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东方朔:
(东方朔教过我认字,但没有告诉我写信要怎么写,我以前还在树里的时候有两个小朋友在谈论写信的问题,其中有一个说起抬头一定要带“亲爱的”三个字,我就记了下来。现在正好可以用上,不然东方朔一定会笑话我不会写信,沾沾自喜中。)
离开长安时已是秋尽,现在已经是冬天,我们走了两个月到了武威郡,我穿了三件衣服,他们穿得比我多得多,我本来就比较抗冻,所以我为此感到很骄傲。
这里的人很淳朴好客,只是不如长安的人长得好看。他们很爱吃土豆,天天拿土豆招待我们,可我很想吃红烧肉。我很想去跟张骞提出要求,可是我怕他会认出我,然后把我赶回长安。所以只好忍住,忍得时间长了,就天天做梦都梦见吃红烧肉。
好了,我承认我有点想念你了(跟你在一起有红烧肉吃)。
其它的没有什么好说了。就写这么多。你如果收到信也不用回信,我不知道我下一站会走到哪里,你写了我也收不到。
帮我照顾翠袖,她很喜欢首饰,多买一点给她。谢谢!
杜松松
xx年xx月xx日
这封信寄出去两天后,我们的人马也休息得差不多,再次上路了。
越往北,气候就越冷。这一路我们赶得比较急,终于在下雪之前赶到了酒泉郡。
我们在酒泉过完春节,等天气回暖破冰后又继续北上。
又走了一个月,我们到了敦煌。这次走得比较快,毕竟中间再没有那么多城镇了,基本是走直道。
到了敦煌后我又给东方朔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东方朔:
我已经到敦煌了,在前往敦煌的路上我就被张骞认了出来。他不愿意继续带着我上路,因为他不想他的其它护卫天天看着我心猿意马。我百般求恳,还保证自己不会拖后腿,可是他就是不同意。于是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被他甩在了敦煌。他给我留了足够三年的生活费用,就带着队伍离开了,他说他回来的时候再带我一起回去。让我不要乱跑。
我被孤零零的留在这个地方。唯一的好处就是我遇到了一个熟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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