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喜欢你。」他掀开被子,站起身想拥抱我。
我闪躲开,拿起夹克套上。
「不能偶而约一次吗?」他问得有些失望。
我摇头。
「会再见面吗?」
我又摇头,转身走出房间,带上房门。
28.
走出饭店,我仰起脸望向飘著细雨的夜空,从肺部深处用力叹出一口气。
我这个第一名的脑袋想出来的草莓理论,根本只是个屁。
难怪杰会说我是第一名的猪头。
害怕回到孤零零的公寓,我沿著大街到处乱晃,这个区域酒吧林立,将近午夜了,擦身而过的人,个个带著浓郁的酒味,还有人疯疯癫癫地大吼大叫。
因为爸爸是酒鬼,我一向很讨厌酒,但是今晚不一样,我烦死了,决定要用讨厌的酒来惩罚自己。
我弯进街边的石板路,走进一家爵士酒馆。
酒馆里空气很糟,而且很吵。三教九流的客人、各种牌子的香水古龙水、各式各样的香烟雪茄,混杂著谈笑声、音乐声、杯盘声,全都浓缩地挤在不到十公尺见方的空间里。
拥挤的吧台刚好只剩下最角落的位置,我坐上去,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酒保动作飞快地把酒递给我,我也就毫不含糊地一口气咕噜咕噜喝完。
哇,好辣!
像这样子灌酒真是蠢,不过我今天做的蠢事特别多,也不差这一件。於是我又点了第二杯。
好孤单。
从来没有这么孤单过。
第二杯威士忌加冰。咕噜。
喝完之後,脚趾很快就麻了,脸颊烧烫起来,头也有一点发晕。
今天晚上应该会睡得很好吧。
再点一杯威士忌加冰。
发现地板浮起来了,我不敢再咕噜一下喝掉第三杯,买了一些薯片,配著慢慢地喝。
视线模糊了,身体的感觉也迟钝了,我的意识,随著一口接一口咽下的酒,变得愈来愈不清晰。烟雾弥漫的酒馆虽然拥挤又热闹,我却像是裹著一层厚厚的膜,和所有人隔离,和整个世界隔离,只有音乐和歌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穿透我躲藏的膜,钻进我的耳朵里。
「......我从来,都没有,恋爱过。
而现在,我心里只有你,一直一直只有你。
我从来,都没有恋爱过。
我以为我神志清醒,以为我知道分寸。」
「......我这些愚蠢的歌,一定要唱给你听。
对不起,请原谅我。
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恋爱过。」
「嗨。」
我从酒杯里抬起脸来,看见一个棕色长发的女人,飘著甜甜的香水味,站在我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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