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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心动了一下。虽然就租三个月,但这三个月他就等于只付二百的房租,也划算的:“那么还有水电费和煤气费要平——”

邵靖不怎么耐烦地一挥手:“我没时间算那个,也不在这儿吃饭。这样,我付一千一,够了吗?”

小麦的脑袋比思想更快地点下去:“够了。”这房子的房租是一千,每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两个人算起来也就三百块钱,如果邵靖付一千一,他就等于是白住房子了。虽然邵靖只住三个月,那也划算呀!

邵靖看他点了头,就摸出钱包,直接扔了一叠钱在桌子上:“我住哪一间?”

“这一间吧。”这一间朝南,小麦本来想自己住,但现在邵靖花了一千一,这房间就给他吧。

邵靖随便点了点头。小麦问:“邵先生的行李——”

邵靖微微愣了一下:“我没行李。”

小麦也愣了:“那被子什么的……”

邵靖似乎从来没想过被子的问题,愣了几秒钟才说:“这里没有被子?”

小麦觉得很是无奈:“有,但不是新的,不过是干净的。邵先生要不然将就一下,明天去买新的?”哪有租房子自己不带被褥的?又不是住酒店。不过看邵靖这个样子,肯定是住酒店住惯了,拎包入住,啥也不操心。不过看他开的车,穿的衣服,怎么也不像要跟人合租房子的样啊。

邵靖有点尴尬:“也好。麻烦你了。”这句话倒说得客气了很多。小麦赶紧说不麻烦,一边打开衣橱去拿被子。以前他和魏炎两个人住,现在他一个人住,自然省出一套被子来,魏炎走了之后他一度想把被子扔了,最后还是没舍得,给拆洗干净了收起来,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

邵靖刚接过被子,手机就响了,他一手夹着被子一手接起电话:“喂?是我……我已经说过会办这件事,你能不能不要啰嗦?时间?我说过三天之内吧?如果三天都等不了,去找别人!我不管他是什么官!如果他的官职能解决这事,让他自己办好了。我告诉你,这次我是来找人的,也就是看你的面子,否则我根本不管……这你不用操心,我有地方住。最后再说一句,别告诉任何人我在这儿,否则这事我随时撒手不管。好了,我挂了——还有什么事赶紧说完……”

小麦看他腋下夹着被子手里提着枕头,还在接着电话十分不方便,就接过被子,给他送到卧室里去。邵靖不耐烦地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扣了,转头看见小麦,眉头皱了皱:“麦先生,有件事我想特别说一下。”

小麦愣一下:“什么事?”

“既然这房子已经租给了我,我这人有个毛病,不希望别人进我房间。如果我关着门的时候,不管有什么事都请别打扰我。”

小麦觉得有点不痛快。这人什么意思?他现在在这房间里,不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么?要不是看邵靖夹着被子还要打电话不方便,以为他愿意多事?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他按捺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走出了房间。算了,至少三个月之内他不用操心房租的事,赶紧再去找工作吧。

4、古怪的风铃

周末中午,小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找工作很不顺利,跑了一个礼拜,勉强在一家卖复印机的公司找个了推销员的活儿先干着,正好这几天大批进货,搬机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周日,他还加了半天班。

推开门,小麦看见地面上一串泥脚印,心里有点奇怪:邵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自打邵靖住进来,这些日子小麦基本上没怎么见过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还没回来,早晨他去上班,邵靖还没起床,只从踩得满客厅的脏脚印里确定此人还在这房子里出没。

邵靖的房门关着,说明他确实在家。小麦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里去,忽然听见他的房间里有动静。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门紧关着,小麦免不了有点好奇,虽然不会趴到人家门上去,可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房间里的声音很模糊,开始很不清楚,后来渐渐高了些,小麦终于听出来,那是喘息声,由低到高,渐渐粗重。

小麦突然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喘息声分明是--他回来得真不是时候。不过邵靖也有点过分了吧?到底是两个人合租,带人回来总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没钱的人,就不能在外面开个房?

小麦胡思乱想着走进自己房间,一眼看见门边的小几上放了个快递盒子,显然是邵靖签收之后放在这里的。小麦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笔迹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开盒子,里面掉出一块手表和一张纸条。小麦木然地捡起那块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发抖。那是他买给魏炎的唯一一件礼物。欧米茄的全钢表,虽然不是最高档的,当时也花了他两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连午饭都不吃才省下来的,送给魏炎过二十四岁生日。现在,东西又回到他手里了,这意味着什么,他再明白不过了。如果说魏炎走的时候他还抱着点希望,那现在是半点希望也没有了。

纸条也飘落在床上,小麦用另一只手捡起来,确实是魏炎的笔迹:"麦子,我对不起你。银行卡上我打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就这些,以后有了钱,我会补偿你。”

小麦突然把手表摔在床上,腾出手来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补偿?怎么补偿?再给他一笔钱?如果能用钱来补偿,那么感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纸屑落了满床,小麦懒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门。他不想在屋子里呆着,胸口憋得难受。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随随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认真地去经营,却总逃不过一年的期限?要是这样,他也别认真了,随便一点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气暖和了些,周末下午,一对对的恋人满街乱逛,小麦走到哪里都觉得扎眼,稀里糊涂上了辆公交车,半天才发现自己习惯性地跑到台东附近来了,只好又下了车,继续沿着马路乱走。天色已经暗了,有些商店已经亮了灯,小麦沿着婚纱一条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郑云书。其实郑云书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斯文、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显得性格温和。而且,郑云书很明显地对他有点意思。这点意思在外人眼里可能很隐晦,但在gay之间却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发的暗下来,霓虹灯逐一亮起,装饰得整条街道五颜六色。小麦眯着眼睛找郑云书的小店。两次来都是天黑的时候,他对台东又不是特别熟,只记得应该是在两家服装店之间。但台东的小店太多,一时怎么也找不到那门头了。他来回走了几趟,都没看见店门,正奇怪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郑云书微笑的脸出现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灯光映照下总会变成琥珀色,让小麦想起罗薇那枚虎头戒指。

"我--就是过来走走。”

郑云书露出一个有点心照不宣的笑:"那,进店里坐坐?"他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外套,胸口处用银线绣了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在灯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轻轻抖动。

小麦微微有点窘迫:"我刚才,没找到你的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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