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由洛杉矶检察署发起控诉,我们之前也召唤了安德烈柯里昂,对柯里昂先生进行了一些询问,了解了一些情况。基于此,洛杉矶法院会在随后的几天针对柯里昂先生进行审判。”帕提诺的这句话,随后被媒体广为刊登。
“安德烈柯里昂将受审!”
“柯里昂先生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如此煽动性十足的标题出现在了媒体之上,洛杉矶成为了全美关注地焦点。
这一天,梦工厂的大门外挤满了记者,这些记者当中有美国的也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特别是欧洲的记者。这样的一个消息不仅仅震动了美国,也震动了欧洲。
我坐在办公室里面,身上穿着了我的那套公爵装。这套衣服。平时我不会随便穿上。一般说来也就是哈维奖的颁奖典礼或者是一些重大场合我才会穿上,这一次。不管是对于我来说还是对于洛克特克财团来说,都是一次大事了。
“老大,帕提诺说今天洛杉矶法院的人会过来正是把你拘押,怎么到现在还不来?”甘斯看了一下墙上地钟表,已经是快到十一点了。
之前,帕提诺就打电话告诉我洛杉矶法院已经在我的这件事情上面正式立案了,并且就在今天法院会根据从事派狱警前来拘押我,然后进行审判。这些都是惯例,帕提诺让我不要有任何的想法。
他这么说,我也明白,在法院没有正式宣判你无罪之前,被控告人都是要被收押的。
对于这些,我还是很了解。在接到了帕提诺的通知之后我就紧急召开了会议,把公司以及家庭里面的大事都安排完毕,这才左等法院车子的到来。
家里人基本上都来了,莱妮等人抱着孩子在办公室里面一个个眼睛通红。
“甘斯,你这家伙是不是盼望老大早点进去!?”胖子白了甘斯一眼。
甘斯连连摇头:“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我的意思是说,帕提诺那老家伙是不是记错了日期?”
“他不会记错的。看看外面地那些记者就知道了。那帮家伙肯定也是收到了内部地消息才涌过来的。”柯立芝站在窗户旁边,看着大门外地那些记者们沉声道。
这次审判,柯立芝将作为我的辩护律师,对于他的能力,我是一百二十个放心。
十一点刚过,就听见外面喧闹了起来。一辆警车使驶进了公司总部的院子里面。车里面走出的人,不是洛杉矶法院地人,而是二哥。
穿着一身警服的二哥大步走上了楼,到了办公室里面看见我们这些人,点了点头。
洛杉矶法院要审讯我的消息。二哥早就知道了,这些天来,他也在想方设法地做一些对我有利的事情。“安德烈,我已经打听到了,法院会把你拘押在洛杉矶的收押所里面,那里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候收押嫌疑人的地方。放心吧。这几天我已经彻底对那个收容所进行了大换血,所有地狱警都是我们的人,为了保护你的安全,伯班克党的一帮经营也被我塞进去了,他们现在的身份是犯人,会24小时贴身保护你,所以安全方面美没有任何的问题。”二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低声道。
这一点,他还是处理得很是周密。
“二哥。我这顿时间不在,家里面就托付给你了。”看着二哥,我笑了笑。
“我可没时间替你管孩子。你那几个崽实在是太难管,要管的话,你自己出来管。”二哥摇了摇头。
大家都被他逗乐了。
我们在里面说这一些话,就看见吉米跑了上来。
“老板,法院来人了。”吉米看着我,嘟囔着嘴。
我站起身来,走出了门外。
梦工厂公司的院子里面,一辆法院地车子停在当中。车子里面出来了十几个法警,站在那里恭候我下楼。
“这些人也都是我的手下。不会有什么问题。”二哥低声对我说道。
下了楼,走到院子里面,一个法警走了过来。“柯里昂先生,你看……”他挥了挥手里面的手铐。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笑着伸出了双手。
喀嚓。冰凉地手铐拷在了我的手上,法警给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弯腰钻了进去。
“爸爸!爸爸!”
“爸爸!”
“安德烈!“
车子发动的瞬间,一帮女人和孩子们全都哭了出来。虽然我告诉她们不要哭,但是这个时候,她们想忍住眼泪是不可能的。
梦工厂人也不好受。他们站成一排,昂着头向我挥手。
车子缓缓驶出梦工厂,等我们出了大门的时候,突然从梦工厂的高音喇叭里面传出了恢弘的音乐,那段音乐,是梦工厂的厂标音乐!
