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今天真棒,小舅妈炖猪脚给你吃。”
小舅他们带着易经回到家,两个大老爷们就开始坐在沙发上聊起了天,易经则是抱着一只可乐猛喝。而小舅妈则是兴冲冲的拿着一大早买回来的菜开始做午饭,这个星期宝宝又要在他们家过周末,所以今天的菜买的很丰富。
☆、第16章(抓虫)
“为什么要吃猪脚?老婆,我不喜吃猪脚。”小舅总是觉得猪脚很腻,猪身上的东西除了猪脑和猪脚,其他的都吃。
“又不是煮给你吃,不喜欢就不要吃。”小舅妈半点情面也不留,你不爱吃我也不是煮给你吃的,不吃刚好——拉倒。
被老婆一顿削,小舅觉得自己在家里超级没有地位。现在地位最高的是宝宝,因为他老婆对宝宝是有求必应。
“猪脚挺好吃的,为什么小舅不喜欢?”
易经双手捧着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喝着可乐。对于小舅不喜欢吃猪脚这点,心中充满了疑惑。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啊,宝宝不是也不喜欢吃狗肉嘛!”
小舅摊手,他也不知道,天生就不喜欢吃。猪脑不喜欢吃还说得过去,猪脚不喜欢吃却没有一、二个理由,反正就是排斥不喜欢猪脚的味道。
“也对,我还不喜欢吃香菜呢~~”
易经点头,他也说不出为什么不喜欢香菜,反正那味道他怎么闻都怪怪的。
“哈哈,老刘不喜欢吃猪脚,今天中午我可以多吃一点了。”
周朝学大笑,仿佛是因为今天吃猪脚没有人跟自己抢的原因。虽然宝宝和小舅妈也要吃,但是女人和孩子能吃多少,所以剩下的肯定全归他了。老刘妻子弄猪脚的手艺算是一绝,味道比起家中大厨做的还要正点。
如果说易经最大的幸福是重新回到小时候,那么幸福附带的小舅妈做的吃食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吃猪脚,跑得快。吃猪脚吃猪脚我要吃~猪~脚~~”
唱着自己编的歌,易经已经在自己专属的儿童椅上坐好了。三个大人看到他这般模样,都忍不住笑开了怀。
似乎有孩子在,大人们不管有什么事都会比平时欢乐,连饭也比平时吃的要多。
易经同样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摸着圆鼓鼓的小肚子被小舅妈带去午休了。
女童的事告一段落,易经劝说了父母和爷爷奶奶自己跳级的事,在小舅和周朝学的安排下跳入了四年级。一堆小萝卜头中间出现多出一个三头身,比他们还要矮上一个头的小鬼,着实让一群四年级小朋友们好奇极了。
不过对方是由老师带来的,据说还是那位传说中的刘魔王的外甥,所以即使他们再好奇,还是强忍住不敢找易经询问。好在四年级的学生最小的也都有十、十一岁左右,没有欺负小朋友的意思,虽然也没有人找易经玩,谁让他有个魔王的舅舅。
没人玩?没关系,正合他意。易经天天抱着初一年级的书苦读,好在当年他除了英语其他课目都还算拿手,所以捡起来并没有太难。真正让他觉得痛苦的还是英语,虽然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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