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所有人中只有他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而且还死缠烂打。还臭不要脸。
最糟的是我真的觉得他很讨人喜欢。
慢跑了二十来分钟后,有人敲了敲门,然后不等我和郑哲做出反应,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和我同龄,穿着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边走一边冲我们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下了跑步机,而他用一种恭顺而不谄媚的态度冲郑哲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说:“我姓李,李晔。郑总说你不爱说话,多的事情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尽管找我,包解决。”
他冲我扬了扬手机:“联系方式都发给你了,就这样啊。”
说完之后毫不拖泥带水地掉头就走。
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我默默掏出手机,智能管家已经根据他发来的短信自动生成联系人添加到通讯录里,我只是打开社交软件,然后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验证消息自动生成了备注。
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我就见过了一个人。
——接下来的人基本都是这套路。
人如川流,每个人都姿态温和笑容可掬,刷卡报到似的,来了之后说几句话就走。我在这一个下午里以这种方式认识了十来个人,有男有女,多数都是男人,而且多数都是同龄人。
通讯录里多了几个人、社交软件里多了几个好友,除此之外我连他们的脸都不太能分得清。
三次元的人如果不是长得太有特色,我都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记住。我分辨人更多依靠他们的行为举止和举手投足之间的小习惯,所以这些平均只在我面前出现了三分钟不到的人,我一个都没有记住。
好在他们发给我的资料都很详细,通讯录里包括了他们的身份和照片。
……我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是又不确定到底哪里不对。
在郑哲款款的微笑中,这趟稀里糊涂的行程结束了。
我开车和他一起回了公寓,但我停好车之后,他却没有和我一起上楼的意思。
他说:“抱歉,有一些事必须要我回去处理。”
我有些吃惊。我吃惊于我没有为他的话感到吃惊。
“好。”我说。
但我没有走。
郑哲也没有。
两个傻瓜站在原地,谁也不肯率先转身。
我们都不说话。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种末流偶像剧才会出现的僵持镜头里,一切退缩都显得有够矫情。明明感情已经水到渠成,编剧却总是构建出烂大街的误会,主人公总是不够坦诚,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反正就是为了让情节足够跌宕起伏,兜兜转转分离聚散,非赚够一票眼泪才肯罢休。
谁敢先说爱。俗语说先爱的人先输。
“我爱你。”我说。
这句话还是我先说出口。
先爱的人先输。
我觉得我没必要赢得足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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