待遇相当的好,他们根本没有后顾之忧,自从选上特训队员后,除了有限的执行了几次任务,每天就是训练训练再训练,老板说的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有些读者说了,这主角也太牛逼了吧,一个小孩儿而已,其实我们要清楚,陆尔杰来自21世纪,20世纪的身体,21世纪的思维,主角穿越之前来自中国最神秘的组织龙组,平时接受到训练我们可以想象,我的笔墨描述的都是最基本的不能在基本的东西了,关于军事方面咱也不太精通,龙组成员恐怕接受的训练都是变态级别的。而且主角具有异能,来到旧中国后,又成为具有几百年基业的天门圣子,不用怀疑主角的强大变态,我们需要这样一位主角,在电视剧的人生里大展男人雄风,泡尽美色,拯救人类嘿嘿。
男人有男人的责任,我们不能天天钻在女人的裤裆里逞威风,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男女之间,就是征服与被征服的过程,当你觉得征服了某位女人时,其实也是被对方所征服,就说我们的主角吧,上了很多女人,但没有一个说要抛弃哪个女人的,为什么,还不是被女人征服了,是被女人的柔情蜜意被女人的美貌和肉体征服了。而且还甘之若怡,沾沾自喜。
第239章 林徽因与互撸娃的故事
林徽因住进陆公馆后,就不想再搬出去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与群分,陆公馆里都是美女,而且个个知性漂亮,每天还能听到不同的趣事,陆家小少爷,陆公馆的小主人那是多才多艺,思维开阔,很多理论与思想自己比不了,尤其喜欢他嘴里说的新名词,神马都是浮云,哇塞,我靠!给力,爽歪歪,2货,2逼,囧,不要羡慕哥,哥只是个传说,羡慕嫉妒恨,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次奥!美眉,土鳖,变态,女女,百合,gay,查水表,小清新,恐龙,帅哥,耍帅,小萝*莉,熟*女,黑木耳,白富美,矮矬穷,吊丝,卧槽,逆袭,虐心,围观,顶,打酱油,撸主,基友等等真是数不胜数,往往这些语言说出来,众美女们都是一头雾水,结果经过小家伙一番解释,于是,咱们的陆公馆就热闹了,美女们一说话就是现代网络用语,那真是让陆尔杰有时候感觉像是回到了21世纪。
林徽因自认为思想开放,但是几个月来的公馆生活,每天都会给她带来全新的感受,也很愿意和小家伙聊天打屁,觉得其乐无穷,有心的林徽因还把这些用于搜集起来,加以整理,并加上注解,发给了自己的好友陆小曼,惹得陆小曼回信说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她,并强烈表示对林徽因“羡慕嫉妒恨哦!”呵呵。
尤其是众女们的穿着,那是引领潮流之典范,无论是外套,内衣都是时尚的结合品,超短裙,紧身裤,甚至露脐装,还有漂亮的制服裙,女仆装,都是震撼人心的衣服,对林徽因的冲击太大,也由最初的不敢接受到慢慢接受,林徽因可以说是几个月受到的洗礼,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而且,有些产品市面上有的根本没有,紧身裤上市之初,几乎无人未津,但是经过陆尔杰一番大肆的宣传和模特展示,现在已经渐渐的成了潮流了,女人们纷纷脱下旗袍,紧身裤又成了紧俏商品。陆尔杰的女人们是在尔杰的威逼利诱下穿上的,穿上以后最开始不适应,但却是非常的好看,回头率百分之200哦。爱美的女士们大胆的尝试后,于是就成了流行,这个夏天,上海继续刮起至尊产品旋风,欧美的订单都排到了明年。美国的爱丽丝几乎是这边一出好产品就要求陆尔杰寄过去几套,据说,爱丽丝上美国杂志封面几乎每期都上。爱丽丝的穿衣打扮也成了时尚的代名词,至尊和爱丽丝家族的联营合作也到了最佳状态!生意火爆的不得了,风靡欧美时尚界。
至于露脐装陆尔杰并没推向市场,女孩子们也是在家里穿穿,争奇斗艳,有大胆的也偶尔穿上去街上溜达溜达,顿时会成为小报记者的目标,大肆的拍照。等到媒体炒作的满天飞,吊足胃口之后,露脐装又大力推出,新产品让人应接不暇,透不过气来,时尚的上海女士们,名媛们更是疯狂追捧至尊的产品,一时间,陆尔杰在至尊成了教父级人物。
说实话,至尊制衣厂的产品研发人员根本就是个摆设,不用动脑,完全等着老板灵感一来,新产品马上就有了,欧阳倩等埋怨无用武之地,完全跟不上尔杰的节奏。
更让林徽因不好意思的是内衣产品,蕾丝情趣,丁*字裤,薄,露,透,自己说什么也不敢穿,佘美珍晚上穿着的时候,林徽因眼馋的不得了,性感,暴露,时尚,说不出的风情难掩,诱人心魄,这些产品都是尔杰的杰作,这是林徽因不敢想象的。尽管以前也听说过尔杰的故事,晓得他是神童,天才!但是变态的天才没见过,陆尔杰就是一个。
