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开始了走读生涯。
公交车不好搭,我开始骑自行车上下学。
走读生只有一节晚自习,我每天七点半放学,骑二十分钟回家,路上背英语单词,课间写作业,回家基本可以玩三个小时的电脑。
浪到飞起。
所以我就不常去网吧了。
我知道自己要努力读书,玩游戏只不过是为了弥补自己没有朋友在身边而已。
加上我开始变声,我更加不再和同学说话。
直到我在网吧遇到了我的第二个好哥们。
那个人我真的觉得酷毙了!
他染了发,手腕上还有刺青,脖子、手上还带着各种杀马特饰品,学校居然没管,平时上课也就趴在桌子上睡觉,哪知道考试第一。
嗯,没错,成绩是假的,据说这人入侵了老师的电脑,修改了成绩。
我对这种人向来敬而远之,但是奈何他说话声音好听呀!我在网吧听他唱了一首《离歌》,真想尊称他为“李哥”!
我开始有意识和李意接触。
李意这个人,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是游戏玩得好,路子野,我总觉得这个人像个磁铁,总是吸引我的目光。
我和他来过几局游戏,中午一起吃了餐饭就成了兄弟。
没有宿敌,李意算的上和我玩的最久的朋友。
至于和李意不是朋友了,还是因为我成绩退步太明显,我悬崖勒马,自己单方面和李意断了关系,零花钱上交,电脑上交,不再玩游戏。
然后我就得到了我人生中第二次第一名,年级第一。
我找了半天没有看到墨泽的名字,最后听同学闲聊,据说是他的手骨折了。
我只想仰天大笑,道一句:“活该!”
不过想到这个第一名可能是宿敌送的,我心里就不是很痛快。
高中太忙了,时间眨眼就过去。
火箭班有两个,我在二班,宿敌在一班。
高三的学长学姐要高考了,但是他们的成人礼还没有办。
新下来的副校长给老师们出主意,要每个年级出节目,欢庆成人礼。
然后高二的两个火箭班班主任一合计,决定一起出节目,诗歌朗诵——《致橡树》。
然后再一合计,好像这两个班的第一名都没有什么交集哎,借此机会好好联络一下感情、交流一下学习方法也可以呀!
于是我和宿敌是作为领读的一起排练的,只不过,我很别扭。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这是宿敌读的,我默默抖抖自己起的鸡皮疙瘩,面不改色接上去:
“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然后我就看见宿敌也牵了牵嘴角,身体小幅度的动了动。
嗯,强大的鸡皮疙瘩!
每个班出十个人,除了两个领读,剩下的就是他们一起读:
“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来清凉的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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