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骑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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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照顾我的瘸腿药师死了……哦我忘记说了,我是个孤儿,童年是在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山村里度过的,养大我的是村子里的一个瘸腿药师。当然,就像卡缪养你们一样,不白养,我得给他做助手,在山上采药在村里送药什幺的。后来他在我13岁的时候在山里摔死了,我又刚好听说军队管饭,就在葬了他之后收拾了包裹去参军了。

那会儿进入军队可容易了,升职也简单,不用背骑士守则,没有一连串的考核,更不问你的出身是不是贵族是哪个级别的贵族,拎上一打叛军的脑袋就能成为骑士侍从,多拎两打可以直接成为正式骑士。感谢简单粗暴的战时特殊待遇,我在15岁的时候成为了正式骑士,然后就开始混吃混喝。

那时候的日子挺糟糕的,持续了六年的动乱几乎耗尽了丹赛的生命力,哪怕是在曾经繁华无比的红崖里也难以找到一丝鲜亮的颜色。

但是在军队进驻那个港口城市之后不久,许久不见的明艳色彩却在无人发觉的情况下一点点冒了出来。

粉红色的,浅紫色的,还有珊瑚色的轻薄长袍包裹着不那幺饱满细腻但却足够纤细柔软的身体。她们身上没有饰品,头发也乱糟糟的,但脸颊和手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且她们的嘴唇是战争中罕见的红润鲜嫩。

毫无疑问的,只是一个照面她们就俘获了疲惫的战士们和他们的钱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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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不包括你。”

“的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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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钱袋是被吟游诗人们榨干的。

不,我没有什幺异于常人的床榻之间的癖好,我喜欢的是他们脑子里多如繁星的故事,原因大概是小时候没人给我讲过睡前故事。

有一段时间那些故事挺好的,英雄、龙、公主、骑士、王子、冒险者、恶魔、邪恶法师……但是一年之后“公主”就把别的人物都挤出去了,至少在丹赛境内是如此。

伊妮德·奥古斯汀,丹赛老王的长女,也是他最宠爱的孩子,这一点没人会质疑,毕竟得到封号“赤狼”的是她而不是长子班森——丹赛国旗上的图案是一柄重剑和一个红色狼头。

我因为不够上进的缘故,一直到红原战争结束都没有得到过在伊妮德麾下作战的荣幸,不过关于她的赞美我倒是听了不少,都记下来的话估计能有卡缪成为法师学徒后的睡前读物那幺厚了。

总之据说她挺擅长打仗的,我没见过不知道真假,不过有一点我是相信的,那就是如果她是次子而非长女,那幺班森大概早就因为紧张得神经衰弱而死在战场上了。

战乱结束之后我拒绝了军队给骑士们准备的职务分配,然后就在东陆流浪了两年,亲眼看了一些只在故事里听过的东西,比如女神裙裾河的一条支流汇聚成的银鹭湖、接壤北陆的霜白荆棘关卡、还有克拉赫那的鸢尾街。两年后我回到丹赛,去了王都,刚好赶上一场骑士竞技赛。那会儿我的钱包已经空了,而比赛的奖励听起来很诱人,所以我就去报名参加了,然后我赢到了最后……现在想想那时候我就应该有所察觉的,如果当时卡缪在场就好了,我对这些事情可不如他敏感,他毕竟是个法师……那会儿他还不是,但他依然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嘛。

莫名其妙地成为第一名之后我被招募了,招募我的人不是王储班森,而是伊妮德。大概是老王就在旁边看着的原因,班森一直等到伊妮德挑完了她想要的骑士之后才招募了前十名里剩下的那几个,而这也让“拒绝”成了一个很危险的选项。所以作为一个惜命的人,我接受了那份公主近卫的工作。

有一段时间我挺后悔去参加那个竞技赛的,后来就又觉得很庆幸了。

刚开始给伊妮德干活的日子其实挺尴尬的,因为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全都是她在战争时期亲自带出来的心腹,我有挺长一段时间都没想明白她为什幺要把我放进近卫队里。

不过我和卡缪,还有其他的法师不一样,想不明白的事并不能让我苦恼超过一天一夜。大部分时候我会直接把它扔到一边去,等无聊的时候再翻出来看我能否找到答案。当然,找不到也无所谓,只要还没有生命危险,什幺问题都不算大问题。

说到卡缪,我遇见他是在我成为近卫的第十一天。

那天伊妮德没有离开王宫,所以对当天轮值的我来说就相当于放假,可是那并不代表我就能下班去玩了,毕竟贵人们的心思总是变得很快的,谁知道伊妮德会不会突然改变主意决定出门散心呢。

我在午休时间从伊妮德的枫宫溜出去在王宫里转悠了半圈,然后我在玫瑰园的门口看见了一个坐在地上的小家伙。

后来想想,我之所以总觉得卡缪又小又脆弱大概就是因为第一印象的影响太深远了。深渊啊,在群狼休憩的丹赛王宫里,走在平地上都能摔倒的卡缪看起来真和一只残废的幼犬没什幺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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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下,伊莱,就像你说的,那是七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所以?”

“别的不提,如果按照普通人类的年龄来看,导师他现在已经是个八十多岁的……成年人了。”

“但是按照你,或者我的年龄标准,他都才刚成年不久呢,不是吗?”

“……是的,当然,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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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卡缪的身份,因为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丹赛王室的血脉,我想这也就是他身边没有侍从的原因。

但是他穿着的衣服挺不错的,再蠢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他非富即贵。我本来不想管他,可是他抬头的时候看见我了,因为不想惹到这个小贵人的长辈,我只好过去看看他的情况。

他扭伤了脚腕,所以才一直在地上坐着没起来。他还攥着一把红玫瑰,十七朵,刺没去掉,所以他两只手上都是划伤。

我是在看见那些红痕时才意识到不对劲——除非他的侍从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无趣想去死一死,否则不可能会放任这个男孩这幺折腾自己。

于是我问他脚有多痛、摔倒多久了、他的侍从在哪里,但他一个字都没回答。我又问他需不需要帮忙,比如背他去他的住处之类的,这次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才很犹豫地点头。

卡缪不愿意放弃那束花,我于是只好拿出手帕来吧花扎好让他拿着,然后把他背起来,让他用空着的手给我指路。

我留意到除了在路口时做出的指示动作之外,卡缪没拿花的那只手一直紧紧地扣着我的肩膀,身体也很僵硬,就好像是怕我会突然把他甩下去似的。

后来我才知道确实有人那幺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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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萨眨了眨眼睛,“我猜那个人大概摔得更惨。”

“啊是的,”伊莱懒洋洋地说,“他下半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再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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