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大概行驶了十多分钟,他们到了鸿沟村。
村子不大,大概末世来临,这本该是个山清水秀的村子,此刻已经变得残破不堪。
墙角到处都是暗黑的血迹,有些地方还能看到碎屑的血肉与骨头渣子。
村子很安静,安静的近乎有种不详的味道。
四周没有看到丧尸,想来就算有,也应该被清理了。
李安兴的车在一间酒厂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下车。
李安兴走过来,笑嘻嘻的:“这个酒厂挺大,现在不安全,幸存的村民们现在都住在这里面。”
朗稔手里把玩着一个钢镚,这是在保姆车里搜出来的,保姆车上有一个精致的瓶子,里面全是钢镚。
“w市建立了基地,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送达到基地?”朗稔装作好奇的样子问。
李安兴叹口气:“我倒也想,但这些村民们不想走,说这里是他们的根,就算死,也要死在根上。”
这个理由,若是放在末世前,还有可信度。
可要是放在现在,呵。
朗稔假装没有听出问题,继续问:“那现在我们的同志还有多少?难道打算一直在这里保护他们吗?”
李安兴从身后的几人中指出三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们四个,还没有你们多。”被指的三人,朝他们僵硬的笑了笑。
他继续说:“我已经联系了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派军队过来。村民们不离开的原因,除了不想离开这个根外,也是不相信我们现在的能力,怕在半路就被丧尸吃了。”
“前段时间,我们还遭遇过一次鸟潮,弹药都快用光,我的队友们在那次鸟潮中死了三个。现在正好遇上你们,这下,要带他们走就容易多了。”
李安兴说这话的时候,凶壮的脸上硬是挤出温柔的笑,衬着那张脸,真有些惊悚。
如此拙劣的谎言,是真的把他们当傻子吗?
接下来双方互通名字,有两个男人从洒厂里走出来,看向任榆五人的目光带着打量。
尤其是看到纪念之和任榆两人时,目光里,透露出隐晦的淫、秽。
纪念之是个女孩,不漂亮,却娇小可爱,就算是在末世前,也是受欢迎的那一类。
任榆,漂亮精致的少年,身上不沾一点尘土,干净的令人发指,这在末世,几乎是见不到的状态。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变态心思。
末世降临,女人,以及漂亮的男人,没有能力自保的话,还不如被丧尸咬一口呢。
任榆最讨厌这样的目光,他冷冷的朝两人扫视一眼,忽的出声问:“你的上级是谁?隶属哪支队伍?”
李安兴愣了有两秒,才反应过来任榆是在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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