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鲁道:“再难打也得打。像小新说的那样,坚守已经不可能,只有冲出去死战。小新……”
纳鲁转头看向孙志新,眼光里全是希翼。泰格也转过头来,深吸了口气,笑道:“小新,我的吉玛,我的毕达拉察阿苏,全看你的了!”
自家吉玛不是普通人,两人都知道。是他出主意建出起先让乌兰哈特剌手无策的厚重冰墙,坚守了整整六天;是他一手制出吹箭射杀了几十人解了两边族人一直被乌兰哈特掠夺的恨;也是他抢先发现这个必死之局,不然谁也不懂攻城锤的可怕用处。待到懂时,已经门破人亡。
所以,如果有谁能破解这个死局,用弱于对方三倍力量的人手化危为安,只有自家吉玛这个来历不凡的人。
在两人殷切的目光里,孙志新也在飞快的思索。
每一个男人都是热血的军事爱好者,孙志新也不例外,平时兵器知识,战争艺术这些东西没少看过。假如给他一支兵种合理的三百人左右的队伍,他还真确定自己能干出点什么来。可眼下只有三百余手持石块棍棒史前野人,他能怎样?
一时之间不由得大悔没早点制做出弓箭来,如果有那等在史前来说是远程杀器的武器,只需出洞在山坡外伏击,就算是乌兰哈特再强大,再有千余人之众,也只能是一盘菜。
可是,弓箭,目前没有。吹箭的杀伤力又实在太小,毒素起效太慢,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三百对三百,战斗力就已经弱于对方。此时三百对上一千余,这一仗要怎么打?又或者说,自己手里掌握着什么可以利用的,并且能充分发挥它的力量?
正面迎敌?
绝对不可行,面对无论数量还是战斗能力都强于自己的敌人,正面迎击是找死无疑。只能是奇袭或是偷袭,大幅度削减与对方的实力差距。兵行诡道,出奇制胜,才有以少赢多,以弱胜强的可能。
看看身边之人,再想想外面的人,孙志新心中略定。和他们比起来,自己这边有亚麻衣内穿,皮衣外裹护身御寒,不似那样衣着褴褛的原始野人,防护值是优胜的。此长彼消之下,生存能力提高,就意味战力有所上升,是优势之一。而且天寒地冻,低温造成肢体麻木,战斗力不能全面发挥,又让对方战力打了折扣,自己这边这样的影响要小得多,便是占着天时了。
再想想武器,自己这边是原始的棒棍石块,对方又何尝不是?假如能通过迪塞尔那里的通道偷偷掩杀出去奇袭加偷袭,杀对方个措手不及……如此算来就地利!
从另一方面来说,无论古今,保护家园对抗侵略者的一方总是拼着就算打不过也要拖着你入地狱的必死之心,士气便不是问题。算是这个,就是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加上自己多了也不知道有多少时间累积的兵法谋略……孙志新深深的吸了口气,就算是三百人对千余,这一仗也打得!
转念又想,打得是打得,要怎么打?才能更小的减少损失,保护自己的族人?在这里已经生活了近一年,两边部族的人对于孙志新来说就是家人,他可以冷血的看着敌方倒下,就是看不得自己人少掉一个。还需要更加仔细的敲定细节才行。
见孙志新长久沉吟不语,性急的哥本嚷道:“喂喂,孙志新,你倒是说话啊!要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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