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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恋人哪来的疯狂念想,他雷完镇定安抚。「你怕疼。」
安掬乐呶呶嘴,无法否定,是人都怕疼,何况他挨过,比常人更怕,即便爱美也没穿耳洞,戴的全是夹式或磁式。
「别乱来。」杜言陌怕他冲动去弄,出言提醒,他握住他左腕,亲吻上头疤痕——历经岁月,那痕迹越发浅淡,不细瞧有时还瞧不出,安掬乐自己都常忘记它存在,杜言陌却会翻来覆去地看,一副比他还痛的样子。
他不是计较安掬乐曾为其他男人割腕,而是在意他受过的疼。
安掬乐明白,所以他珍惜自己,平日用个美工刀都小心翼翼,怕割到,不知情的以为他胆小怕疼——呃,确实没错,可真正的原因是他怕青年看了心疼。
爱情使人犯傻犯贱,以前安掬乐挺同意这句话,现在倒有了些不同看法。
一份真正美好的感情,不该让人下堕,而是更加地珍重自己。
它令你感觉美丽,像个宝物,闪闪发亮……再舍不得伤自己一星半点。
因为有个人,会比你更痛。
出版社放了三天假,两个人都饿狠了,叫来客房服务。安掬乐盘腿坐在床上,边给松饼抹奶油边问青年:「来过纽约没?」
青年答:「来过一次。」
安掬乐挑眉,咬了口松饼。「哦,何时?」
杜言陌揩下他嘴角奶油,舔进嘴里。「大约一年多前,来参加城市马拉松赛。」
「……」安掬乐持抹刀的手有点儿颤,他搁下刀,想喝咖啡,杜言陌早他一步将杯子送上,他饮了一口,平复下略微翻动的情绪,问出一个大约日期。「是不是这时?」
详细日子杜言陌记不得了,但前后差不多。「对。」
安掬乐哭笑不得。「你们在跑时,我人在对街的咖啡厅。」比赛很小,媒体并无刻意报导,那天他在公司里迎接完晨阳,打算吃个早午餐再回家洗澡睡觉,就见窗外矫健身影,道道掠过。
除了运动和恐怖攻击之外,你不会看见美国人大规模的跑——废话,安掬乐拿手机查了一下城市新闻,确实有马拉松比赛,他近期忙禄疏忽了。
报导并没载明参加选手,他心念一动,默默拿起托盘移往窗边,悄悄看完全程,中途上下眼皮不停打架,他叫了杯特浓美式,搞得之后想睡又睡不着,痛苦得要命。
人太多了,他没看见青年,没想他真的有参赛。
杜言陌听着,心情复杂,滋味百般。那是他回台前最后一次在国外跑马拉松,他一直坚信恋人仍在台湾,不料他已抛下一切来了纽约,甚至与他相隔不到一街……他却只顾前跑,压根儿没留意周旁风景。
他以为自己在前进,可事实上错过的远比得到的多。
青年敛眼,并无多语,他坐在安掬乐背后,手臂自他腋下穿过,双手掌叠在恋人胸前,下巴靠在他肩上。「还好……」
还好,他仍爱他。
他们没有错过。
不敢责怪,但也不是全无怨怼……理性理解,感情却矛盾地频频想问为什么?这么爱我,为何能不要我?可他其实懂,或许就是太爱了才离开,不忍见情感变质,他就连走后都不忘偷偷注视,做自己最忠实强大的粉丝。
杜言陌一边叹息,一边抱紧他,至少眼下他在他怀里,他便再无所求。
他这声叹气擦过安掬乐耳边,他侧首抬眼,看见青年表情,只能苦笑。
据说狗跟孩子格外记疼,青年真把两者占全了。
总归人都来了,安掬乐拉人随处逛逛,他没怎玩过纽约,一路上竟比杜言陌还显兴奋。
杜言陌对城市街景毫无兴致,他更喜欢大漠风光、飞瀑丛林,安掬乐晃了几处,见青年兴致不高昂,遂镇定下来问:「接下来想去哪?」
杜言陌想不出来,只好说:「你高兴就好。」
安掬乐「茄」一声,出来玩最怕这种不冷不热的。反正瞎晃一天,肚子也饿了,索性带着青年去吃饭。
他特意搭地铁过去,安掬乐一般最讨厌人挤人,如此也要坚持去吃的餐厅,杜言陌多少好奇。
那是一间中菜馆,招牌破旧,里头人声吵杂,一推门便闻到浓浓油香味,掌勺的老板将菜搁到前台,刚巧看见安掬乐,粗犷的脸展露惊喜:「哟,这是谁呀?哪阵风把您这爷给请回来了唷!」
安掬乐笑笑。「菜单换过没?」
「没,就那样!」老板一指墙壁,斑驳水泥墙上挂满牌子,中英交杂,杜言陌跟随一瞧,当场无言。
「呃……red burned lion head?」红、烧、狮子……头?
老板点头。「我们招牌菜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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