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8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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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姑姑。”路子允对她轻轻颔首。

“哎。”唐涟漪笑着应了,往路子允的口袋里塞了个红包——这是改口费。

萧朗月静静站在一边,含笑看着这一幕,时间过得真快啊,她刚认识谢清欢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转眼就要嫁人了。

她看得出来,路子允不是个重欲好美色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身边连个伴都没有,就算路家枝繁叶茂财大气粗,欢欢身后也有道格拉斯家做后盾,总能hold住的。

所以,一定要幸福啊,最好的朋友!

路子允顺利得接到新娘子,迎亲的车队又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半月湾豪宅。

婚礼的正经仪式是在路家大宅里办的,参加这道仪式的只有双方最亲近的人,比如路家的几位姐姐,地位超然的身家舅舅,以及路子允母家的意味表姐,而谢清欢这边来了唐家父子几个。

沈清之跟唐起作为双方家长,接了两人敬的茶。婚者,结两姓之好,由此达成。

之后所有的人乘飞机到路家名下的度假小岛,在那里举行形式上的婚礼,随后便是婚宴。

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在邀请之列:路家那边不仅有远近世交,还有一些得力下属,谢家那些在文化艺术界有些声名的远亲,道格拉斯家在这一天仍面无表情的阿依莲带着一众身高一米八以上,面容起码英俊水准以上的下属到场,鼎星的股东以及玛丽三世。

让谢清欢意外的是,林萱居然也来了,用的还是玛丽三世那张请柬。

宾客都已经就坐,就等着新人。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唐起挽着谢清欢走上红毯,路子允就站在牧师身前,微笑着等她走过来。

谢清欢在路子允眼中一直是好看的,经过精心描画之后更是美得不可方物。他们早些时候就领了证,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夫妻了,但今天却是昭告天下,谢清欢是他路子允的妻。

唐起一脸郑重地将谢清欢的手放到路子允手中,看路子允带着她转向等候已久的牧师。

请的这位牧师显然时常经历这种场合,业务十分熟练——路子允向来低调,谢清欢也不是个喜欢在这种时候标新立异的,为了保险起见,结婚誓词选的是最大流的那种。

“路子允先生,你愿意去谢清欢小姐为妻,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路子允沉声道:“愿意。”

“那么,谢清欢小姐,”牧师又转向谢清欢,依旧是同一句,“你愿意嫁给路子允先生,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谢清欢镇定道:“我愿意。”

“好。”牧师悄悄松了口气,看来这次婚礼十分顺利,没人抢亲,也没有旁的意外,“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路子允跟谢清欢交换完戒指,就没牧师的事儿了,剩下的节目有专业的婚庆司仪来主持。

来参加婚礼的人,起码也是一方俊杰,哪怕本身不是八卦的忠实爱好者,对路子允跟谢清欢的爱情之路也都有几分好奇——谢清欢如今身价不菲是不假,但他们俩刚认识的时候,她可还是个半红不黑的小演员呢。

将恋爱的那点破事儿说出来让大家伙乐呵乐呵,向来是婚礼的一道不可或缺的流程。就算是因为家族联姻需要而结婚,在这个时候,也必要要绷住所有的演技来秀恩爱。

所以,进行到这个环节,听司仪问起,低调含蓄如路子允,也毫不含糊,爽快地道:“我对她,一见钟情。”

司仪听了这话,微微一怔。谢清欢的面容搁在普通人里边,算是极漂亮的了,但搁在美人里面,就不那么出类拔萃了。这么看来,路七爷所谓的一见钟情,必然不是因为脸了。

“那谢小姐呢?”司仪看向谢清欢。路子允跟谢清欢的这场婚礼,来道贺的人很多,年轻一辈的,男的俊,女的靓,几乎要晃花人眼。

来这里的,大多数自身皮相都不差, ...

(也不缺见多美色的,谢清欢的模样也就中上,路子允那句一见钟情还真没几个人信,想必还是性情人品加了分。

所以大家的目光都聚在了谢清欢身上,想听听她是怎么说。

却见谢清欢微微一笑,淡淡道:“我也是一见钟情。”

苏沐在一边听了,不由自主地撇了撇嘴,路子允对谢清欢一见钟情八成是真的,谢清欢对路子允绝不可能是一见钟情。哎,这事儿说到底也还是路七爷经验不足造成的,当初那一脚踢在铁板,哪怕已经过去了两年苏沐已然记忆犹新。

