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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是纸老虎,真碰上厉害角色他们也不敢惹。而且于归刚才就看出来了,在这几人当中被他抓着的这个是领头的,擒贼先擒王,他制住了混混头就不怕其他人敢动。

果然,只见那小头头给旁边人摆了下头,几个黑人嘴里都骂骂咧咧的却也没再往上冲,于归便放了手,这些黑人又不服气地冲他瞪了几眼才勾肩搭背地走了。

“以后看到街上发东西的别乱拿,小心给自己惹事。”于归见人都走了就回头对刚才那人说道。

那人看着他稍显惊讶:“同学,没看出来你这么厉害,多谢了。”

“不客气。”于归把书包背好就继续往地铁站走,然而这时那人又在他背后追问一句:“同学等等,请问你是中国人吗?”

“嗯。”于归用中文回答道。

“我也是!”那人也换成了中文很高兴地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颜殊,颜色的颜,特殊的殊。”

“于归,之子于归的于归。”

“咦,那不是……”颜殊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停住了,于归看他一眼,没有问下文。

“我该走了,回见。”

“哎--”

于归一路走下楼梯,即使听见身后颜殊的声音也没有回头。

正好这时一号线刚刚进站,于归把自己的书包往前拉了拉,等车门刚一打开他就一个大步迈了进去。

萍水相逢而已,没必要搞得那么熟络。

算上换乘,于归在路上一共花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等他到家时已是十一点多了。

房间里灯黑着,奶奶已经睡了,于归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的房间把门合上,将书包随手扔到墙边,往床上一躺,这才觉得紧张了一天的身体可以得到片刻放松。

每天三个小时的来回路程,于归已经坚持了三年。

倒也并非是他想这样,只是曼哈顿的房价太高,无论住宿舍或自己租房每个月都至少需要七百美元以上,这对于他的经济条件来说要负担就有些困难。

即便他每年都有奖学金,但是扣掉学费之后,剩下的部分要养活奶奶和他两个人也就不剩多少富裕了。

更何况奶奶近几年的身体不太好,于归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在法拉盛。这边虽说是中国人聚集地,外出沟通和生活都很便利,但整体的环境和治安水平还是偏低的,监管较松,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国内来的黑户窝在这里耗着。

出于对这方面的考虑,于归便决定让自己辛苦一些,反正男人多锻炼锻炼没坏处。即使麦启贤提过好几次让他搬过去跟自己一起住于归都没有答应。

有次麦启贤实在急了,骂于归不够意思,说他是不把自己当朋友才这么客气。但于归却对他说正因为是朋友,所以在某些原则性的问题上才更要坚持。不单方面地欠人情,友情才能持续得长久。

听过于归这话之后麦启贤就不好意思再生气了,但是往往看到他跑得辛苦还是会忍不住提,当然结果都是被于归果断拒绝,麦启贤也拿他没辙。

话说回来,于归现在躺在床上想起明天要做翻译的事,就又翻身起来用手机查从法拉盛到大西洋城的路线。虽然那里他已经去过不止一次,但因为纽约地铁在周末的时候经常会因维护而停运,所以他在每次去之前都得重新确认一遍线路的可行性,以确保自己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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