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两个小时候,陆筝才抬头看他,说出的话让他心里憋得难受。
“我要照顾弟弟。”
他记得跟爸爸保证过的话,不离开他们的家,照顾好弟弟。
弟弟就在叔叔那里,他要等叔叔出来,告诉叔叔,他要照顾弟弟。这里是他的家,他和爸爸妈妈,还有弟弟的家,他不会离开,也不会让别人来破坏。
陆爸爸把陆小弟托付给陆筝,只是想让两兄弟相亲相爱,毕竟都是他爱的孩子,他根本不会想到,他的嘱托,困住了陆筝的一生。
第14章擦肩而过的相遇
白天的喧嚣随着夜幕的降临沉淀出了另一个安静,都市的夜生活步入正轨。
同一个城市,有人早早地睡觉,也有人享受夜晚的奢华,有的地方安静得能听到风的声音,也有比白天更火爆的娱乐之地。
千姿是A市有名的会所,但从门口停着的各种名车便能看出它所接待的是什么身份的人。
秦奕风面无表情地从旋转大门踏进会场,眼里却带着一丝厌恶。
稍显稚嫩的脸,轮廓很是分明,鼻子高挺着,带着几分异域风情,薄薄的唇看上去和他的人一样冷,近乎一条直线,没有任何的弧度,深邃的眼珠让人感觉到一阵冷意。
修长的双腿被乳白色的西装裤包裹,只有上身粉色的休闲衬衣让人感觉到些暖,下摆扎进裤腰里,精壮纤细的腰衬得那双腿更加长。
模特般的身材,如果不是轮廓间的年龄无法隐藏,谁都不会相信,他现在,还没满十六岁。
几乎是刚进来,便有人呼吸不稳地匆匆迎上来了。
和秦奕风同色的裤子,淡蓝色的衬衣,仔细看会发现,两件衬衣的款式是一样的。
“风,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了。”
熟络的态度,亲昵的称呼,出自秦奕风从小到大的竹马沈云之口。
沈云只比秦奕风矮了几公分,和秦奕风的冰冷不同,他脸上始终是带笑的,连眼睛里染上了笑意,站在秦奕风身边,倒也不至于被秦奕风的气势所掩盖,反而更能衬托他如沐春风的气质。
两人的友谊,可以说是沈云单方面维持的。
以秦奕风的性格,用一个‘不好接触’来形容,实在是委屈了这个词,这人简直就是油盐不进,一般的人很容易被他的冷淡所伤,打退堂鼓,也只有沈云一个人坚持下来了。
一个坚持不懈,一个不为所动,加上两家的关系,两人的友谊也就这么维持下来了。
“走吧!”
冷淡,是秦奕风对沈云热情的一贯回应。
不过,这些年下来,沈云显然已经习惯了,脸上的笑容不变,跟上秦奕风的步子,两人几乎是肩并着肩。
一道纯白色的人影从门口进来,似乎是跑过来的,头发有些凌乱,脸颊上绯红,急匆匆从秦奕风和沈云身边跑过去,就差那么一两步,就撞上人了。
不过,那人似乎根本没意识到这里,直接跑过去,根本就没回头,看上去似乎挺急的。
沈云脸上的笑容微微动了下,侧头看了下秦奕风,见秦奕风的视线停留在已经跑过去的背影上,眼里一丝光芒流转。
嘴角刚动,秦奕风已经收回了视线,举步离开,没对这个小插曲发表什么评论,沈云也就不再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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