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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黑透了,公交车上人不多,所以有人说话声音就显得特别的清楚“哟,郑工你今天怎么也坐公交车了?”

小麦扭头看了一眼,上车的是两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前面那个穿着印有某某公司字样的工作服,后面那个却是西装革履,正有点尴尬地咧了咧嘴:“车坏了,送去修还没拿回来呢。”

前面那人噗哧笑了一声:“是吗?王大小姐没来车接呀?我说,好事快到了吧?什么时候请大伙喝喜酒啊?”

小麦就算是局外人,也听出来这话里的讽刺意味。那个郑工自然也听得出来,勉强笑了笑没再说话。车厢里很快就恢复了安静,公交车关上前后车门,继续向前开。小麦一晃眼,忽然发现后门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女人。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她的脸,倒是身上穿着的一件连衣裙白底红花十分鲜艳。她就站在后门口,车厢里有很多空座,她也不去坐。

小麦忍不住又看了两眼,心想司机今天怎么也不提醒后门上的人投票了?这一班车的司机都特别能吆喝,一旦后门有乘客上,就会扯着嗓子喊投票,今天倒反常。女人头发长长的,身上的裙子似乎是被雨淋湿了,那大团的红花像血似的醒目。小麦用眼角瞥着她,感叹女人为了漂亮真是不要命。虽然滨海冬天比别的地方暖和,但这女人穿的却是夏末穿的那种薄裙子,脚上好像还穿了双露趾的鱼嘴凉鞋,这也太美丽“冻”人了吧?

汽车安静地行驶,很快到了小麦要下的车站。他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刚才上车的那个郑工也走到了门口,女人往旁边闪了闪,抬头看了他一眼。车厢的灯光下,小麦看见她还很年轻,五官秀美皮肤白皙,只是额角上有一大块青黑色,像是摔出来的伤。

车门一开,小麦跟在那个郑工身后下了车,到十字路口去过马路。正遇红灯,一群人都挤在路边上等着。眼看红灯转为黄灯,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的车辆开始拼命地赶,想抢在绿灯之前冲过去。这里是个大斜坡,上面没有减速带,从坡上冲下来的车速度一般都很快,尤其是在抢灯的时候。

吱——

等着过马路的人一片惊叫。一辆轿车紧急刹车,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拖出长长一条痕迹,差点整个横过来。不远处,一个男人躺在路中间,像被丢弃的布娃娃,头毫无生气地歪在一边,身下一滩鲜血正漫开来。

人群骚动,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打110和120,小麦却只顾着看那个男人刚刚站着的位置——那个男人正是车上的那个郑工,而他刚才站的地方正有个穿白底红花裙子的年轻女人,默默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小麦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下了车并且跟在他们身后的,但他看得很清楚,刚才轿车冲过来的时候,就是她在那个郑工身后用力推了一把,把人推到了车前。

男人在马路中间抽搐了一下,没了动静。女人脸上浮起一丝微笑,转身要走。小麦情急之下脱口喊了一声:“抓住她!”

旁边的人惊讶地转头看他:“抓谁?”

小麦眼看那女人已经挤出了人群,急得用手直指:“就是那个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是她把那个人推出去的!”

旁边的人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你说什么呢?哪有人推他?还有,哪有什么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我就站那人后头,根本就是他自己找死抢出去的,哪有人推他?你可别胡说!”

小麦顾不得跟那人争什么,挤出人群去找那个女人,但他一抬头就愣了——人不见了。也就是说了这么几句话的工夫,而这条路是一通到底的,那个女人走得再快,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出他的视野吧?

110来得很快,120也来了,但地上的男人显然已经没得救了,直接就被盖上了白布。司机急赤白脸地在跟警察辩白,旁边有几个爱管闲事的人给他证明,确实是死者自己冲出去的。小麦听了半天,终于还是说:“不是他自己冲出去的,是有人推了他一把。是个穿白地红花裙子的女人。”

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人不耐烦地说:“小伙子眼花了吧?都跟你说了,刚才就我站在他后头,哪有什么穿红裙子的女人?”

