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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十来分钟,然后关掉电脑去睡觉了。之后干了些什么,我半点也记不起来了,大约就是按部就班地冲了浴,打开被子一觉睡到天亮。早上醒来时,脑袋还像颗地瓜一样埋在被窝里,眼睛像被揍了两拳难以睁开,被褥内侧黏糊糊的结了一大片水渍。我把脑袋从被窝里伸出来,掉头看了眼妻子。她似乎醒来很久了,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她探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问我:“你朋友呢?很久没见着他了,结婚那天也没来。他还好吧?”我翻了个声,又躲回了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他走了。”

从那天开始,仿佛有人按下了身上的某个按钮,潜匿在体中的某种疾病骤然爆发,我像吃了□□的仓鼠一般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些毫无意义可循的行为。白天我茫然无绪地在我们从前一起漫步的街道、经常光顾的餐馆、寻乐过的酒吧、每周必去的剧院、游泳馆和网球场前踟蹰。我试图在百货大楼的香水柜台上寻找某个身影,然而大楼翻修过了,原先的牌子一一撤柜,柜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曾经存在过的一切也都无处可寻。到了下班时间,我就去山下的公交车站,呆坐在候车室里直到天黑。

晚上,我走在市中心。人们从白天森冷单调的铁盒子里蜂拥而出,铺得满街都是。天桥、电车、地铁上到处都是缓缓流动的人群;酒吧,咖啡馆,餐馆,电影院和百货大楼门前,女人们浑身洒满了香水,再冷的天都光着腿,在高跟鞋上瑟瑟发抖,男人们衣着体面,脸上挂着奉承的微笑,把他们的木偶女人拖出计程车。暧昧不清的夜风中,整座城市被铺天卷地的夜色打回了原形,一座巨大的鳄鱼池,漂满了冷而亮的街灯,大块的落地玻璃窗如同刚从冷冻柜里掘出来的黄油,时而浮现出动作扭曲衣着光线的光头假模特、如玩具般涂满色素的食物,用枪支、炸弹、形状花哨色泽诡艳的文字和女人义肢般浑圆的大腿拼凑出来的奢侈品广告牌、电影海报和舞台剧海报。它们无不摆出循循善诱的姿态,将一批批的人迎进去又送出来。

晚上,我在旧城区走。从地铁出口走向十二年前的老寓所。整个旧城区依旧按着原先的步调缓慢前行,在混乱的秩序、糟糕的治安和薄弱的上进心的折磨下不见起色。到处都是魂不守舍踽踽而行的人、痤疮般色泽糜烂的游食铺、潜匿在街边的坑蒙拐骗的肮脏勾当、红灯区油迹斑斑的玻璃移门后那密不可宣的天地。有几次,我站在寓所门廊上,天上下起小雨,白柳般的雨丝在冷冽的夜风中飘摇,刺黄的车灯一孔孔打穿雾气,倒出半街的光,一切恍如当年。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够听到一只鹿的脚步声。但回应我的只有刺耳的喇叭声,车轮碾碎雨水的炸响,和被溅了一身水的人的刻毒咒骂。

第二天早上,我溜出家门,接着走。我在那早已一去不返、空无一人的七年的光阴中循环往复地兜圈子。时光就如一把绞刑架,将整个世界托于掌上,在最接近绳索的地方,有人一手从口袋掏出金币撒向底下的人群,一手竭力去够他们的绳索,同时更多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蚕行着涌向那些绳索。在那个距离□□和绳索同样遥远的地带,我圈了块地静止不动了,在那儿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在做些什么、该去哪儿、该做什么,只是垫高了脚,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在那儿,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我放弃了与任何人一同前行,放弃了思考。

每当人群里出现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我便情不自禁地追上去,跑到他面前一探究竟。去餐厅吃饭时,我像个偏执狂那样一遍遍向侍者打探,有没有什么男人经常光顾这儿、每次来必点咖啡卷和酿苹果,若他们说有,我便不顾周折,一定要问到他的名字、外貌以及来的时间。有一次,我从地下车库开车出来,看见动物园的卡车上装了两头鹿,就不自觉地一路追上高速,直到那辆在出口处乍然停行,司机气急败坏地跳下卡车,拍着我的窗户问我在打什么主意。

鹿男离开我已有五年的光景,在这期间,或许他曾回来找过我,或许他一直藏在某个地方默默地窥探着我,或许他再也没有回头,又或许他已经死去。我一概不知。他的告别是坚定的,那封信如同一纸遗书,让人看不到任何重逢与回头的希望。任何努力都将一无所获。所以从他离开的那刻起,这五年我从未为此哭泣,从未努力寻觅。而现在,我却夜夜为五年前那场仓促的告别而哭泣,像个疯子一样四处寻找。我到每一个鹿群密集的地区去,每到一个地方,总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同时远在天边。

