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伟完全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到他,他想跑腿脚又不方便,只能束手就擒。只是现场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他死不认罪,童文雅和罗大浩一起审了他几个小时,他心理防线渐渐崩溃,终于承认了。他说从小到大因为长相就总被嘲笑,后来更因为某个残缺被女人瞧不起。这次回老家相亲,连农村女孩都嫌他长的难看,让他对女人感觉很厌恶很憎恨,就开始报复女人了。
回家的路上,袁思明没忘了追问:“老大,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是怎么猜到的,还猜那么准。”
“是这样,贝克汉姆长的很帅,他戴着他的面具强奸,是想向受害人传递一个信息,长得帅的人会伤害人,这说明他自己长相不好。另外,长的帅的人那么多,像都教授,李敏镐什么的都帅,为什么他不用他们的,而专门选择小贝?”
“因为小贝踢球?”
“对了,这个人区别其他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的腿疾。他额外关注小贝,关注足球,这正是他矛盾的地方。他既渴望自己能有一双健康的腿,同时又嫉妒别人有健康的腿。推断他有腿疾还有几个原因,第一,他作案时穿长裤。天这么热,工人们都穿短裤,他作案时穿长裤,是为了遮掩什么?第二,几个受害人都说他是守在某个地方突然下手,而不是跟踪,他腿有问题,跟踪人是做不到的。第三,她们都说他手劲很大,这也是他长期需要用手臂和手做工作的结果。第四,就是啤酒瓶,也正是因为他有残疾,想要用身体实施犯罪有难度。再者,他不全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他更在意的是宣泄,啤酒瓶比身体伤害性更大。第五,他要求受害者转过身去,不准看着他走,这是因为他的残疾很容易被发现。”
袁思明听傻了,“那这里好几家工厂,你为什么猜到他在电子厂呢?”
“其他厂都需要走动工作,只有电子厂是不需要用腿的,他自尊心非常强,需要一个只要他努力就能取得好业绩的地方。”
袁思明连连点头,“老大你的脑袋非人类啊!我看罗大浩那小子虽然嘴硬,心里也服你了。”
“哈哈,他敢不服,不服姐废了他。”
童文雅正在小得意,冷不丁听袁思明小声嘀咕一句,“不对啊,老大,你似乎特别会查强奸案,就像很有被强的经验似的,你不会被强过吧?”
下一秒,他发现自己杯具地说错话了,因为童文雅一个急转弯,他从摩托车被华丽丽地甩了下去。
“不是吧,老大,难不成我猜对了,你恼羞成怒了?”
童文雅回到自己住的单元楼下,一眼瞥见了她见过一次的加长林肯。
萧野已经不见了,为什么这辆车还在这里呢。
难不成是冲着孩子来的?
童文雅一惊,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楼,她的心被揪的紧紧的。一定还来得及,他们一定还没有发现小柯基是他们家的,一定还没有!
她跑的太快,差点绊倒在楼道内的红色大怪物上。这家伙叫,是世界上最快的摩托车,也是最贵的摩托车,它是南宫哲的。
看见南宫哲的车,童文雅的心略略安定了些,有他在,就算是淳于家的人来了,也没那么容易靠近小柯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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