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眉从不知道一句话能这么让人心里难受,彻夜未眠,她觉得自己在两人接触中,一直是很认真,很小心冀冀真心以待对方,毕竟是她第一眼就喜欢的男生,只是喜欢这个人,并没有其它任何的条件附加。
但是好像不行,因为有些事只有一个人认真,一个人小心冀冀真心以待是没用的,如果对方不喜欢,一切都枉然,所以这次该结束了吗?
缘分真的尽了吗?
这个问题余眉想了一晚,她很仔细的回想两个人从一开始到现在的点点滴滴经过,自己对他有十分,他对自己却只有四,不四分也多了,三分。
她的喜欢很卑微,以前就知道,那时候连一分都没有,现在有三分感觉上已经很好了,天天能看到,能和他说话,一起回家,她真的很满足,她想继续下去,也许三分会变成五分,六分,七分……
但可惜没有这个机会了。
他那么清楚的说再见了,再见,让她搬走,再也不见。
还是不行,无论有多努力,之前的误会可能也有,电话也打的不及时,可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觉得腻,什么是腻,第一感觉就是黏糊糊,让人反感,厌恶。
自己真的有那么糟糕吗,确实两人是在非常糟糕的情况下,一而再的相遇,有几次余眉想放弃,可是不甘心,一切明明都变好了,为什么不可能,她也许应该再继续一下,厚着脸皮再前进一些。
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主动吗?原地不动不是又跟以前一样,她经常这样的想,这样给自己鼓劲,但她从来不是一个无坚不摧勇往直前的人。
她想要厚起脸皮,她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明天吧,明天再争取一下,昨天只是太突然了,没有解释出来,明天去找他再解释一次。
怎么能因为他说一句腻了就真的搬走,他又不是上帝,她应该是越挫越勇,越是让她走,她便越不走,厚着脸皮跟他耗,直到把他耗到手为止。
可是,实际上,她却是落荒而逃。
她没那么坚强,没自己想象中那么厚脸皮,更没有接触他冷冰冰目光的勇气,她想,也许离开才是对的,也许早就该离开,而不是等到人生厌的时候再走,走的那么灰溜溜,也许,从一开始她就不该住进来。
她觉得自己鼓起来所有的勇气,在一瞬间又退回了原位。
早上她有些心不在焉,闷闷不乐的喝了杯牛奶,硬塞了块红豆饼,洗了把脸打起精神,便拿着包出了门,房屋出租的很多,自己找很费时间,交点中介费反而更快更方便。
“小姐有什么要求。”
“小姐?”
“哦,什么?”
“房子需要什么要求?”
余眉随口道:“能住人就行,五十坪以下,离学校近,就可以……”
“好的,我给你查一下……”
“好运,正好有一处五十坪的房子,房租四百,地段也不错,到学校徒步十五分钟,就是楼层有点高,顶楼五层,小姐,学区房合适的不好找,最近临冬更是租房的热潮期,现在能遇到真是遇气,错过了这个,合适的还不知要等多久,所以,我也经常会劝房客,遇到差不多的就租了吧,等来等去,最后租到的未必比第一个好呢,虽然楼层高了点,也还可以,小姐要不要去看一下……”
余眉没有犹豫点了点。
房子还不错,该有的都有,面积比住的还大一点,条件能好一些,基本就是搬过来就能住,房租是三个月一交,签了个合约,给了学生证复印件,交了租金,就能搬了。
按说房间要收拾一下,也不急,但余眉没有等,直接回去就打包,屋里的东西因为住的时间长,零零碎碎的不少,光衣服就有很多,余眉在门口整理着自己的行李,想先把衣服带过去。
然后又将被褥打了包,一手一个,磕磕绊绊的往楼下走,到了楼下,累的两只胳膊都快掉了一般,但她不想耽搁,因为一点都不想再遇到什么人。
用力的伸手连拖带拽。
可是,有时候,越是不想遇到,便越能碰上,她将行李拖出门口,结果袋子挤在门边,挂到了一块突出的铁片,用力一扯,割出了一道挺长的口子,顿时几件衣服掉了出来,她急忙把衣服拣起来往袋子里塞,结果就见谭慕铭走进楼道,对她的狼狈视而不见,不仅如此,不知是故意还是故意,脚在她掉出还未来得及收起来的围巾上踩了一脚。
尽管余眉在地上拣着衣服,但仍然晚了一步,她用力的拽了一下,却没有拽动,因为他踩在上面后脚就没有抬起来。
☆、第七十二章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余眉拽了两下没拽出来,一时间心里就跟火燎了一样,她忍不住将手里的围巾一扔,转身将衣服胡乱的塞进去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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