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燕歌,可谓东方新地八卦的始祖。
他亲自叫我过去?脸色还很难看?
陈副主编有点吃不准了。
这是怎么回事?林啸是很红,红到天下无贼敢和无间道叫板,画皮绝杀无间道3。
但是他凭什么告东方新地?!还让水燕歌脸色难看?
东方新地背景可不弱,背靠英皇不说,八卦杂志谁没有过硬的社团背景在香港能玩走?
毕竟很多艺人都有社团背景。
杂志开张以来,多少艺人告过他们?就连郭富城怒斥东方新地为“娱乐败类”的时候,水燕歌都波澜不兴。
现在却脸色难看?
他怀着极度疑惑的心情,走进了水燕歌的办公室。
“陈高顺!你给我办的好事!”刚走进去,一份公函就伴随着水燕歌愤怒的咆哮,劈头盖脸地给他甩了过来。
“捡起来!”水燕歌眼睛喷出的火简直要把陈高顺烧死,指着地上的公函毫不留情地说。
陈高顺心里咯噔了一声。
难道林啸真的手眼通天?有中南海的关系?还真把香港警方搞定了?
有这种关系,还做艺人干什么?
“瞪大你的狗眼!给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清楚!”水燕歌脑门上都冒着青筋,愤怒的咆哮几乎要掀翻整个房顶。
陈高顺拿起来一看,刚看了几行字,脸色“刷”地就变白了。
在他看来,他们的报道完全符合言论自由的范围,稿子是他亲自撰写的,很多地方都用上了“大约,”“可能。”这样的字眼。
只要东方新地是一家媒体,林啸敢告,那就是无理取闹,会遭受香港所有娱乐杂志的报复!
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打的就是这个算盘。
“不……不当得利?”他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差点被抽走了浑身的力气。
水燕歌脸色也和吃了死孩子一样难看,这件事情,闹到顶级红星身上,而且是彻底的抹黑,必须经过他点头,并且暗地里通知后台,社团,做好对方报复的准备,这才能派陈高顺去联系周月生。
谁能想到,林啸的律师团队完全不按牌理出牌,从意想不到的角度一下拍到了他们的死穴!
也就是说,东方新地以及其下属杂志单位,上一期的销量狂增,大量的广告。是因为林啸和冯晓刚的出现!
这就从一种新闻报道变成了商业行为,既然有了商业行为,所谓的新闻报道自由的保护伞就不可能存在!
“好一个滑头的小子!好一个扮猪吃老虎的混蛋!”水燕歌根本没有心情理会陈高顺了,气的满屋踱步“林啸和冯晓刚的律师团队,告的就是东方新地上面大量的印刷和广告会让人误会两人为东方新地背书!所以东方新地的印刷触及了两人的相关利益!”
陈高顺哑口无言,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水燕歌这么说,他怎么还不明白?
法律没有严格界限界定“新闻报道”和“广告印刷品”的区别,除非东方新地证明这是一篇新闻报道,否则这个版面上采集了大量林啸和冯晓刚的照片,还有更多的广告,他就有理由控告这是印刷品而不是杂志!
至于多少广告能界定?陈高顺心惊胆战地回想了一下东方新地每一期的广告,几乎毫不怀疑会被判定为广告印刷品!
杂志不要广告,怎么活?只不过以前没有人揪着这一条不妨罢了。
现在有了,一个奇葩的控诉方式,让东方新地吐血不已。
一旦被认定……林啸和冯晓刚可以立刻起诉东方新地以及下属子公司“不当得利”的索赔。而林啸两人的索赔标准,这几天带来的隐性收入……
他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根本不敢想下去!
就算背靠英皇,都百分之百破产!而作为主编,总编的水燕歌和实际操作这件事的他,很可能身陷牢笼!
“水,水副总!”他完全慌了神了,舌头都有点打结“这,这可怎么办啊!”
“蠢货!”水燕歌心中也是懊悔不已,谁能想到林啸冯晓刚脾气这么硬!简直就和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咬都咬不动!还真的和东方新地告上了!
尤其是这个选择点,他接到公函的时候差点一口老血没颜she倒送件人脸上去。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拿出证据来源,证明这确实是新闻!”他咬牙切齿地说“只要证明确实是新闻,他就算是主席,总统咱们都不怕!”
说完,他死死盯着陈高顺,眼中的话不言自明。
手机里有什么?空的!有个屁证据!
只要一拿出手机,所有的造势都不攻自破!如果他们不愿意证明,那么林啸冯晓刚就有权告他们“不当得利!”现在他就是这么做的,首先质疑东方新地没有证据来源,新闻虚假,那么采用了两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权的报道,同时附有大量广告,就不再受“新闻言论自由”的保护,应该被视为“商业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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