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烨混得很好。
这是我观察三年后欣慰的结论。
我还在兢兢业业的坚持我语文课代表的事业,他已经从小组长,班长,中队长,大队长一路平步青云,跃升成为老师新一届的宠儿,同学新一轮的领袖。
这个结果让我对多次即将被提升的职位给予毫不犹豫的拒绝。因为宁烨更加频繁的进出办公室了,而语文课代表始终保持各门课程中出入办公室第一名。
我从不给自己找无谓的劳累事干,所以即便我对宁烨混得不错予以了肯定,但却绝对不会是我的追求,也没有丁点羡慕。语文课代表就很好。
其实我没什么追求,如果除去费尽心机只为看一眼宁烨的话。
我想如果宁烨仔细看过那个箱子,不难发现一个东西。
那枚大队长佩章应该是被我保存最好的一个物什。宁烨肯定不知道,这一天,他因为掉了大队长佩章写了平生第一份检讨的事,其实我得负一半责任。
如果宁烨还能记起,那我不介意在这里道一下歉,道歉毕竟不费什么劲,如果能解决问题,我很乐意。
不过我要澄清一下,我这么说绝对没有偷那枚佩章的意思,顶多只是拾到未归而已。
宁烨这个人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做得再好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宁烨作为大队长,不偏不倚地解决了一起高年级纠纷事件。
我旁观了这起因不按要求佩戴红领巾导致的纠纷,引发为平民学生严重不满特权阶层的维权运动。
我说我要担个一半责任也不意味着我参与了这种即使我还是小学生,也深觉无聊的活动。
托宁烨的福,那些年我从厕所知道了许多秘密。单是为了不错过宁烨哪怕是因为尿急能进一次学校的厕所,我就硬是成了厕所的常客。
我不明白为什么小学生都喜欢在厕所分享他们的小秘密。诸如放学该去偷二胖家的李子,李军找不到的作业其实在厕所最后一个蹲位,刘老师让王小美当班干部其实是因为收了她家几瓶酒,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大家能有这么个好习惯。我从厕所里一共得到过两个有价值的消息,其中之一就是刚解决的纠纷事件的主角,策划的□□运动。
宁烨因为那枚大队长袖章丢了被训的时候,我正好去办公室抱作业本。
他穿着蓝色的短袖,诚恳地向老师道歉,并且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类情况,最后甚至主动提出写检讨。
他本就是老师的宠儿,更何况那老师一看就是假意惩戒。我摇摇头,抱着作业本离开,无视办公室门口几个探头探脑的脑袋。
看吧,不过是小小的一次老师谈话也能够兴师动众到一干人等保驾护航。
我听到身后的人无所谓的笑,说老师很好,就是写个检讨。
大惊小叫的声音此起彼伏,替宁烨不平。我快步离开,觉得十分没意思,光说有个屁用。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回家,丑狗晃着尾巴在路口等我,估计是我太晚回来,肚子饿了。
值得庆幸的是,就算我彻夜未归,我那疯子爹也不会打我了。当然这并不是他良心发现,发现孩子不该这么教育。他只是很少回这栋三层洋房,并且顾不上打我而已。
我在校门口等着那两个高年级生,四点半放学直等到五点半才见人。我无所谓多久,只要等到就好。
我跟着他们去了黑网吧,烟雾弥漫中那枚代表权利的袖章被拿出来炫耀。
长期营养不良的瘦削身材给了我很好的掩护,我就站在角落看着那枚袖章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上。
终于,游戏的诱惑超过了这没人佩戴就只能是死气沉沉的玩意。
我顺手拿过那枚袖章,冷静的离开那个网吧。很幸运,没一个人发现。
我告诉自己,就算我不拿,明天它也只能出现在某个水田角落,某个垃圾桶边,或者是那个充满秘密的厕所的某个蹲位里。
你看,宁烨,我的确只能担上一半责任,就算那枚袖章还保存在我那儿,这事也不能全赖我。
当然,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其实宁烨写完检讨就忘了这事。那更符合他没心没肺的秉性。
☆、XX0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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