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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你打电话来是为了抱怨我没回简讯?」

电话那头静了下来,我咬着唇等待他回答,就算是一个字也好,不论他的答案是「是」还是「否」,我也可以接受。

「不是。」

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听着通话结束的提示铃声,莫名其妙地看着手机画面。

「他挂我电话?」

「因为妳太幼稚了吧?」邱晨说着风凉话,慢慢地切换了车道。

「幼稚的是他,我只是没回简讯,他就闹彆扭,每次都这样,」我用力戳着手机萤幕,「莫名其妙、莫名其妙、莫名其妙!」

说什幺小别胜新婚,对狄夕来说或许是如此,但对我来说绝对不是,整天腻在一起,短暂的分离不是挺自在的幺。

到底为什幺隔了一天没见就要来「我好想妳」啊?这不是很麻烦吗?不是很噁心吗?

「饭店到了。」

我回过神,往车窗外张望,「真的啊?」

「骗妳的。」

「你去死。」我双手抱着胸,靠着椅背,重重地反覆深呼吸。

我们都不再说话,直到车子真的停在饭店门口。

「谢啦,」我站在人行道上等他帮我把行李拿出来。

接着,行李员过来替我将行李拉进大厅,我把两张票递给邱晨,继续对他说:「明天音乐会的票,你跟彩可以来听,我在下半场才会上台跟学姊合奏。」

「好。」他压下后车厢的门,「好好当个女朋友吧。」

他说。

我看向别处,敷衍地点头,「掰。」

「掰。」他坐进车子里,我看着车子发动到开动,才转身走进饭店。

坐在饭店房间的床上,我一手翻着琴谱,一手在白色床单上比划,「Do」之后是「La」,还有个休止符……我突然觉得很空虚。

我可以当一个会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女朋友,一个独立自主、什幺都可以靠自己的女朋友,一个不会一天到晚烦着男朋友的女朋友,但是,我不会当一个用甜言蜜语逗男朋友开心的女朋友,像彩那样体贴温柔的女朋友。

邱晨说得对,要好好当一个「女朋友」。

我翻找通讯录,找出狄夕的号码,再来按下拨出。

但是响了一分多钟,他都没有接起。

他在干幺啊,有什幺好生气的,我又不是故意不回他简讯……

我决定改传简讯给他,不过在我输入完毕后,我按了取消。

床头的电子时钟显示十一点半,我关了灯,拉上被子,闭上眼。

一个没有梦,安静得很吵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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