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只会打那种跟一大堆乐器合奏的那种....像是『何日君再来』。」
安绍延一整个傻眼:「那最好可以配keyboard,你没听像是calvin harris的电音吗?」
「呃...呃...有啊,但我不会打,我没有谱。」我说。
「好吧!那最後一个办法,你听好,」他说,「四四拍,八小节一组,一组後就换节奏,随便你打,我会跟上。」
「喔.....」教室里响起一阵掌声,没办法了,我y着头皮上场。
我跟安绍延合作把爵士鼓搬到前面。
「哐啷!」我转头看到安绍延正在扶起刚刚摔落的hi-het。
「不不不不不!你怎麽摔倒!」我骂他,背後也瞬间吹来一gu寒风,也好,大热天就让他们帮我降降温,「我调我调,你去搬琴。」我挥手要他离开。我并不是一直都这麽没礼貌,但我没办法接受有人砸了这神圣的爵士鼓。
我将一切调到最完美的位置,他已经站在那等我了,奇怪的是,他看我的眼神完全词一丝怒意,我刚刚在全班面前嫌他笨手笨脚,一般男生的自尊心不是会促使他对我产生敌意吗?果然,他不是正常人。
我看了他一眼,他的手轻松地放在电子琴键盘上,用嘴型对我说:「请。」
我翻了个白眼,双脚踩在踏板上,两手交叉,感受鼓bang的完美平衡,手腕抬起,让鼓bang在hi-het上点出四个预备拍。
我用大约130的速度打着最基本的节奏,眼睛向左瞄了一眼x1血虫,他专注的聆听速度,二小节後,他抬起右手手腕,下了第一个和弦,另一首调整音se,来到最完美狂热的电音。
我在爵士鼓上做了一点变化,改成以十六分音符打hi-het,每一轮回cha入两下小鼓。
接着,默契似的,我和安绍延一人八小节,轮流以更复杂的节奏盖过对方,切分音、三连拍什麽的都使出来,就是要这样才叫音乐嘛!我们表面上是合奏,但暗暗的挑衅在看似和谐的乐曲里展露无遗,看谁能b较复杂、b较多变,看是手腕快还是手指快。
当节奏快到不能再快的白热化阶段,我趁着耍帅把鼓bang抛到空中时向安绍延b了一下「八小节後停」的手势,他咧开大大的笑脸用嘴型说:「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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