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亲爱的,那不是爱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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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们是要睡到什幺时候。」

「这边是不可以到台北的,这儿没有家里的温暖。」

接二连三的吵闹声,不禁吵醒了我。原来我睡着了,而莫悠沁还在我肩上,那几个男生很不顾别人眼光的叫醒我们。

「欸,杨侑玮,把你的亲亲宝贝抱走。」班长对着后面喊。

「还没醒。」杨侑玮讲完后就把还在昏迷的莫悠沁抱走了,好闪。

「早知道来的时候就带墨镜了。」吴琳怡发着牢骚。

「别忘了还有韩灿倪跟何坤麟这对。」林廷俊边讲边翻白眼。

「算了算了,走了啦。」大家看我们都出火车站了也就不多说,去找了间饭店住。

如果一个人来南部住,会不会孤单?高雄也有海,也有小餐厅。

——『只要我第一名,妳就让我在外面一个人住。』

没有我的日子,妈会更快乐。

我等悠沁哭完后,还是答应去高雄玩。吃完午饭后问了妈。

——「妈,我可以跟同学出去南部,三天两夜吗?」

——「随便。」

妈一讲完后,我就让悠沁上来我家帮忙我整理东西。

「妳妈对妳的态度依然这样。」

「谁会喜欢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我现在的母亲,是继母。我跟哥都是亲妈生的,但亲妈在生完我后宣告不治。

爸在我四岁、哥八岁的时候再婚,就只因为我一句:『为什幺别人都有妈妈我没有?』

我的继母对我也不是说很不好,只是严了点,重男轻女了点。

对于哥哥,她对他简直就像是亲的一样,彷彿是不是亲的都没差;对于我,只要有任何不满,就是严格到底。

但她真的很爱爸,不可否认。

只是几年爸车祸死了,她已经负荷不了。

我们呢?再多的痛苦泪水换不回,一点点感动。

「他们说要什幺时候出发?」看着刚挂断电话的悠沁问着。

「他们定好妳的票了,三点準时出发,七点到。」

两点二十三分。

我写了张纸条告诉哥我去南部,之后就离开了家。

或许我不是孤独的。

「欸等等要不要去看海,我记得灿倪超爱看海的。」姿议提议。

「赞成!」

虽然眼看已经六点过十,但夕阳未落下。大家投票决定骑着西子湾的脚踏车去。

「告诉我我为什幺没有男友。」陈姿艺半开玩笑的往前大喊,不顾旁人的眼光。

「因为你太恰了。」林廷俊回他。

我骑在后头,稍快了点,海风让我的头髮飘逸了起来。

「这里的海有比台北的好看吗?」何坤麟骑到了我旁边,而我努力的装冷静。

「别忘了我是海的爱好者,这里的海我也看了十年。」我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笑容。

「十年?」他有些错愕,等着我的下文。

「小时后在这长大的,住的公寓只在那。」我停下了车,转身指了后面。

「六岁离开台北,十六岁再回台北。」讲完后又踏上踏板,又比刚刚快了些。

「妳会恨我吗?」他眼看前方说着。

「会。不是因为我们分手,而是因为我们明明分手了你还说着我们没分。」我尽量用轻鬆的语气回他。

「我们本来就没分。」他的语气坚定,「妳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别跟我玩歌词。」我莞尔。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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