林徽因感觉自己沉浸在思想的海洋里,接触到最前沿的东西,每次写信给陆小曼都发一通感慨,说自己每天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有趣,幸福等等。
林徽因还把陆尔杰为小红,依萍创作的歌曲歌词都抄下来,说是这些歌词堪比徐志摩的诗词,唯美有意境,或幽远,或平实或生动,有一次聊天,陆尔杰嘲笑徐志摩一无是处。这些过分的话对于崇拜徐志摩的林徽因来说,是大不敬,但是自己却一点也没有生气。因为她心里的天平倾向于尔杰这一边,给老板陆尔杰比起来,那个徐志摩或许真的一无是处吧。
天下的雨好大,外面电闪雷鸣的,不过,这不影响陆尔杰和小囡囡的心情。
“互撸娃,互撸娃,七个葫芦爆菊花,鞭打滴蜡,都不怕,啦啦啦,啦啦啦。。。。”陆尔杰有摇头晃脑的唱着这首歪歌,两手扶住囡囡的小手,乐的囡囡小身子一蹦一蹦的,就是跳不起来。
“老板,你这是唱的什么歌啊,旋律这么好听!”林徽因从楼上下来问道。
“这首歌吗?”陆尔杰顿了顿,笑道:“说起这首歌,还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徽因姐姐想不想听听?”
“想!”林徽因像个小女孩,对着客厅里的其它人喊道:“快来呀,听老板讲童话故事了。”
在家的梦萍,茹萍依萍三女都围了上来,甚至有几名无事可做的女仆都围了上来,陆尔杰清清嗓子,把小囡囡抱在怀里,说道:“好吧,这个童话故事老长了,我一天说一段吧。”
于是,每天听咱们的陆尔杰讲互撸娃的童话故事成了陆公馆一道独特的风景,这小子编故事的能力极强,而且,前世没少看这个动画片,烂熟于心,再经过咱们的小家伙一通编,那时讲的有声有色,精彩不断,悬念重重。尽管小囡囡不会说话,但是每次陆尔杰讲童话的时候就格外安静,这小家伙难道能听懂吗?呵呵。
林徽因感慨连连,有心的徽因心里有了主意,每次尔杰讲的时候就记在心里,然后再回到书房飞笔疾书,于是,民国时代,就有了民国版的互撸娃,因为,林徽因写出来后,又让尔杰修改了一番后,就投稿了!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反响奇好,又是童话连载的方式,一时间洛阳纸贵,让某家报纸迅速成了名报,而我们的林徽因女士居然成了专业撰稿人。这可苦了我们的陆老板,因为,林徽因孽待他,理由是,必须没事就讲故事给她听,然后她在投稿整理出版,最后赚大钱,嘻嘻!
第240章 说说陆振华
王雪琴与凌菲干妈等人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算算也有八个月了,所谓十月怀胎,瓜熟蒂落,王雪琴是生产过的,而凌菲可是第一次,论年龄算是高龄产妇了,又是头一胎,内心喜悦紧张并存,陆尔杰的新别墅聘请了专业的医护团队,莉莉干妈和清雅的身体不用自己操心,自有人家那边的家里人伺候,这小子,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还能安然无恙,不得不说,莉莉干妈和清雅干妈的表演功夫极好,要让自己的老公相信是自己的亲骨肉可不容易。
王雪琴与凌菲挺着幸福的大肚子,每天优哉游哉的,就等生产了,陆尔杰对她们照顾的无微不至,小红小菊和新招的女仆更是不敢有丝毫松懈,再加上医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命,绝对万无一失。
陆尔杰是个“男人”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男人做事是对女人最大的保护。陆振华其实最郁闷,老婆回老家好几个月了音信全无,如今的陆府除了仆人就是尔豪了,梦萍茹萍偶尔才回来住一天半载的,陆振华数次问起王雪琴的情况,甚至要派人去一趟王雪琴的老家,把她给找回来。陆尔杰对老爸说,工厂离不开你,还是我派人跑一趟吧!陆振华想想也是,就听了儿子的话,于是陆尔杰妆模作样的派人出发了,几天后,手下回来报告,说太太的养母生了大病,没多少日子了,王雪琴想在床前尽尽孝,等到老人家咽了气,打发了就回来,时间或许会到年底也说不定。有小红和小菊还有儿子派的亲信保镖伺候左右,一切安好,让老爷再等些日子,太太还说如果老爷寂寞了,可以在外面找女人。
