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乐章喜欢的感觉(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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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她的反应,跟我想像的截然不同。

「什麽跟什麽呀,我如此辛苦的讲解,你却一点也不领情--你说,你到问我这个问题到底是在g嘛?」我超起身旁的棉被,狠狠地砸向我妹。

「这有什麽好生气的。」我妹嘟哝「也是有许多人在台上演讲的要si要活,下来还是被乾粉喷了满身,你讲得那麽烂,我对你的这种态度已经是上等的待遇了。」

这小子--真是没大没小!「不然你说,怎麽样讲才正确?」我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妹。

少nv清了清喉咙,她的表演要开始了。

「最早所谓的恋ai是建立在婚姻上,这你讲的没有错,但是初恋呢?初恋了马上就要结婚?」我妹冷冷地看着我。「以前男nv较早婚,而且通常都不是自己做主,所以能对对方产生好感,就是恋ai了。」

好牵强!看我怎麽pa0轰你。

「初恋当然要较初恋没有错,难道有人会叫「初喜欢」吗?而且以前的人不会随便乱离婚,如果以以前的人的标准来看,现在根本没多少人在恋ai了吧?」

「现代人很少结婚,」少nv依旧是方才冰冷的嗓音「有句话说『婚姻是ai情的坟墓』你有没有听过啊?」

「你的说法也恨奇怪呀!」我呛回去「说不定标准从古至今有所改变。」

「你吧小时候我们看的那本ch0u印本儿童杂志的婚姻专栏拿给我看看。」

上头写着「所谓结婚,就是指一男一nv互相喜欢……」少nv用立可带把方才那句话划掉,可见这篇文章真的停留在我们的「小时候」阶段,结个婚还都要请吃喜酒。

不然,如果是同婚法令通过後出现的报章杂志出现像方才这样的内容,我妹这个支持通婚的主义者可能会像杂志社致电抗议外加把图片上的男生改画成nv生并把礼服涂成彩se。

「下一句。」果然如此,我妹是不会放过这本杂志的,她手中拿着彩se笔频频催促我继续念下去。

「决定要一起生活一辈子,而照着法律规定的步骤完成婚礼,这就是结婚。」我念完这一段,便用无辜的表情看着在我的桌上扑满彩se笔的小六生。

「所以,你的意思是什麽」

少nv拿起笔盖盖上紫se彩se笔并一一将所有颜se归位才抬起头「你刚才有念到吧,婚姻中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决定要生活在一起一辈子,虽然现代人都很随兴的说离就离,不过长长久久的例子还是有的,」少nv斜睨着我「不然,你怎麽说我爸吗」

我哑口无言,太jing采的演说了。

「一个人喜欢着对方,甚至可以为了对方牺牲,即使最终并没有结婚或者是相ai,可是他ai了对方一辈子的气度,难道不足以证明他在恋ai中吗」

是啊,每个人都在人生中寻找一个对的人,尽管在对方的人生中仅仅占了顷刻,然而他在我们脑海中的记忆,却如海水班湛蓝,永不退去。

我不敢相信一个b我小一岁的少nv能够说出这种话。

我突然觉得,在她面前,我显得幼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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