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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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我为什么会以为是你干的。”她十分不解。

陆小凤说:“误会啊!这还需要什么理由。”

冬凌:“……”

这到底是被误会过多少次,才能起到这种就激反应。他这样,让冬凌难得的良心发现了一回,没有接着损他。

陆小凤却不知道自己又‘逃过一劫’,当然他就是知道了也根本就不在意,因为他的朋友中十个里有八个跟他是这样的相处模式。他的人生中除去招惹麻烦,剩下的时间里十天里有八天都在进行类似的怼与被怼。

冬凌只是更犀利了一点儿,他常常被怼得气极,回过头来又毫不在意。

这会儿见其没有冷笑,倒是稀奇了一下,但这份稀奇连一秒也没能维持,他整颗心都扑在了那个让司空摘星都欠了人情的人身上。

“到底是谁,你快告诉我,我去会会他。”

冬凌说:“我只能告诉你,这个人你也认识,所以你不用特意去会会他,因为你可能已经跟他会过不知多少次了。”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陆小凤就更好奇了。

但不管他怎么问,冬凌就是不说那个人的名字。此时店小二已经将菜上齐,冬凌拿起筷子开吃。

她点的菜一向比较多,每到一地,必然要将那一地的招牌菜吃个遍。碰上比较对味口的,不但会多吃几顿,还会屯上一些在背包里面。

此刻她拿起筷子一道一道的尝过去,凭陆小凤怎么耍宝都没有用。陆小凤憋屈得不行,但偏偏又因为冬凌是个姑娘,他不能直接去把筷子抢了不让她吃。郁闷了半天,最后干脆他自个儿也开吃了。

不过眼珠子一转一转的,显然还是没有放弃。

他又努力回想了一下那天的对话,知道了那竟然还是朝廷的人,只是冬凌在江南,分明没怎么接触过朝廷的人。

仅有的就是无情和金九龄了,而又绝对不可能是这两个人。

陆小凤好奇极了,偏生就是问不出来。

冬凌自然不可能告诉他,告诉了他他肯定要去找金九龄问个理由。而冬凌暂时还不想让金九龄知道,他的那些小心思已经暴露了。

更何况这件事情压根什么都不能证明,她要是告诉陆小凤,陆小凤去找金九龄,后者随便找个理由便能证明自己没有坏心。例如就是开个玩笑,或者他本身就对鉴宝很有兴趣,自然也对冬凌身上之前从未见过的那种类型的首饰想要观摩一翻。

毕竟冬凌是女子,他觉得直言未必有些不方便,再加上恰好瞧见了司空摘星,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么一个法子。

金九龄的人缘太好,以往的形象又深入人心,他这么解释,自然会有人信。

更何况他找的人还是司空摘星,众所周知的只偷东西不动手。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人觉得他没安什么坏心。

不过陆小凤不能说,无情那边却可以借机提个醒。

以往是没有理由,她不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他六扇门人的坏话。但现在把柄金九龄自己给她送了过来,虽说还是没有证据,但她是‘受害者’,又自有一翻推测,自然可以说上一说。

更何况,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是时候去刷新一下存在感了。

冬凌想着,看向那只快要胖成球的信鸽,问陆小凤,“你说,它能飞回京城么?”真不会半路累趴下?

陆小凤看了一眼那只信鸽,说:“这里离京城已经不远,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顿了下,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再被你这么养几天,怕是就连这城门都飞不出去了。”

冬凌:“……”

冬凌说:“我会控制它的食量的。”

陆小凤并不相信,他可是见过的,那只信鸽只要一叫,冬凌就跟亲妈似的扑过去,问人家饿不饿,是不是冷了……不知道的人,绝对不相信她是在养鸽子,而是要怀疑她是不是在养儿子。

而且,“吃得多还不算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它这段时间飞过么?”

冬凌摇了摇头。

她说:“没敢打开笼子的小门,怕飞跑了捸不回来。”

陆小凤:“……”

陆小凤朝她确认,“那是信鸽没错吧,还是我认错了,那其实并不是一只信鸽?”

“当然是。”冬凌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难道有什么问题么?”

陆小凤说:“问题大了,你见过谁家信鸽会乱跑的。它们在平时,会自己升空飞一会儿,却不会飞远,更不会飞不见。甚至只要你吹个哨子,聪明的喊一声,它就会自己飞回来了。”

“……”冬凌说:“可这信鸽是别人的,你确定它不会直接飞回主人那里?”

陆小凤问:“这信鸽是你偷的?”

冬凌摇了摇头。

陆小凤又问:“那是抢的?”

冬凌还是摇了摇头。

陆小凤呵呵一笑,“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那不是买的就是旁人送的,这样它怎么会跑?”

冬凌根本没想到,信鸽还有这聪明劲儿?

她怀疑的看向陆小凤,问:“真不会跑?”

“……”陆小凤说:“当然不会,不信你看看,谁家信鸽是关在笼子里的。”

冬凌这才了然,却原来她这么久拎着个纯金的鸟笼,全是白拎了,压根就不需要这么一个笼子。

“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

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

冬凌:“……”

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

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

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

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

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

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

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

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

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

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

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

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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