梦工厂人用这样的行动,来表示他们内心地想法:这个地方,需要我回来。
车子出了梦工厂,就彻底行进不了了。一方面是因为那些记者们围了过来透过车窗拍照。另外一方面。哈维街的父老乡亲早已经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他们不让警车离开,拦住了警车的去路。
”留下柯里昂先生!”
“留下柯里昂先生!”无法前行。
到最后,那些法警们不得不把我请出去,他们知道,能够让哈维人让路的,也只有我能够办到。
“哈维街的父老乡亲们,我这是去战斗!为我的家庭,为我们的幸福!所以,请让开路。”看着这些人,我露出了笑容。
这笑容,却让哈维人全都哭了起来。
“柯里昂先生,他们还是把你关到监狱里面,那你怎么办!”洛克大爷抹着眼泪道。
“是呀!谁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不错!柯里昂先生,不能去呀!”
哈维人骚乱了起来。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起码我可以昂着头生活。洛克大爷,带着大家给我让开一条路吧。”我笑着说道。
洛克大爷老泪纵横,他看着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对哈维人说道:“大家给柯里昂先生让路!”
“让路!”
哗啦啦!
几乎就在瞬间之间,一条路被让了出来。警车发动了,车子缓缓地从哈维街上面驶过,从哈维人面前驶过。
“啊!在晨曦初现时,你可看见
是什么让我们如此骄傲?
在黎明的最后一道曙光中欢呼,
是谁的旗帜在激战中始终高扬!
烈火熊熊。炮声隆隆,
我们看到要塞上那面英勇地旗帜
在黑暗过后依然耸立!
啊!你说那星条旗是否会静止,
在自由的土地上飘舞,
在勇者的家园上飞扬?”
不知道是谁,带头唱起了这首《星条旗永不落》,先是一个人。后来两个人、三个人,接着这歌声在所有人群传唱,雄壮的歌声直上云霄!
那些围观的记者们呆了,他们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这哪里是审判,分明是送英雄出征嘛。
车子就在这样的歌声里面驶离了梦工厂总部,驶离了哈维街。本来我以为,离开了哈维街,情况可能会好点,但是当车子出了哈维街地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是多么地可笑。
在好莱坞地街道两旁,站满了民众,密密麻麻。一眼看不到头。车子在他们中间,只能说是在一点点地挪动!
这些民众站在道路的两旁,默默注视着那辆车子,把手里面地鲜花跑在道路之上。
从好莱坞,到洛杉矶一路上都是如此,进入洛杉矶市区,警车地行进更是举步维艰。
从梦工厂到洛杉矶法院,平时也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但是这一次。等警车到达洛杉矶收押所,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那帮法警们带着我办理一个个手续,前后花费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我才被正式移交给到收押所。
“柯里昂先生,我叫莫洛科比,是收押所的负责人,我想鲍吉老大应该告诉你了,在这里面,你不用担心。”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走到我跟前笑了起来。
然后他亲自带着我进入了收押所。
对于我来说。去过的地方多如牛毛,唯独像监狱和收押所这样的地方没有呆过,这一次,算是圆满了。
这个收押所是洛杉矶市也是西部最大最严密的收押所,里面高强林立电网纵横,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看守人员。我跟着莫洛,穿过一道道门,走入这个神秘地地方。
也不知道拐了多少弯,最后进入了一个所谓的特别区域。
“柯里昂先生。这是收押所的特别区域。这里面收押地人。都不是一般人。大部分都是被列为美国公敌的家伙。本来我想给你另外安排的,但是鲍吉老大指定让我把你放在这里。他说这样更加安全。”莫洛是个有些唧歪的家伙,一边说一边笑。
“柯里昂!”
“柯里昂!”
我们经过走道的时候,两边的牢房里面的人都趴在窗口大声地叫这我的名字。
“柯里昂先生,你是不知道,这帮家伙自从今天早晨知道你要住进来,彻底疯狂了。”莫洛指了指牢房里面的那些人咧了咧嘴。
”柯里昂先生,你真够爷们!”
“去他娘地美国法律!柯里昂先生,我们支持你!”但是看到我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
到了里面的一个房间跟前,莫洛让狱警把门打开:“柯里昂先生,这个房间是特别准备的,你放心,不会有任何的问题。里面和你一起住的三个人,都是伯班克党的顶级杀手,由他们保护,你完全不用担心,另外,这个监狱里面的狱警都是我们的人,不经过我的同意,任何人都进不来,所以你尽管放心。有什么事情,让人告诉我。”莫洛对我敬了个礼,然后走掉了。
狱警微笑着替我拉开了大门,我走了进去。
而在进去地那一瞬间,这个房间里面的情景完全让我呆掉了。
我揉了揉眼睛,骂骂咧咧地说道:“婊子养的!我的眼睛没花吧!”
