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充分地尊重它,也许上了年纪的脑子是比较独立一点。
从书店走回家只用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就够了,我打开家门,在进屋的玄关处整理了一下衣服,脱下的鞋也规规矩矩地摆放在一边。做完这些,我才换上拖鞋进了里屋。
那张高架床有着雪白的,泛着冷光的骨架,它高傲地站在房间里最显眼的位置,一推开门,它冷漠地看我一眼。它的身下是我的书桌,无论或站或坐,在这个房间里,我只能去仰望它,甚至要通过攀爬那一段艰险的天梯我才能终于触及它的身体,感受它托起我时的温柔。哈哈,一个大男人,讲这种话真让人害臊,不过,这份温柔总是让我浑身颤栗。
咳,我伸手抹了一下脸,顺势就想去解外衣的拉链,可是在碰到外衣的前一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手上全是从脸部带来的污秽,如果我用这么脏的手去碰衣服……
这种让人反胃的迟疑已经让我没有办法再继续下面的动作了。我打开水龙头,仔仔细细地把每一个指缝都擦洗干净,再褪下大衣,叠好后放在桌上,随后,我走进浴室,一点一点地把自己清洗干净。
直到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张了,我顺着光洁的阶梯向上爬,一直,一直到那床柔软的被子裹住全身。
嗯……我舒适地翻动了一下身体,快意使我闭上了眼睛,如坠云中。
被子轻柔地抚摸着我,一阵酥麻、瘙痒的快感开始往上游动,一直窜到我的鼻根,我稍微憋了一口气,呼出的时候,它又顺着我的鼻子逃出。不过今天,我有更奇妙的地方要去。我意识到自己不自觉地笑了。
漂浮在一片封闭的黑暗中,我的身体被一个散发着蓝色光芒的环圈笔直地撑起。这个环圈是六个六边形,它们停留在我的头部、脚部以及身体两侧。我想要更仔细地观察它们。离近一点看,这个六边形的表面颤颤巍巍地抖动着,似乎稍一用力就会“嘭”地化成一滩水四散。没过一会儿,我左手边的第一个六边形,也是被我小心翼翼地凝视着的这一个,开始剧烈地震动。哗,我惊讶地看着它浮现出一幅画面。紫色,全是紫色。紫色的树,紫色的沙。太阳已经开始西沉,树林里散发出一丝不安。这里是……史蒂芬金的异月之湾!现在是黄昏,还没有天黑,只要我沿着这条小径快速跑去那个池边……还来得及!我跨进那块抖动的蓝色果冻,脚下紫色的沙地柔软、晶亮。是了,就是这里,不远的小丘上站着那株情人树。我迈开大步向前跑,顺着那条小径进入树林。金的银铲,金的时钟,我一一确认着他的痕迹。天色越来越沉,两旁的树林已经有些令人毛骨悚然。高个子,高个子,那个全身长满紫色斑点的柔软的怪物,不能让他盯上我。我全身的每一根汗毛都站起来,跟着我一起奔跑。这一定是金的恐惧。它险些逼出我的眼泪。不过,这段危险的航程终于结束。瞧,我看到了什么。那汪池塘静静地在月光下闪烁,平静得让人只想永远凝视着它。只要这样,就可以得到真正的幸福和平静了。我顺着台阶走到那一排排长椅中间,找了个位置坐下。这些长椅上还是那么热闹,又那么宁静。人们静静地坐在上面,凝望着那个语汇之池。永无止境地。
丽赛当时是在哪个位置叫走斯科特的呢?想到这个,我移开望向水面的目光,扫视了一圈这些长椅。还是只有那些已经快要成为裹尸布的一部分的那群僵人。
算了,我还是走吧。尽管即便我呆在这儿也永远不会有一个丽赛来找我回去,但我还是得走了。可能是我还舍不得那家书店的咖啡吧。等到我喝腻了那种口味,或许这里就是我最好的归宿了。
闭上眼,我在脑海里描绘我的六边形法阵。空气中的味道逐渐转变,我知道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史蒂芬金《丽赛的故事》
☆、5
如果不是书店里的小姑娘那么八卦,我还不知道原来丧尸同学的坐标和我那么近。
我端了杯咖啡,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坐在我对面的那只“丧尸”。
