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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穿男之不二农村娃》作者: 俺打的去埃及
简介
方锦然骄横乖戾,含金钥匙出生,受尽人世间的宠爱。
和有妇之夫啪啪时,被情敌一枪爆头。
一朝醒来,占据了一名农村傻儿李成的身体。
内容标签:性别转换 乡村爱情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成、赵欣欣、乔思暮
第一卷 毛毛虫
第1章 一朝农村娃
“哥哥,来玩嘛来玩嘛……”一个流着鼻涕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拖拉着坐在土坡上的小孩。坐在土坡上的小孩有他这个年纪不应该的干净,他一脸的不耐烦,试图想挣脱掉这个脏兮兮的小孩,奈何力气太小,眼看着自己干净的衣服又被抓得黑乎乎的,他终于怒了。可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孩怒了,又能怎么样?
“你知不知道你很烦诶!我一天生尤物还没搞清下面怎么多了块肉!就要被你们这种讨嫌鬼天天吵……你还哭还哭!老娘都没哭自己奋斗几十年一朝就平了的傲乳……”方锦然破口大骂,稚嫩声音说出的话实在让人……这也难怪方锦然,她上辈子出生在暴发户家庭,因为父母是晚来得女,所以就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的那种溺爱。让她从小就骄纵霸道,后来长大了些才收敛了点,加上她脑袋瓜子灵活,轻轻松松地就成为了人生的赢家。因为她上辈子受尽人世间的宠爱,所以养成了一身的坏毛病。这不因为她勾搭人家有妇之夫,还在活塞运动就被人家崩了一枪穿到了这个农村娃的身上。因为这个农村娃叫李成,所以我们从下面开始来说说这个李成的故事。
小孩虽然听不懂李成的话,但是能感觉到李成不喜欢她。嘟着嘴绞着衣角,眼看眼泪水就要掉下来了。
李成最头疼小孩了,索性不理她,冲下坡去,他想他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上辈子从小就娇生惯养,实在受不了这种贫寒的农村生活。他每次一想到要蹲在两块随时都要垮掉的木板上方便时,而且下面就是粪坑,每次还一不小心粪水就溅到自己屁股的情景,他就忍不住哆嗦。想着以后还要像他这辈子的便宜爹一样去掏粪水,他就想立马去死。
且不论这里的条件多么地次等,这里的人愚昧粗俗得实在让他觉得恶心。这里兴表弟表妹结婚,说是亲上加亲,可那一个个大龄痴呆儿实在让人心生寒意,并且这里的人什么样的粗话闲话都说,有些听了让他这个活了好歹二十多年的纨绔子弟都面红耳赤。
李成骂骂咧咧地走着,走了不过二十分钟他就实在走不动了。歇了会然后继续气喘吁吁地走,他不再浪费力气去骂了。不知过了多久,他只觉得口干舌燥,两眼冒金星,身体好像不像自己的了。脚上还起了血泡,咯得他一瘸一拐的。他知道离家出走有多么地蠢了,丧气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于是脑海一根弦崩了,他坐了什么软绵绵滑溜溜的东西了,原谅他三四岁还穿着开裆裤。因为这李成三四岁之前也是个心智不全的傻儿。他听到了嘶嘶的声音,接着他知道他完蛋了。
他连忙挣扎着起来,一看一条蛇这盘在他刚才做的位置,嘶嘶地吐着信子。那蛇长得比他整个身子还长,他吓楞了,怎么办?