苏沐跟谢清欢接触不少,对她的性情也有些了解,知道她对某些事是不在意的,所以态度上十分无所谓。比如说吃饭穿衣这事儿,她会比较价格,优惠打折这种活动她也不排斥。不仅不排斥,还相当在行的样子——虽然她亲自操心吃穿的时候并不多。

苏沐是从血里火里拼过来的,钱跟命一样重要,哪怕腰缠万贯呢,浪费总是不好的。更何况,购物的乐趣就在砍价呀。就这一点来说,谢清欢真是让她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林天华对当初的事儿也一清二楚,抬眼朝身旁孟青流看去,见他神情间没有异样,才放下心来——孟青流大概还分不清心仪女神跟心爱的人之间的差别。

由于谢清欢跟路子允的性格问题,这原本应该热闹乐呵的环节显得很有些平淡,司仪见状也就不浪费时间迅速走完了流程。

接下来就是婚宴。谢清欢共换了七套衣服,到了敬酒的时候,才知道路子允安排的伴郎个个都是千杯不醉,再加上路子允的身体向来不很牢靠,让人不敢放开怀地灌酒,到了结束的时候,总算还保留着几分神智。

晚宴过后,路子允急吼吼地带着谢清欢回转路家大宅,让人看了忍俊不禁。不过也没人说什么洞房花烛嘛,总是迫切些。

到了路家大宅,路子允反而不慌不忙起来,先是跟谢清欢分别沐浴更衣——谢家准备的那套,去祠堂里给父母磕过头,才手牵着手回到新房。

然后自然就洞房花烛,没羞没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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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皇隽

(因着先前路子允有点儿精神洁癖,又因为性情的原因向来修身养性,所以结婚之前自然就没有经验。ww谢清欢倒是有经验,但那点儿经验跟没有差不离。

苏沐因此很有些忧虑,两人夫妻生活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婚姻幸福指数以及子嗣绵延。

如何让没经验的两人过上愉快的夫妻生活就成了眼下最大的一道坎了。

路小心觉着苏沐是有些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多心。要知道夫妻生活这事儿是人之本能,只有技术高低之分,没有会与不会直说。

但苏沐想到了这一出,也不是完全没道理——路子允这样的身份地位,光棍了这些年,有些事儿还真未必比得上寻常人。看他跟谢清欢交往,那清汤寡水的过程,简直让人恨不得推一把。

路家对于路子允的婚事向来没人多嘴,但不意味着这心里就不着急不惦记,如今万事俱备,若是败在了临门一脚上,那才叫丢人现眼。

所以,路小心还是十分认真地准备了相关教程。这事儿落在她头上,也是无奈,谁让咱路七爷头上只有几位姐姐呢,姐夫再亲近,也不能在他面前讲这个,多像荤段子啊,一点儿都不庄重。

路家大宅也就路小心算半个主子,跟路子允又亲近,这事儿交给她,避免尴尬。

路小心准备地相当充分,按照版本分为了文字版、图片版、视频版;按地域分为欧美版、日韩版;按喜好口味分为重口版、普通版跟小清新版。

路小心把准备好的东西送到路子允跟前时,他刚结束跟谢清欢的通话,唇角还漾着三分笑意,看上去心情很是不错。

路小心也曾给路子允整理过恋爱攻略,虽然那些到最后也没有用上。这一回生二回熟的,起码她不是生手,但不知道为何,这次她总觉得有些害臊。

尤其是,路子允随意看了一眼文字内容之后,唇角的笑意略微一凝,随即面上的表情就变了,似笑非笑地看着路小心。

路小心一脸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在路子允不温不火的注视下落荒而逃。

看着路小心敏捷地跑远的身影,路子允无奈地摇摇头,因着他的婚事,路家上下从开年就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明天就是婚期,紧张忐忑期待种种情绪充斥四周,隐隐约约的不安挥之不去。ww

难道自己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路子允不由失笑。

最终他也没看那些个教程,路小心想得没错,有些事就是人的本能,压根儿就不用学。更何况,谢清欢是那种婚前特别矜持,婚后特别坦荡的人,所以两人的新婚之夜过得十分尽兴。

第二天一早,两人起来,苏沐见路子允满面春风,隔着十米八米都能明显感觉到他心情愉快,也就放了心。

接下来便是等着三日回门以及继续蜜月,路子允跟谢清欢婚前倒是携手玩过一阵子,后来被沈清之召回t市,显然是没有玩尽兴,路子允往后三个月都没有任何工作安排,行程安排妥当的话,三个月都够环游世界的了。