每天早上我空手出去,每天晚上我空着手回来,每天都是一场白日梦,每个黎明它平地而起,每个午夜它霍然倒塌。

公司楼在装修,他们把我书柜里的东西打包在两只海运箱子里。老板问我要不要带点资料回家,我去了趟公司,在两口箱子间慢吞吞地翻找。在一口箱子里我发现了一本小学课本,两指厚的书中有一道裂缝,你知道,若有哪一页被翻看过许多遍,那儿就会出现一道逢。所以我晃了下书,那页就翻了出来,上面写着“我爱我的母亲,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鹿男的东西总会凭空地冒出来,尽管搬家时,我尽量把凡是他用过的东西都卖了,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还是不停地冒出来:棉拖鞋、领带、钢笔、卷笔刀、弹球、班比头牙刷、用来舀蜂蜜的深口勺子…..只要它们一出现,我就让乔悦尽快丢出去,她知道我心里舍不得,就都收在一只饼干盒里。很多个午后,我捧着那个盒子,像得了失忆症的老头,郁郁地在窗前坐一个下午。 每回她从厨房里出来,见到我这样,既愤怒又不安,犹豫了半天之后,才干巴巴地说;“吃饭了。”我就乖乖放下盒子,吃饭去了。吃饭时,她试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起初我还能过强颜欢笑,对付两句,但过不了多久,就把脸埋进饭碗里,不再搭话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每当此时,都会起身去厨房拿东西,趁这个当儿,我赶紧把眼泪抹干,等她回来讲下去。

她很明白我的痛苦,我也能体会她的无助。但除了洞察到问题的存在之外,我们别无可做。我知道,她背着我到处找婚礼咨询师,一去就是大半天,回家后就悄无声息地偷偷“治疗”我,到了后来,她干脆咬咬牙告诉我:“你就当他死了吧,对于一个死了的人,你还能怎么办呢?生活还得过下去不是?”

在潜意识里杀死一个无法忘却的人,再用时间冲淡这段记忆,医生说,这是最凑效也是最残酷的方法了。可对我来说,忘却他才是真正残酷的事。尽管遇见他只花了我一眨眼的功夫,尽管我的生命里有好几个七年,而他只占了其中小小的一段。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见到他,告诉他我也一直爱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21

最后一次遇见李三,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我坐在山下候车室里,他从山上下来。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沉甸甸的雨滴打在地面上,一朵一朵弹起来,像开了一地的透明的小花。

他没打伞,外套全贴在了身上,头发粘呼呼地挂下来,脸上却异常轻松。我们对视了两秒种,又调开目光,我接着等待,他接着走。走到车站时,他停下来,拣了个不远的位置坐下。车站里没有别人,我们并排坐着,一语不发望着玻璃挡板。

雨势越来越大了。远处山顶上凝结起一大片乌云,更多的雨水从那儿倾泻下来,冲走了晶莹剔透的雨花。我看了他一眼,他也掉过头看了看我,问:“这么等下去会有结果么?”我摇了摇头,到了这种时候,结果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等待,只在于我沉迷于此而无法自拔。我问他:“你有等过什么人么?”

他看了我一会,又回头看着雨说:“知道么,二十岁那年,我身上有个地方发生了病变——好吧,他们割掉了我的一只蛋蛋,从此我变成了独蛋侠。起初的日子里,因为这只该死的蛋蛋,我连走路时没法保持平衡,羞于和人亲热。每次撒尿洗澡,总要花上很长时间检查那个破碎的地方,好像只要一直这么看着,它就会长出来。我知道,有些地方卖义蛋,可我总不能真把这滑稽的东西往身上装,对吧?它们硬邦邦的,像大鱼的眼珠子。这样过了半年后,我终于可以像往常那样走路,不再感到疼痛,能够坦然告诉别人:我就只有一个蛋蛋,你能把我怎样。所以,我不再纠结,再也没有盯着那个地方看了——一旦失去了,我们就会漫无止境地等待,可那些东西不会再回来了,你不可能盯着坏掉的地方过一辈子。至少我不会这么做。因为如果这样,你只会失去更多,可能是全部。”

我没有接话,我们继续看雨,陷入冗长的沉默。巴士开过来的时候,他说:“我辞职了。”我说“哦”。

他又说:“姓秦的让我去水族馆工作。”

“你答应了。”

“下个礼拜动身,之后就不回来了。”

巴士停了下来,车门吱嘎一声打开了。他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看着我。我抬起头也望着他。我说:“以后再也见不着了么?”他咬了下嘴唇。司机按起了喇叭。

“最好是这样,”他说,“如果时间倒流,很多人我宁可从来都没见过。”