肤色果然白得像终年不见阳光的某种夜行生物。苍白的肤色和他原本就深陷的眼窝一反一正地映衬着他的黑眼圈。他整个人收缩在一件羽绒大衣里,拱起的脊椎恰好卡在椅背上,目光涣散在桌上那几张摊开的稿纸上空。
据说他已经以这样一副妆容试图匿藏在我店里咖啡厅的角落整整一周了。
这位小哥是一定不知道他现在我网路上有多红。店里的小姑娘们一个接一个地去给他送咖啡,可还没人敢壮着胆子去和“非生物”搭话。
我还的确是头一遭在签售会以外的情景下见有作者落座在我的书店。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眼瞎不认识别的大神。我开着信息量小得可怜的雷达在书店里又扫描了一圈……并没有什么发现……
好吧,既然如此……
“请问,你听说过创作之床吗?”我刚把那本不干不脆、遮遮掩掩的书从我面前撤掉,那张白中透黑的脸就被一条细长的脖子顶到了我的面前。纸片脸幽幽地开口问了我一句话。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张脸吓得全身一震,手里的咖啡杯也跟着跳了起来。
“什么?”
“创作之床。”
恍惚之中,我站在山顶的庙宇门口,身下是一连串向上爬升的宽阔泛白的台阶,一层又一层流动的云雾遮挡了山腰下的景象。我转过身,试图用一种平均、有力的步伐,就像一个沉重的节拍器一样,走向这些大佛。他们端坐在金身里,俯视,甚至无视这些跪爬进入的人类。可我不是人类。我目不斜视。我只是一个节拍器。一个有点享受这种被迫臣服的感受的节拍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让我热衷于反抗――一个轻易臣服的玩意儿即使再宝贵也没什么人愿意去收服它不是)。
这个庙宇让我没办法反抗,无论是这样的氛围,还是这些巨大的佛像,它们把我的反骨压得死死地。我沉浸在这种发自内心的臣服的快感中,步伐稳健地四处游荡。
在某个岔路口,我向右一转,进入了一条弯曲的栈道。栈道的右边紧贴着墙,墙上或高或低地被凿开了一些洞,一本本金光灿灿的经书陈列其中。栈道离开地面有一些距离,地上凹凸不平,积留了不少水。
左边的墙面离我远一些,接连放着许多金身佛像,高高在上,我仰望着那些佛像,机械地行走。
转过一个拐角,我和诸佛之间的平衡被两道笔直的目光打破。我有些惊异。一座佛像的脚下,被凿开了一个更大的空间,一位年长的喇嘛盘腿而坐,他偏过头,像一棵屹立悬崖的老松,牢牢地盯住我。他的身旁站立着一位小喇嘛,手持念珠,弯下腰来,牢牢地盯住我。我回望他们,眼前的空间似乎有一些扭曲。但我是个节拍器,我没办法停下来,按着节拍,我只能往前一直走。一个,节拍器。
“我知道。”那个奇怪的老板钩住咖啡杯耳朵的手指往下一垂,咖啡杯的底部“嘭”地一下清脆地撞响了托盘。杯里的咖啡在倾斜的边缘形成了一个圆弧,荡了一荡,还是没能突破那层圆形的薄膜,完整地保存在了杯里。
他失了神,那副模样,完全就是斯科特陷入异月之湾的样子。操,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想定定神。他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是丽赛,何况天知道他的异月之湾到底在哪里。
我有点紧张,几乎快要在椅子上呆不下去了,这时他突然开口说话了,他说,他知道。
“我知道,”他又重复了一遍,习以为常似的把手里的咖啡杯扶正,“你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有一个房间。
房间很小,只有十几坪大小。
墙是雪白的,四面都是墙。没有门,也没有窗,只有墙角处放了一张床,简易的单人床,上面铺着白色的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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