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吗?”
“好看好看!”我流着口水回答,一脸猥琐的笑意,等我反应过来时,见毛蓉蓉医生面向我背光站着,看不出她什么表情。不管了,要杀要剐随便她,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我说你这个女人啊,喜欢他就去追呗,跑来跟我叽叽咕咕有什么用?虽然你看上去比他大了个十岁,可是年龄不是距离!”
毛蓉蓉医生的肩膀僵硬了,半天才咬牙说:“我是他的……同班同学……”
“不会吧?”我倒退一步,不可思议地摸着下巴自言自语:“女人果然比男人老得快啊,看来我妈说得对,女人过了25,就该把所有的钱花在保养品上……”等我的碎碎念结束,毛蓉蓉医生的眼里已经喷出火光了,好吧,看在她是谈初意的同班同学,肯定知道些什么小道消息,于是我问她:“你究竟想跟我说什么?”
“你对谈初意死心吧,他不喜欢女人。”说罢,她哀怨地看了我一眼,一阵风似的离开院长室,留我一人在那里傻站着。
我猜错了,原来这不是言情小说,更不是侦探小说,而是——耽美!!
上帝哥哥,你既然造就了帅哥,可是为什么要造就帅哥一定是耽美男猪的现状?!更可怕的是,我怎么越想越觉得如果谈初意不喜欢女人的话,那么他一定和萧院长有一腿?(你什么逻辑?)我咬着小手帕,在院长室里哭了个稀里哗啦,原来俺不是言情小说的女猪,而是耽美小说的坏蛋路人甲……
伤自尊了。
——————————————偶素代表林浩然泪奔的分隔线————————————
十一的时候我回了趟家,先吃了一只鸡后吃了一只鸭,最后还让我爸买了一斤虾。(诗来自民间!)一直告诫我大学期间最好不要谈恋爱的老妈在发现我明年就要过22岁生日的时候,忽然说要介绍一个同学的阿姨的女儿的姐姐的儿子给我认识,让我把自己搞清楚一点,有空见个面算了。
我吐血——我现在这么清楚的一个人都连续失恋n次,我暗恋的人都不喜欢我,喜欢我的都是些歪瓜咧枣,害我大学这么几年,竟然如此守身如玉!现在,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我上了大学还是大学上了我。
要说我的暗恋史,那真是浩浩荡荡,弱水三千,我就舀了那么几汤匙,而且都没被我喝下去。大学之前的暂且不说,以免你们骂我凑字数,就从大一说起。
当时我还是一个对未来大学生活怀着崇高梦想和远大目标的优秀新生,不早退不迟到,按时关灯睡觉。我听说我们学院有个写诗写得灰常灰常好的学长,名字也很有诗意,叫“金希普”,倒过来念就是普希金啊!我听闻他的大名好久好久啦,虽然一直没有见过他,可是我对他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怀着满腔热情,我写了一首情诗寄给他,没几天就收到他的回信,回信的内容大概是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女生,是我们学院的院花,并且夸我的儿歌写得很好==
一个月后,当我从告白失败的灰暗中走出来时,听说金希普失踪了,几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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