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只知道老板叫我过来。衣食父母的话,不能不听。”
我的老板是城中数一数二律师楼的主人,我自然也是当红律师,接一起案子基本上够吃半年。说起来自己倒不是那种喜欢争名夺利的人,我喜欢争辩的过程,而最后的结果对自己而言亦常常是喜剧结尾。所以我在意的,并不是接到手的案子是什么。对手是谁,以及将会遇到的困难,才是真正的心向往之。
程亦冰的案子老板亲自交给我,那个早在律师界成名且坐得稳稳的中年男人一脸凝重把卷宗递到我手中时,我还以为自己将为之辩护的人刺杀了美国总统。不然老板会有这样可怕的脸色?
程亦冰自然没有刺杀美国总统,当然他与911也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他的确杀了人,人证物证俱在。倒似戏里常演的“铁证如山”。可惜我不是“铁面无私”的人,或者这个词应该用到法官的身上更合适。我只是个小小律师,就算可以呼风唤雨,要忠于的,亦只是自己。
“你的老板是谁。”
我隐约感觉到一丝不快,觉得追根问底这件工作应该是自己的专利。不过略略沉吟一会儿,我还是说出一个名字。
如预料般,程亦冰冷冷一笑。他收回放在桌上的手,靠向椅背。
“好吧,丁律师想知道些什么呢?”
“我想知道,程先生你想不想胜诉。”
从看守所出来,我伸手遮挡如雨水一般倾泻下来的阳光。时下是初秋,是一年四季中天气最好的季节,有阳光,但不热,洒在身体上时就象情人的手,温柔而沉默。我在门前站了一会儿,考虑下一个目的地该是何处。
包里的手机忽然唱起了歌,动力火车的《背叛情歌》。我叹气,伸手拿出穿着黑色皮套的电话。
“雅心,有什么事。”
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女性很有魅力的笑声。
“你什么意思,就这么烦我?”
我当然不敢说是,不过也的确不是。安雅心是我的女朋友,或者可以称之为未婚妻,两个人谈恋爱的过程要用马拉松形容,相处七年的时间,距离结婚还是遥遥无期。不过相互都已经融入对方的生活,算是“时时相见刻刻生厌”但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雅心让我去华苑大厦接她,我道,“不去不行?”
“不行!”雅心吼,“中饭我请客。”
作者:有真爱吗2005-12-17 08:3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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