阿依莲跟托马斯也启程回欧洲去了,道格拉斯家是不担心下头的人早饭,但最高主事都不在,也不是个事儿,再加上新提出的项目有了眉目,正是要紧的时候,不好再耽搁。

谢清欢听到谢彦报来的消息,只淡淡应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大位之争落定之后,道格拉斯家内外便自成一系,有前例可循,商场上机会转瞬即逝,现代商业高精运作谢清欢仍是一知半解,自然不会外行充内行,胡乱指挥。阿依莲他们如今在计划的这个项目,她也知道一些,若是运作得当,一力促成了,将给道格拉斯家带来一笔不小的收益。

谢清欢对道格拉斯家的态度很明确,因为她身上那半数道格拉斯家的血脉,又阴差阳错到了这一步,她是不可能不管道格拉斯家的,这个家主之位来得很有些讨巧,但底下的人既然认了,就要照她的意思来办。道格拉斯家先前走得太快,又高调,在查尔斯跟格雷两人手中的时候,这种高调到了最高点。

不能让人心悦诚服,那就退一步让人臣服,这想法是没错,但不是长久之计。在谢清欢看来,不引人注目地闷头发大财才是硬道理,毕竟高调也等于是活靶子。

道格拉斯家的人在自家乱斗中折损太多,剩下的这十来根苗个个都很珍贵,谢清欢不愿意他们再折在内斗里,也不愿意走出去被人群殴而没,转变现有风格是必须的。

所幸现在能掣肘的人都已经完蛋了。

道格拉斯家如今是什么情况,路子允也很清楚,对于谢清欢的决定,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谢清欢要真正掌握道格拉斯家的经济命脉,要学的东西还很多。道格拉斯家的底蕴在那里,要紧位置上的负责人都是道格拉斯家用洗脑的方式培养的死忠,就算谢清欢什么都不懂,一时半会儿也倒不了。

再退一步讲,就算道格拉斯家如何了,这不是还有他吗?老公的作用是什么,逗趣解闷养家糊口的。

回门的时候,两人去了融溪谢家老宅,在那儿呆了半个月。

对于他们的到来,谢十四是欢喜的。他跟谢清欢平常也有邮件联系,会讨论一些问题,谢清欢的想法偏向中庸,但可以看得出,她的进步神速。

而且不单单是学问,谢清欢在琴棋书画方面都有涉猎,这说明鼎星并没有放松对她的教育。虽然不知道她究竟学到什么地步,但看她先前抄的书,起码那字写得不错,比他还好一些呢。

谢十四在自愿成为守护者之前,是有博士学位的,专攻古代历史文学方向。谢家嫡支先有谢持静,后有谢持节,两姐弟占尽风华。出头不难,但要超越不容易,谢十四的学识没得说,谢清欢也得给他点个赞,至于旁的爱好,琴棋书画,他也会一些,即便到不了行业翘楚的地步,也颇能拿出手。

谢清欢凭借彪悍的记忆力,终于扳回先前屡战屡败的局面,在论辩上与之持平。

谢十四心态倒好,见谢清欢这样,并不觉得沮丧羞恼,反而十分欣慰。谢家世代书香的传承,还是要落到谢清欢的肩上,她先前的经历并不重要,她起步晚也没关系,只要她想学,人的一生那么长,总有成就达成的时候。

人要读书,但也不能读死书,否则容易变成书呆子。谢十四向来以博学见长,谢持静跟谢持节也是多领域奇才,谢清欢不用说,人家有演技,这个谢家上下没人能比。

所以谢十四就瞄上了跟着谢清欢一起回来的路子允。

路子允的身份他也知道,用仨字就足以形容:高、(超级)富,帅!一般人往他身边一站,立马被衬得灰头土脸的。不过谢十四不在意,他算不上高富帅,起码在路子允面前算不上,但他心性平和,气度温润,也算有特色。

谢清欢这次回来,又计划着誊抄几本古书。融溪本就娱乐少,路子允也不乐意一个人出门,谢十四觉得让他这么闲着颇为失礼,便邀他下棋。

...