他上车了,站在门口,问我上不上来?我说我还要再坐一会。他盯着我,摇了摇头。车门又关住了。车开走了。

那晚我回去得稍微早了一些。隔着一条马路,看见家门口停着一辆车,车灯像妖怪的两只巨瞳,红艳艳的亮着。不消多久,乔约从里边出来了,上面穿着大衣,下面光着腿,小而尖的脸孔在围巾里左顾右盼。车上跳下一个男人,帮她开了门。两人一前一后跳进车,车就开走了。

我叫了辆计程车,让司机远远跟着。司机不断从后视镜里观察我的表情,嘴上却一个字也没问。轿车在市中心一栋公寓楼前停下来,我让司机把车停在街角,从车里看着他们进去。过了大约两分钟,十楼的灯亮了,隔着一道纱布窗帘,浮现出一对男女的身影,他们抱着,吻着,亲热起来。司机拍着方向盘骂了一句;“□□!”我阴着脸,没应声。他掉过头,讪笑了一声:“我就随便说说。”我把脖子伸过驾驶座,从后视镜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尊容。那张脸上好像在说:好吧,那又怎样呢?

白天我开始留意她的电台。她换了早班,但每晚都出去,有时彻夜不归。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个月,直到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做了很多我爱吃的菜,又添了一瓶红酒。我坐在餐桌对面,不停地用手拨着筷子,目光淡漠地在她脸上巡逻。她仓促地笑了一下,动手开瓶盖。我注意到她的指甲刚修理过,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也穿的很齐整,洒了点香水,一副即将出门寻乐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一声,瞧了眼冷冰冰的厨房,又转头继续盯着她看。她把酒杯送到我手边,筷子都没动,就说;“我们得谈谈。”

我推开酒杯,抓起筷子,一门心思大吃特吃。从头到尾她也没动筷子,染得猩红的手指攥着杯托,把高脚杯拖来拖去。我皱了下眉头,说;“别动那个,听得心烦。”她就搁下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吃饭。吃完饭,我把饭碗往桌上一撩,抹了抹嘴巴,说;“离婚吧,还有什么好说的?错的都是我,你要什么,拿去就好。”

她咬着牙,恨恨地看了我一会,蓦地哭了出来。我有点犯堵,用手顺了两下胸口。“我知道,我就是王八蛋嘛,你说是不是。”

她腾地就跳了起来,拔开瓶塞,把整瓶红酒全倒到我头上。等我抹干脸,她已经出去。我对着大开的门,迎着寒风,喝光了剩下的两杯酒。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她和那个男人陆陆续续来过几趟,把她的东西搬走了。我就坐在沙发上,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她也没同我说话,尽量不来看我。最后一箱东西搬走后,她留下了钥匙。我们如一对处得极其糟糕的室友,在毫无疑义的冷战中一拍两散了。我抱着枕头,顺势横倒在沙发上,一觉睡到第二天。

我又开始吃百忧解。这玩意儿给我尽可能长的睡眠时间。一般情况下,天一黑下来,我就去酒吧混日子。等店里打烊了才打道回府。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才知身在何处,运气好就在床上,有时靠着方向盘差点被自杀,有时在沙发上缩成一团,有时在玄关口狗□□,有时刚到马桶上脱下裤子,就睡得人事不省。

如此两点一线的线路成立之后,生活就容易多了。我再也无力感受家里空无一人的窘境,无暇顾及邮箱里堆积成灾的催稿通牒,窗外日升日落,下雨刮风也与我无关。我不曾进入香甜的梦乡,也从未清醒。我烂醉如泥,我的车却从未撞坏过什么东西,至少自始至终警局都没打来电话、警察也从未登门造访。这真乃造物者之神奇。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实在噁心得难受,摇摇晃晃地把车停在桥墩下,出去解决问题。半夜的光景,整条街和桥上都没人,天出奇的冷,出了车兜头的冷风拍得人寒毛直竖。我横冲直撞上了桥,靠着桥栏,一阵阵犯呕。

冰凉的江水淌过桥洞,细而伶仃的桥灯耷拉着脑袋,吐出两片亮黄的光在水面上,似老狐狸的眼睛,没长睫毛,隔着栅栏一股一股泛着幽光。钢筋桥栏如同敬老院极尽职责的孩童的手臂,冷而□□地支撑着我的身体。

我脖子长长地伸向水面,如痴如醉地张口大吐。吐出来的全是刚进去的酒,胃酸也吐出来,又酸又苦,酸水顶着心肝肺,直往喉咙口冲,好像整套内脏也要吐出来。我的上半身全部折出去,脑袋宛如一朵迎风自戕的蒲公英,在毁灭中肆意地铺枝散叶。双脚承受的重力随之减轻,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不知不觉膝盖已经到了栏杆上,小腿倒插,腿毛横飞。我如一个来自沙漠在奥运会上重在参与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汤团滚,就视死如归地跳了下去。脚打在石柱上,水花也没压好,裁判全吓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鹿男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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