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自己“卡啦卡啦”地漱了口,然后用雨水抹了把脸,伸出脚在外面大雨的冲刷下洗了脚,用力甩了甩水珠,便踩着用树叶子铺成的“专用绿色通道”——邬迪坚决不接受脚脏兮兮的就上床,所以宁愿隔几天就换一次树叶铺路——翻身上床了。
恭一开始并不习惯这么做,不过在邬迪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在邬迪用一系列的“微生物细菌”等不知所谓的,但是听起来貌似很牛逼的话忽悠下,也渐渐地养成了习惯。
难得的下雨天,即使身下铺着一层兽皮也不会感觉到热,反而暖和和的温度正好。但是即使是在有点儿热的夏夜里,恭都是很自觉地滚到邬迪怀里的,更不用说这种还带着雨水的湿气和凉意的夜里。
这个时候,当然要更快、更好、更麻利地滚过去!
恭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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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之后,整个林子里的弥漫着一股水洗的草木清香。
原本打算趁着天未亮的时候就出去打猎的恭睁开了眼睛,转头看了看邬迪,睡的正香,于是他便轻手轻脚地放开对方搭在自己腰上的手,发现自己居然又枕着对方的手臂睡了,恭有些不好意思地在邬迪手臂上揉了两下。
手臂上因为多了一个重量造成的血液不畅的问题一下子解决了,突然涌动起来的血液带来的微微刺痒感让邬迪睁开了眼睛:“醒了?”
还没有来得及收回自己的爪子,恭讨好的朝着邬迪笑了笑。
“我们今天要去哪儿狩猎?还有其他人吗?”邬迪干净利落的翻身下床,然后用堪比电影快进4X的速度刷牙洗脸刮胡子并且整理发型——没办法,头发长了又没工具,只好任由它继续长。
“就我们两个……因为我昨天找到了一个兔子洞,所以打算今天去抓兔子的。”比起剑齿虎野牛野猪,甚至是刺猬,兔子的危险性要小得多,当然,价值也小得多。所以恭也并没有打算和其他人一起——毕竟兔子什么的,个头小又比较难捉,一般是不会出现在部落人的食谱上的。而要别人浪费捉大猎物的时间陪自己抓兔子,恭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特殊”。
“兔子?兔子好啊,肉嫩而且皮厚。”最重要的是生得多长得快。
事实上,哪怕恭说他去抓老鼠,邬迪都可以说出“老鼠?老鼠好啊,可以训练速度和准确性”这样不打草稿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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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沙子找到一篇轩辕剑宇文拓西皮玉儿的文文!看得正起劲!然后!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将具体的份儿写出来……呜呜呜,我有罪……不过看在大家都喜欢看小说的情况下,就赦免沙子一次吧QAQ……
关于无敌小哥的样子,其实他并不是什么绝世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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