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吃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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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说得阿公和阿奶都笑了,梁小菊放下捂在眼睛上的手,瞪视着小曼,嘴唇动来动去不知呢喃些什么。

梁小菊不肯回家,阿公省了跑一趟外村的时间,就去办别的事情,一出了门整个下午都不见人影。

眼看太阳落山,小曼煮好饭,梁小菊自告奋勇把那条鲫鱼宰杀剁块,小曼教她抹点盐腌渍一下鱼块,两个人从后菜园挖了块嫩姜,掐一把香菜葱花,趁着小菊去井边洗香菜的当儿,小曼烧热锅用猪油略微煎一煎鱼肉,添进灵泉水大火煮开,再改小火慢炖,等到汤色呈奶白色,阿公就进了院门。

满屋满院的鱼香味,让阿公阿奶赞不绝口,阿公问是谁做的鱼,梁小菊答说是两个人一起做的,莫小曼则笑着告诉阿公阿奶:往常阿妈刘凤英做鱼做肉,自己都在灶旁烧火看着,大致懂得怎么烧菜,会搭些配料。

阿公阿奶深信不疑,莫小曼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毕竟自己现在才十一岁,会烧制出美味的好菜肴,没有点理由显得太奇怪。

连鱼带汤,一大锅鲜美的佳肴,四个人居然吃得一点不剩,只有地上散落的根根鱼刺还能证明刚刚结束的晚餐吃的是什么。

阿公吃完晚饭又要去水库,此时天色已完全暗下来,家里没有电筒,小曼正在忧心阿公要怎么走夜路,却见阿公从他的背篓里拿出个物件来,小曼认得那个东西,是玻璃罩马灯!

1977年,手电筒已经不算稀罕物,家境稍微好点的人家都能拥有一个手电筒,莫国强、莫二叔也各有一个,夜晚外出拿着照路,又轻便又体面。

阿公拿出来的这种玻璃罩马灯,既古老又显得笨拙,是烧煤油的,也只有像阿公这样年纪的老人,才会依然用着马灯,而不是像中青年男人们那样攒钱买个电筒,一根绳子拴在身上,方便得很。

小曼帮着阿公点亮马灯,熟悉的煤油味并不觉得臭,反而觉得亲切好闻!

公道村所处地理位置很好,两省交界处,交通方便,山川峻美,有江有河有连片肥沃的田地,自古以来就不是个轻易能饿死人的地方,因为江河流势符合条件,本地深山里五十年代就建起了一个中型水电站,所以当别的村庄还点着煤油灯照明的时候,公道村早已用上电灯。不过水电站的电输送得也不算正常,有时会停电十天半月甚至半年,所以家家户户还是保留有一两盏煤油灯。

而莫小曼对煤油灯情有独钟,是因为上辈子她从小到大,睡觉的地方都不装电灯,刘凤英只给她用煤油灯!一直到煤油灯终成古董,买不到煤油了,才作罢!

莫小曼提着马灯要送阿公出门,阿公却不担心天黑路难走,兀自站在正屋门口跟阿奶说话:

“我下午去找过蓝校长了,蓝校长说没问题,开学就让小曼去学校,从一年级读起!”

阿奶连连点头:“这就好了,打个招呼,小曼进去也多自在些!”

小曼这才知道原来今天下午阿公一直在外面,竟是为了自己上学的事。

不由得有些脑壳疼:真的从小学一年级读起吗?学1+1=?

哦老天!

无聊就罢了,浪费宝贵的时间等于浪费生命,不行,要想个法子,上学可以,得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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