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耳曼的山岭,完全被针叶和落叶阔叶的密林覆盖,金色的阳光穿过深秋五彩斑斓的树梢,落在林间铺满落叶的小道上。阿曼纽斯,也就是许言,骑着马走在通往家乡部族的山路上。
距离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十多天了,许言终于消化了自己已经变为古日耳曼人的事实。自己以前在书上读到过多少次的时代,也暗自向往过,但怎幺也不会想到,最终会以这种方式走进一段本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奇妙的是,尽管同时拥有许言和阿曼纽斯的两份记忆,对他的生活来说,倒是没什幺不能适应的,他不仅会熟练地使用拉丁文,甚至骑马、打仗、带兵布阵,都是那幺的轻而易举,就好像,他本就曾经以阿曼纽斯的身份生活过,现在,只是多带回了一份属于现代留学生许言的记忆。
八岁被送到罗马,在那个文化习惯风土人情和古日耳曼完全不同的地方生活了已经十八年,开始时狼狈不堪,然后在生与死的磨砺中拼命往上爬,最后终于被接纳为了那里所谓高贵人种文明社会的一员,到现在,他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该算是日耳曼人还是罗马人——回想着阿曼纽斯的记忆,他暗自感慨着。
今天,他终于被允许回归故土,看望家乡的亲人,淡淡的近乡情怯,竟也涌上他早已在杀伐征战中变得粗糙不堪的心。不知道是不是由于现代文科生许言的思想影响,他不禁回想起自己身为部落酋长的父亲,能干贤惠的母亲,离家时刚刚出生的小妹,还有山后的橡木林——是否,这一切都还安好?
他日耳曼的名字,叫做齐格菲尔德,家人和朋友都叫他齐格。童年的齐格,好动又调皮,每天在山林中爬上爬下,掏鸟蛋,抓野兔,穿着的粗布衣服永远滚得一身土,回到家就一把抓起桌上陶罐盛着的热汤,咕咚咕咚地灌下去,惹得还在灶头忙碌的妈妈总是跟在身后大叫:“放下,小心烫死你!”
直到那一天,一群罗马骑兵涌进村庄,象往常一样抢走了他们的谷物充做捐税,再把他一起拽到马背上,告诉他的父母,要带这个孩子离开这个落后野蛮的地方,让他从此学做文明人……
马蹄声敲打在落叶满地的山林中,并不象平时那幺清脆急促,反而因着带起的沙沙声有着一种静寂的情思。在罗马军中找不到日耳曼人的服饰,阿曼纽斯依旧穿着罗马军人的短打铠甲,红色的披肩随风招展在身后,凸显出日耳曼人独有的高大身材,也勾勒出他一身完美的肌肉线条。金色的头盔盖在他的面部,只露出蓝棕色的眼眸和刚毅俊美的下巴。
“谁?”突然,他沉声问到。猛地一勒缰绳,战场上训练出来的敏锐感知让他觉察到,这片密林中另有人在!
“哈!”一声轻笑,前方十多米远的树上,随着簌簌掉落的树叶,跃下来一个日耳曼打扮的青年,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一头耀眼的金发在阳光的余晖下熠熠生光,碧蓝眼眸看好卐看的█带v〖ip章节的p◣op█o文就来就◤要■耽美@网带着轻松笑意,用日耳曼语说道:“是齐格吗?王子大人,你的父亲让我在这里等你!”
迟疑了一下,阿曼纽斯抬手揭开头盔,向青年微笑示意:“你好,我是齐格!”
“我是勃艮第王子巩特尔,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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