本来我以为,既然收押所,里面的房间肯定和监狱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眼前的这个房间完全和我想象的就是两码事情。我也算是明白了莫洛说的“特别准备”是什么意思了。
这个房间,比起一般地牢房要大得多,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面地一个部分,放置着上下三张床,里面也放置着一些必须地生活用品,拐角有个卫生间。这个空间。基本上和一般的牢房没有什么相同,我进来地时候,三个里面有三个人恭恭敬敬地站在那里。
“柯里昂先生好!”我走到他们跟前,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柯里昂先生,我们是鲍吉老大派进来保护你的。”为首地一个,是个黑人,一笑就露出雪白的牙齿,剩下的两个人,一个脸上有刀疤。一个胳膊上刺着刺青。
“你们怎么称呼?”我笑道。
“柯里昂先生,你不需要知道我们的名字,只需要叫我们绰号就行了。我叫薯条。他叫刀疤,那一个叫魔术师。”为首的那个黑人介绍道。
这三个绰号,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柯里昂先生,后面是你的房间。我带你参观一下。”薯条把我带到了牢房后面的那部分。
这部分比起外面那部分大了许多。而且里面的设置如果不告诉别人这里是收押所的话,很多人都绝对会认为是一个酒店地单人间!
里面放置了一张柔软的大床,有书柜,有沙发,有卫生间,有收音机。甚至还有一个电视!“这些都是鲍吉老大吩咐的。”薯条笑了起来。
看着这个地方,我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这段时间我就要在里面呆着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也开始和这三个家伙攀谈了起来。在我看来,既然二哥把这三个家伙派进来,绝对说明这三个人不是等闲之辈。
反正在里面也是无聊,倒不如听听他们身上地故事,所以我们四个人就在房间里面聊起天来。
我对他们最感兴趣的,自然是他们的绰号了。经过他们的一番介绍,我算是明白了这三个人绰号的由来。
为首的这个黑人,绰号叫薯条,是二哥身边最信任的人,从二哥身边只有十几个人小弟的时候就跟着二哥打拼,对二哥忠心不二。这家伙是打架的绝顶高手,杀人不眨眼,但是总是一副老好人地模样,让人看起来觉得人畜无害。所以就落得个薯条的绰号。不过他思维缜密,在伯班克党里面地位极高。是个十分有脑子的人。
那个绰号刀疤的,更是了得,被称为伯班克党天字第一号杀手,伯班克党中“血组”的负责人,所谓的“血组”顾名思义就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肯定血流成河的人,在美国的黑社会里面,提到刀疤,估计就连黑手党的那帮大佬们也脊背发凉。相比于薯条和刀疤,最后地那个绰号叫魔术师的家伙有些不显眼,但不是说他一米七不到的个子在薯条和刀疤将近两米的身高面前像个小不点,而是说这家伙本身长得就没有什么特色,干瘦干瘦的,估计一阵风吹来就被刮跑了。但是薯条和刀把对他却很是客气。
这个家伙,最大的特点就是没特点,这是薯条介绍他时候说的原话。混黑道的人,谁都有一两样绝技,没有了这个,肯定混不长。但是这个魔术师基本上就从来没有什么皱缩周知的绝技,但是凡是招惹到他地人,不管你是快枪手还是搏击冠军在他面前只有一个结果:死!
当初伯班克党和黑手党厮杀地时候,黑手党派了25个高手到魔术师常去的一个酒馆去堵截他。动手之前,黑手党在酒馆里面布置下了天罗地网,不仅把酒馆里面所有地危险的东西收拾一空,还把那二十五个高手安排在各个死角里面。
结果那一次,魔术师进了酒馆,十五分钟之后大摇大摆地离开。黑手党的人进去的时候,只看到了二十五个被剥掉脸皮的尸体。
之所以叫他魔术师,就是因为这家伙就像变魔术一样能够利用身边的所有东西当作武器然后让敌人一命归西。
看着面前的这三个人,我算是彻底放心了。有他们在,就算是国家安全局的人过来找我麻烦,我也高枕无忧。
下一章,将会有一个牛人出现,大家猜猜会是谁?呵呵,这是一个十分苦难的问题,提示一下,这家伙历史上是美国的全民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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