第2章 上学吧
这时,从树林窜出一个身影。那个身影抓住了眼镜王蛇,抚摩了几下,自言自语了些什么。眼镜王蛇便温顺地盘在来人的身上。
李成晃了晃神,才定睛一看。是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姑娘,不过这个小姑娘明眸皓齿,而且身上收拾得很干净,顺眼多了。只是脸色不善,仿佛是自己偷了她家男人一样。李成心里给她竖起了中指。李成就是这样,别人对他好,他觉得理所应当,别人对他不好,他就觉得应该千倍万倍地讨回来。按理说,他应该是对这个小姑娘感激涕零的,毕竟这条大蛇对三四岁的小孩子来说,简直是毙命的。
“你,好像被宝贝咬了。”冷若冰霜的小姑娘没理他,只是扳开蛇的牙齿去看。
这时候,李成才觉得屁股隐隐作痛,昏厥了过去。
等到李成意识清醒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门外传来父母千恩万谢地声音。很快又便消停了。
父母进来以后,母亲激动地扑过来说了几句贴心话,父亲只是高兴地在一旁搓着手,来复说着一句话,“幸好没事幸好没事……”
这对朴实的便宜父母倒是还行,可比他上辈子的父母可就差远了,他上辈子的父母可是能要什么给什么,可这辈子自己想天天吃点水果他们都吃不消。李成瞥了眼他父母,只是闭上眼睛不说话。离家出走是不行的了,毕竟是三四岁的孩子,能折腾个什么劲头。怎么个回家法?就算回家了,他上辈子的父母也不认识他,他要怎么个解释法?我还是你们的女儿方锦然,只是不是流的你们的骨血?就这条不是血脉之亲,他就立马会被上辈子父母给踹出门去。他可知道他那双父母之所以百般疼爱他,还不是看他身上流的使他们的血,要不然就凭自己那么点恶事,早就把自己给掐死了。难道天让他认命?
“我要读书。”李成睁开了眼睛,盯着自己这辈子的便宜父母。只有去读书这条路才能让自己真正地回到城市,他可不想留在这农村苦哈哈地过日子。他这便宜父母今年三四十多岁了,上面本来有两个姐姐,因为父母是近亲,都相继夭折了。而自己本来这具肉身也是个痴呆儿。便宜父母当然是很高兴自己的儿子心智长了,而且他这对父母各自的姓氏算是这块说得上名头的家户了。要不然也不会近亲结婚,肥水不流外人田。
李成这一块有几所小学,老师差不多是镇子上中学毕业的学生。而离李成村落最近的镇子也要走上两天,这里交通闭塞,来往都要靠人力维持着。这几所小学也有佼佼者,比如说来福小学,这是需要入学考试的,是镇子里升学率比较高的来福中学的附属小学。优秀的小学生可以直接升入来福中学。所以村落里比较机灵的小孩都由村长过手,送去来福小学。可是李成一听到来福这个名字,他就哆嗦了,来福,狗一样的名字,一听就不会有多大出息。并且来福小学离他家可有三个小时多的脚程,虽然他妈在练习骑自行车送他。可是他看见他母亲东倒西歪的,他就放弃去来福小学了。他可不想被他妈这么一摔,他穿去了更原始的食人部落。
他去了离他家最近的小学,半个小时多的脚程,莲花小学。这是李成挑的里面最好听的了。
小学,他上辈子都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他上的是贵族小学,成天伙同班上的一群纨绔子弟去欺负老师了。还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他们收买了几个保安把新来的女教师拖到了仓库脱裤子,他还抠了女教师的下面,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就放了女教师。然后女教师哭着要跳楼,他上辈子的爸妈夸他有本事,还弄了几个钱把那个女教师给打发了。现在他这一想,家庭教育还是很重要的。如果上辈子的父母对他严惩一点,他就不会去变本加厉去博得父母的欢喜,也就不会二十多岁人还嚣张地去上别人有妇之夫的床。咦?他这是怎么了?还自我反省上了?狗屎的,果然这农村不能呆,腐化我这及时行乐的价值观!小学上了一两天后,他本来是新鲜感十足。后来上得实在是了无生趣了,跟一些屁大的小孩念着拼音,而且那个年纪最喜欢比谁的声音大了,弄得李成耳膜都要震破了。结果那男老师还一脸陶醉地教着,莫非这就叫做职业优越感?
后来,“稳重的”李成自然成了学习委员。不是李成想稳重,只是跟一些屁大点的孩子实在没话说。好吧,李成是入学年龄最小的,他只有四岁,他们班上入学年龄最大的是阿毛,十三岁入的学。还有李成最讨厌的跟屁虫,就是开头的那个小孩,村长的女儿,赵欣欣。
五岁的时候,李成成了他们村落的小神童。好歹活了二十多年,拼音算术什么应该不成问题吧。每次赵欣欣一脸崇拜的跟着他,他就觉得很烦。但是还不能这么快去镇上读中学,树大招风的这个理他还是懂的。六岁的时候,那个男老师大笔一挥,说是要送李成随大年级的学生一起去考中学。因为他觉得李成实在是太聪明了,小学已经无法让他继续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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