警察询问了一下旁边的人,都表示没看见有这么个女人,于是警察用警告的眼光瞪了小麦一眼:“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胡乱说话也是不行的!”

小麦再次郁闷了,而且他很奇怪:穿着那么扎眼的一个女人,怎么就会没人看见呢?

不过郁闷也罢,奇怪也罢,尸体被搬上车拉走,人群也就散了。小麦拎着菜往家走,刚刚走到门口,正在掏钥匙,门自己开了,屋里的人拉着个特大号旅行箱出来,跟小麦打个照面,两人都愣了一下。

“你干吗?要出差?是上次胶州那个公司谈成了?”小麦看魏炎手里拖着行李箱,有点失望。好歹他才刚回来。

“我,我——”明明是很正常的一句问话,魏炎却结巴起来,表情也变了。小麦奇怪了:“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一边说,一边想进屋,魏炎却堵在门口没有让开的意思。

小麦心里忍不住怀疑起来,一侧身,硬是挤了进去。只看了一眼他就发现:魏炎最心爱的吉他不在原来的地方了。小麦的心忽一下悬了起来,看着那旅行箱:“魏炎,你这是去哪?”

魏炎嘴唇动了几下,终于垮下肩膀:“麦子,我,我要回家了。”

回家这两个字像一记闷棍敲在小麦头上,他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什么?”

魏炎放开行李箱蹲了下来:“麦子,我爸今天叫我回去,说我妈检查出心脏病了。他说我现在回去,他还认我这个儿子……”

小麦愣愣地看着抱住头的年轻男人,觉得自己腿也有点软了:“你要回家了?还——”他把后面的半句话咽了回去,很显然的,魏炎是不准备回来了,否则怎么会连招呼都不打就走?如果他再晚几分钟回来,面对的就只是一间空荡荡的房子。

魏炎不敢看他:“麦子,咱们这一年太难了。再说我爸那脾气,要是这次不回去,他可能真永远都不会认我了。还有我妈,她身体不好。麦子,你从小没爸妈,不知道我的感觉。麦子,我要是回去,想开个公司什么的比在这容易多了。等我经济上能独立了,我回来找你,我……”

小麦出神地看着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忽然觉得想笑。魏炎是第几个了?第四个吧?果然还是没超过一年啊……难道真被他第一个男朋友说中了——男人之间本来就是玩玩,非要什么天长地久,就只有被人甩的命!明明追他的时候也说得信誓旦旦,可总是没有一年,就带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就连魏炎,为了他跟家里出柜决裂,跑到滨海来自己创业,算是坚持时间最长的了,现在也要离开。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感情本来就脆弱?还是他的保鲜期,就只有一年?一时间他的脑子乱纷纷的,无数莫名其妙的想法都在里面挤:他妈妈临终时拉着他的那只冰冷的手;第一个男朋友手机里跟别人的暧昧照片;大学同学或鄙视或怜悯的眼神;魏炎悄悄递过来的一支纸玫瑰;他学的是广告设计可是一直在做业务员和会计的工作,专业都要废了,魏炎一走,公司开不下去,他得去另找工作;房子是租了一年的,现在还有半年,要是提前退房要赔违约金,应该找个人合租;买的菜一个人吃太多了,幸亏天气还没热否则要坏了……林林总总,每个想法都像只蜜蜂,肚子上带着个尖刺进进出出。

魏炎见他半天没有反应,悄悄看看表,磨磨蹭蹭地站起来:“麦子,我,我飞机到点了。我留了张卡,咱们剩下的钱都在里头,我就只有这些了。还有手机,我也给你留下了,你总用小灵通,也不方便……等我回去有了钱,我再打给你……我,我走了……”

小麦仍然呆呆地站着,魏炎拖着行李箱从他身边挤过去,身上的温热气息扑上他的脸,是他所熟悉的。可是在这种倒春寒的天气里,这点热气很快就消散了,只留下他的脸颊在楼道的冷风里吹得冰凉。过了好一会,他才拖着脚步慢慢进了屋,木然地把手里的菜放到厨房去,再走出来,坐在桌子旁边发呆。桌子上摆着个台历,小麦无意识地看着:2008年4月17日。他忽然想起来,今天是他24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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