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告任志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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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很自豪地笑了:“陈先生,这您可就说错了,就算只有您发过来的视频资料,我的团队也能让您胜诉,但是,我来了解更详细的资料,想的是为您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是最大的利益。”

“好!”胖子对这个律师很满意:“可以说,林律师,您赢得了我的尊重,是您的认真,赢得了我的尊重,有什么要了解的,您只管问。”

“好!我现在想了解的是,您是怎么跟视频里的绑匪起的冲突?”林江认真地拿出录音笔,打开,并打开了手上的笔记本。

“是这样的,当时是这样,这伙以光头强为首的混混,来我的朋友店里要收保护费,而我的朋友是正经开店,正经交税,正正经经做生意,所以他不愿意跟黑社会混混搭上哪怕是一丝关系,因为那很丢份,

而以光头强为首的混混看我的朋友苏乐先生不愿意交所谓的保护费,所以就开始打砸苏乐先生的饭馆,把饭馆砸了个稀巴烂,

苏先生心疼,那可是他的家当,所以就上前阻拦,谁想到他们直接拿起水管钢刀,居然想对苏乐先生痛下杀手,就连我这个在那里吃饭的人都没放过,而且当时在我的旁边还有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我们只好反抗……

然后那位政委同志认真调查了事情的始末,发现我们只是受害的,就把我们放了回来,但回来后我们觉得很不公平,所以我想去告他们,告那个在抓获绑匪现场要掌掴我的那位警员,告那位想把我冤死在南城分局里的那位分局副局长任志华,告那四个弄假证供,还想毒打我们的四位警员,我需要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才心安。”胖子一脸认真地说道。

林江做完记录,起身对胖子伸出手掌:“陈先生,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其实,依胖子的意思,他还想把自己拍的视频全发到网上去,最好让网民们口诛笔伐,但林江阻止了他,这样虽然得到了民意,但却是最大的网络暴力,不到万不得已,最好是不要用的好。

光子要去送林律师,胖子留住他:“阿光,算了,还是叫光子,一会过来吃饭,今天我下厨。”

光子赶紧点头:“好!我先送林律师去酒店,一会再过来。”

光子今天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这两天谁不知道胖子哥让他办事,谁会在这节骨眼上找他麻烦,不想活了么?

要知道胖子哥最是护短,比起别人传的胖子哥心狠手辣啥的,其实他们这些当头的更知道,那是当年那些人碰了不该碰的人。

当年也是绑了安吉,所以十几个人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所以才有了胖子哥心狠手辣的名声,其实他们都知道,胖子哥那是护短,只要没招到他的人,胖子哥一般都不管,但只要是跟他有点亲近的,招了,就等着吧!会有你受的。

而今天,胖子哥留自己吃饭,传出去,道上谁不得让自己三分,要知道,现在自己身后站着的可是神秘莫测,十几支**都伤不着的狠人啊!

视频他看了,胖子和牙苏正面冲向十几支**的那段,吓尿了,再想起那天高佬两个手下的下场。

他庆幸自己能给胖子哥办事。

胖子这几天没事做,感觉有点无聊,可能是最近用着游戏里得到的能力用得有点顺手,所以就琢磨着打完这场官司后主动跑游戏里玩去,最主要是尽快升级,为此他在背包准备了好多东西。

到现在他发现这个背包实在是太方便了,只要把东西放到规格一样的箱子里,那些个同样规格的箱子就能重叠地放在一格背包空间里直到99,不管箱子里面放的是什么。

开庭来得很快,毕竟有个律师开路很是不错的,而林江律师在法庭上说得慷慨激昂:

“我的两位当事人,一个是前两天还有正正经经的工作,一个是开着一个饭馆的老板,而审讯的警员居然要诬陷他们是黑社会。

我想请问,警方可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做过哪怕是一件违法的事?

我想请问任志华副局长,你在视频里跟别人保证一定要把我的两个当事人给整进去的事情是否真实?是否派人去对我两个当事人进行刑讯逼供?在此,我要求法庭请当事的几位警员和那几位绑匪,让他们来述说,为什么要诬陷我的当事人,为什么要刑讯逼供。”

几个警员出来后一致指认是任志华指使诬陷,一定要坐实胖子黑社会火拼之事,光头强等人也证明,本来他们已经坦白了犯罪事实,后来却有警员让他们改口供,一定要改成是两伙黑社会互殴。

然后事情就水落石出了,每个人都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任志华去职,双规,几个警员开除公职,其中包括那位杨副队长。

南城分局赔偿因恐吓与刑讯逼供所造成的对控方当事人的精神伤害费五十万,并需支付开庭费和控方律师费用。

走出法庭的时候胖子很是志得意满,对安吉和牙苏说:“看看,看看,咱也是个守法好公民了,有什么事情就用法律说话,比打打杀杀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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