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再来一群,也丝毫妨碍不到我什么。
吃饱喝足又抽了几根烟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便自告奋勇帮他洗碗,只是被拒绝了罢了。
这里比起明川来,节奏又是慢了许多,我看着周围参天的大树,风一刮过,顶端便摇摇晃晃,晴天的话,也能看到美轮美奂的夕阳,火红的映着半边天。
晨曦收拾的很快,连洗手间都收拾了一遍,看来,他比苏长华要贤惠的多,我极满意。
等他收拾好,便提出要去田地里看看豆子的成熟程度,要找收割机来收,还要犁地,去买小麦的种子再种上小麦,听他这么说一通我就觉得种地真是麻烦。
洪灾旱灾虫灾都是受自然因素影响,普通人只是考虑到太热或者经常下雨太烦躁,而农民对着这莫名其妙的灾害首先考虑的就是今年的收成问题,因为这有可能关乎着他一年忙到头为了生计的目的。
其实哪个行业都不容易,不过现实仍然是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生存规则,无关乎法则。
乡间的小路走起来确实有种别样的感觉,道路两旁是成排的树木,听晨曦说是杨树,因为长的快所以种的人也多。
树根被更茂盛的野草缠绕着,我对这里所种的一切都很新奇,曾经是只吃过根本连它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晨曦这一路上倒是很欢快,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谷类,豆子,玉米,红薯,长在地里的桔梗。
我看不到他的嘴开开合合,只能看到那干净清澈的眼睛和那双活动着的手,欢快又明朗,而我,只需要始终保持着精神看他的手语即可。
偶尔碰到热情的从田地里回来的邻居,还会热情的打声招呼,顺便问晨曦一句:“这是?”
晨曦的手语没几个人能看得懂,我只能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晨曦的朋友,过来游玩两天。”然后那人就咧着嘴笑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表达友善罢了。
到了晨曦家的田地,澄黄的豆子已经是饱满待收的状态,黄黄的枯叶已是落了满地。
我看着已经长的很不错了,晨曦倒是摇了摇头,查了查天气过后,决定还是晚两天再收,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有什么差别。
晨曦笑了笑道:“现在天气不错,让它多长两天等收了就不用再晒了。”说着从地头的野草中提了一把长着毛茸茸的尾巴的东西。
很快的将嫩绿的挑出来,十指灵活的编着,我叼着烟看着他的动作,很快,让我看不太清楚。
不多时,一只憨厚的小兔子就躺在手心里,毛茸茸的,让人看着就心痒痒。
“这是狗尾巴草,很好活,很常见的草科,生命力极其的顽强,这里到处都是。”晨曦笑着向我解释。
“我们小时候的时候,这里其实很热闹,每天都会玩到很晚,人多,各种各样的游戏都会玩。”他指了指从我们来的那条路过的一座小桥。
“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玩捉迷藏,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他露出怀念的神情。
我干咳一声道:“你玩捉迷藏肯定是个高手。”
他一愣,又咧嘴笑道:“没有,那个时候我还会说话。”我诧异的看着他,我一直以为他是天生无法开口的,这么一说来,似乎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将烟掐灭掏出随身带的棒棒糖,撕开一个包装塞进他嘴里:“行了行了,豆子不能收割的话我们先回去吧,忙了一下午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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