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任榆,就是他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闻到罐头味就想吐。
这个时候,他俩无比想念彭大春。
在基地的时候,他们的伙食全靠彭大春。后者有一手好厨艺,基地里又有食源,彭大春放开手换着花样的做,直把几只养得镖体肥壮、白白嫩嫩的。
眼见着任榆精神越来越好,可这身上的肉却越来越少,抱在怀里手感也没以前好。
硌人。
想到这里,朗稔更加坚定要把这只兔子给捉住的信念。
“朗稔,你行不行?”任榆在旁边看着朗稔捣鼓来捣鼓,半天也没把那只兔子给勾出来,抱手于胸,倚在树干上,翻着白眼说。
“都说了不要问哥行不行的问题。”朗稔稔趴在洞口,将肉罐头放洞口,就不信你丫不上勾,“否则今儿晚上,哥让你下不了床。”
任榆:“……”
上前一脚踢在朗稔屁股上,直将这只流氓狼给踹到地上吃了个狼啃泥,朗稔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转头对着任榆忿然离开的背影低喝:“你给哥等着。”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赶紧摒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目光如鹰隼般盯着洞口,就等兔子冒出头来,一举拿下。
半分钟后,一只灰不拉几的毛毛耳朵支了出来,那耳朵高高翘起,跟个小雷达似的左右动了动。
没听到动静,过了会儿,另一只耳朵也钻了出来,两只耳朵左右抖了抖。
没有察觉到危险,下一秒,一颗毛绒绒的球团钻出来,将脑袋凑进散发着香味的罐头,小鼻子一阵抽动。
正当它要尝一口试试味道时,一只大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它双耳将之提了起来。
等它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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