(琴棋书画这些,路子允也有学,但都是基于陶冶情操。不过,他古琴学得不错,画也不错,毛笔字倒是一般,毕竟不管是琴还是画,要学成是不易,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路子允将那两样学得不错,在字上的功夫就少了,更何况,他还喜欢下棋。

但凡兴趣,都必然要投入,这些年来,路子允还断断续续练着琴跟画,字是彻底放弃了,只有这下棋技术,一直都在一个高度上,杀遍路家无敌手,碾压世交亲朋。

一直没个称心的对手,路子允心中颇有种独孤求败的感觉。后来有了谢清欢,她的棋力稍弱,但胜在周全,且不到最后,绝不会认输,常有奇绝之招。所以两人在发现压马路这种约会方式既傻且不实际之后,大多数时候就约在俱乐部,下棋赏花弹琴。无怪乎苏沐总觉得这两人的交往寡淡,年轻人如何不活泼,真叫人忧愁。

谢十四瞧着是个温柔平和的人,但他的棋风却恰恰相反,跟路子允那种凝练的大将之风不同,谢十四是真正的大开大合,这说明他是个坦荡的人,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会赢。

刚开始两人互有输赢,后来就是一面倒了,当然也有僵持平局的时候。

谢清欢抄了半个月的书,觉得颇有收获,需要停下来巩固理解吸收,再者蜜月也不能光耗在抄书上。路子允送了一本他珍藏的棋谱给谢十四,约定下次再战,欢欢喜喜地跟谢清欢接着度蜜月去了。

等两人度完蜜月回到t市,这一年已经过去了大半。这期间,《无间》又给谢清欢捧回个影后桂冠,《母亲的脊梁》在国际电影节上也获得了不少赞扬,回国之后上映的票房也十分可喜。

谢清欢投资萧朗月主演的那个喜剧片也排在了国庆档,如今宣传攻势已经全面展开,话题一直就没断过,颇有未播先火的架势。

玛丽三世跟陆展睿在事业上的合作终于全面展开,斯洛克珠宝正式进军华国,总设计师已经先行报道。

谢清欢看到那人的时候一点儿也不惊讶,只淡淡一笑:“是你啊,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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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皇隽

(林萱侧头看一眼谢清欢,懒懒地打招呼道:“好久不见,你看上去过得不错。”

谢清欢微微一笑:“如你所见。”

林萱略一颔首,意义不明地笑了笑:“嗯。”

林萱这次来华国是为了斯洛克家跟陆家的商务合作,了解华国市场,尝试将华国古意元素融入设计,行成独特的风格。

原本玛丽三世是准备派遣公司里另外一位颇负盛名的设计师过来的,但那位是欧洲古风的忠实拥趸,林萱本就是华裔的身份,又主动请调,玛丽三世甚至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这一趟便算她出差,为期三个月。

林萱的成名过程谢清欢也清楚,还特意看过她的作品。就是谢清欢这样的门外汉,也看得出来,这黑马之说是名副其实,因为她的作品洋溢着丰沛的想象力。

不管是在华国还是在国外,天资聪颖,年少成名都是不错的噱头,林萱夺得斯洛克家举办的设计大赛头奖时,已经二十七八。这个年岁对普通人来说正当其年,正是性格定型,确定人生之路的时候,而对于艺术行业,这个年岁很可能已经到了瓶颈期。

林萱在这个年纪已经有些晚了,幸运的是一举成名,大器晚成的名头也同样好听,更何况若是后劲十足,作品频出,这个年纪也算不得是晚。

做设计并不容易,灵感这玩意儿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耗心耗力也不定能讨好市场。对于这一点林萱倒是不担心,她脑中那些瑰丽的想法付诸笔端,起码能战二十年,要不怎么说疯子更合适做艺术家呢。而这二十年间,她还会有新的想法。

林萱先前在华国呆了二十年,哪儿还需要特意来华国深入了解古意元素,之所以来华国,主要还是因为邻居太烦人。

林萱这位新邻居说出来谢清欢也不陌生,正是金蝉脱壳的段老大。

谢清欢也惊了一下,这是什么样的缘分啊,兜兜转转的又在一起了。

林萱抿了抿唇,神色更加恹恹。段明楼收了国内的线去了美利坚,还搬到了林萱家隔壁,这原本都不是事儿,起码林萱最初的时候没放在心上。

林萱对于跟自己无关的事情向来漠不关心,否则的话,她当初在蓝夜也不会那么轻易就中了招。ww若是萧朗月也在场的话,就会提醒她,在那样的场合,玩大冒险游戏,哪怕是强吻呢,也好过随意点一个人请他喝酒——那意味着邀请。

所以就算那酒里没有加东西,段明楼喝了她请的酒,那一晚发生的事也无从避免,只是结局可能略有不同。

所谓阴差阳错,不外如是。

林萱对于生命、爱情、尊严这些东西并不看重,她也不像是谢清欢从豪门大户出来,对于某些伦常十分避忌,宁死也不愿踩过线,对她来说,活得自由,顺从己心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当初那个换魂术意外成功,她连半分意外都没有,雷厉风行地解决了这个身体带来的各种后患。原身那个春风得意的丈</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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