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比较特殊,叶展突然说咱们浩墨行动组好久没聚聚了,我一想也是,于是就把周墨和齐思雨叫了出来还记得吗,浩墨行动组成四个人了。我和叶展自从成了半个社会人以后就不在学校附近的饭店吃饭了,于是我们四个上开元路,找了一家不错的饭馆吃饭。
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老鸦坡的筒子楼却发生着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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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鸦坡,筒子楼。
这里一如既往的寂寥,很少有行人、车辆经过这里。即便有车,也是疾速驰过。关于这里的传说,即便是一些老百姓也有所耳闻这里住着一群丧心病狂、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黑道巨枭。不管是不是真的,人们都选择远远避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筒子楼的前后五百米,往往都是没什么人的。在筒子楼里住的李文娟都觉得奇怪,这条路明明可以直行,为什么很多行人和车辆都要绕行?她去上班的时候,常常觉得这里太荒凉。不过没办法,这里的房租便宜,而且她和这里的住户已经很熟很熟了,熟的就像是一家人一样呢。在公司里,有人得知她住在筒子楼的时候,也会非常惊讶地说:“什么,你竟然住在那里?难道你不知道……”然后巴拉巴拉一大堆,就是描述筒子楼有多可怕多恐怖的。..
李文娟听完这些,常常会哈哈大笑:“什么啊,怎么可能……就楼里那些老头老太太?他们会是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别开玩笑了,他们一个比一个弱不禁风啊,尤其是住在我对门的那个祁大爷,走一步咳一下,走下楼能把整栋楼咳塌了……”末了,李文娟还邀请她的同事去那边住住:“你别信那些谣言,和我去住一次,就知道他们有多普通了,根本就不是什么黑道巨枭!那种东西只在里存在,生活中怎么会有啦……”
当然,她的同事一向都是拒绝的,没人愿意和她去筒子楼小住一晚。所以悲催的李文娟,向来只能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生活真是非常非常的孤单啊!好在这几天,有个叫袁晓依的女孩和她同住,回去以后就少了很多寂寞,多了很多欢乐。只不过,袁晓依好像有什么心事,总是在夜里偷偷的哭。李文娟问她,她也不说。而且袁晓依好像有什么秘密,她甚至从来都不离开筒子楼半步。这让李文娟也觉得奇怪,如果是她的话,恐怕早就憋死了。
这天中午,李文娟和往常一样,还是一个人走在下班的路上。她已经习惯这条路的荒凉,于是一个人哼哼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她是个热爱生命、天性乐观的女孩,不肯放过任何能够欢乐的时刻。快走到筒子楼的时候,她压抑地发现马路边上竟然站着五个人。
这五个人里,三个男的,两个女的,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从上到下都散发着一股精悍的气质。尤其是那两个女的,打扮的像是古墓丽影里的劳拉一样。李文娟想,这些人可能是什么背包客,旅游到这里迷路了吧?毕竟以她的阅历,还不能分辨这些人是否危险。
看见李文娟过来,其中一个面相温和的男人说道:“你好,你是在这楼里住的吗?”
李文娟点了点头,有些奇怪地看着这些人。这个男人继续问道:“那你认识一个叫做袁晓依的女孩子吗?”在他问话的时候,其他人都在警惕地望着四周。当然,在李文娟看来,这些人不过是在欣赏周围的风景而已。这个单纯的没有心机的女孩,永远不会把别人往坏的方面想,而且永远乐于助人善待他人。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得到筒子楼各居民的喜欢;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车上递给素不相识的王浩两块钱,从此展开这一段奇妙的缘分。
李文娟一听,不做任何设防地说道:“认识啊,她就和我住一起,你们是?”
那个温和的男子脸上一喜,说道:“我们是她在新香市的朋友,这次是专程找她来玩的。”其他人也都转过头来,认真地看着李文娟。李文娟没有任何怀疑,甜甜地笑着说:“好啊,跟我走吧。晓依这几天心情不好,你们正好来开导开导她。”
“应该的。”
这些人便跟在李文娟身后,朝着破旧的筒子楼而去。李文娟并不知道,身后的这些人正在互相交汇着眼神,那眼神的意思是:“这楼很危险。有意外,绑架这女人。”
进了楼,李文娟还提醒:“小心啊,这边有点暗,别摔着了。”
后面有个女人的眼皮动了一下。或许是在这行呆的久了,血液已经冷的不能再冷,突然见到这种善良的女孩,让她的心里微微动了一下。不过也仅仅是动了一下,她的心立刻又恢复了冷漠。干这一行,一定要把没用的良心喂狗。
跨上长长的楼梯,李文娟走在最前,她窈窕的身姿,让身后的男人有些着迷。
“赵叔,择菜呐?”李文娟开心地打着招呼。
“嗯,下班啦?”赵根生抬起头来,不经意地看向李文娟身后的人。他的面前摆着个塑料菜盆,菜盆旁边有个塑料袋,塑料袋里放着青翠的豆角。赵根生从塑料袋里拿出豆角,不动声色地将两头的筋扯掉,“咔吧、咔吧”掰成几段扔进菜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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