话说这王雪琴从小由于家里穷,小时候送了人,亲生母亲在几年前都已经去世了,剩下唯一的养母生活在乡下,要说作为儿女的,尽尽孝道是理所应当的,陆振华也没有怀疑,王雪琴的养母陆振华是见过的,也曾在陆府住过一段时间,是一位老实巴交的乡下女人,以前,王雪琴性格专横跋扈,整天弄的陆家鸡飞狗跳的,养母却劝不动女儿,又看不惯养女的做派,所以,气愤之余回到了乡下,就再也没有过来往。王雪琴转了性子,学会孝顺了,而且,还容许陆振华找女人,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要说这陆振华是男人,也有生理需求,但是陆振华有个情结,就是找女人有自己的标准,不是说这女人长的漂亮他就上,陆振华是个孤儿,生活非常艰苦,常常到大户人家去做工。维持起码的生活,17岁时进了一个大官家当马童,大官有个女儿,名字叫萍萍。萍萍虽然是个清朝的女孩,但因父亲是个外交官,萍萍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喜欢穿西式的骑马装,常常穿一件红色的骑马装,非常漂亮。陆振华对她着迷了,为了配得上萍萍,他拼命地练字习武,希望能配得上她。陆振华虽然地位低贱, 却和萍萍产生了刻骨铭心的爱,但是后来萍萍的父亲不答应这门亲事,鞭打陆振华,萍萍以命相抵,陆见状发誓打一片天下给萍萍,待到他打下天下之日,便来迎娶萍萍。萍萍的父亲对陆振华说你马上去打天下,你打到了天下再回来,打不到天下永远不要回来。萍萍对陆振华说我等你,我永远都等着你,我不会辜负你的,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你。天下并不好打,陆振华没想到这一打就是十五年,十五年以后陆振华成为了马玉昆的左右手,是个清末的将军。他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萍萍,但是等他回到萍萍家,方才得知萍萍在十年前为抗拒父亲安排的婚事,穿着陆振华最喜欢的骑马装,跑到经常与陆见面的回廊上,举枪自尽了。 陆振华眼见清廷腐败,又深受萍萍去世的重大打击,伤心之下,决定反清起义,同时他收集长得稍微有一点像萍萍的女人,就像收集邮票一样,眉毛、眼睛、鼻子、脸庞,只要有一分像她,他就娶进门来。
??
转眼到了民*国,他成为了司令,也有了七位夫人。他在大街上认识了依萍的妈妈傅文佩, 傅文佩的眼睛长得像萍萍,过了一年后陆振华在戏院听戏,看见了唱戏的王雪琴长得像萍萍, 便娶了王雪琴。每个新娘都要穿着骑马装拜堂,因为萍萍爱穿骑马装,她们都是萍萍的替代品。陆振华说过长得最像萍萍不是他的太太们,而是傅文佩的大女儿,依萍的姐姐——心萍,所以陆振华最疼爱心萍。在心萍身上发生过两件事, 可以证明陆振华最疼爱她,心萍小的时候发生一件事,陆振华要杀了犯错的士兵, 心萍为他们求情,陆振华就没有杀他们了。心萍十几岁的时候,和陆振华在大街骑马,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一个小女孩, 心萍跳下马去救小女孩,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心萍,心萍对陆振华说爸爸我们以后不要在路上骑马了,陆振华答应了。
依萍的姐姐心萍在七年前也就是主角未穿越前已经死了,死在了哈尔滨,所以,本书中是不会出现心萍这个角色的,有读者会失望我同样也失望,但是我没有起死回生的能力,遗憾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
陆振华曾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人统治欲很强,可是自从有了尔杰这么一位变态的儿子,陆振华的性子也改变了不少,那种大家长作风,大男子主义,在尔杰面前无力施展,尔杰的神奇表现,陆振华相当的满意与自豪,任谁有这样的儿子不自豪骄傲是假的,就连尔豪这段时间看起来也像模像样了,现在成了著名的撰稿人兼编辑,听说还是受小儿子的影响,陆振华真心服了儿子,儿子是真龙下凡,专门来帮助陆家的,如今的陆家那可是党政军炙手可热的人物,国民政府不止一次的想委任他职务,甚至远在南京的老蒋都下了命令,必须担任,不得推脱,经过和儿子商量,尔杰答应了,最开始尔杰是反对的,但,如果老陆能在国民政府里担任一官半职,也是不错的事情,起码能获取第一手的信息,利用政府做起事来也顺风顺水不是。比如杜月笙就在国民政府担任要职。再说,陆振华担任的也是个虚职,没有实权,说白了挂个名义而已,无非是政府笼络这样有影响的家族的一种</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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