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四啊,我知道,村里的单身汉,三十几的人唯二的爱好就是喝酒打牌。他给我糖吃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不是因为感激,只不过他是唯一给过我糖吃的人而已。
我冲到赵四那间平房的时候,土味的风带起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夹杂着动物身上特有的腥膻。
这真是段不堪回首的记忆,我得说,此后的日子,再没有能让我疯狂至此的时候。不是因为我长大了,而是有一种绝望能够让所有的苦难都褪色。
我只能用混乱来形容这段记忆。
当我抱着那堆杂毛,那个被剐掉头皮的脑袋,以及一堆已经下过锅的狗肉回到家的时候,门已经从里面锁住。我那几天都不回家一次的疯子爹回来了。
我不记得我哭没有,因为我真的很少哭,从我知道我哭得越凶,被打得越惨开始,我就很少哭。
可如果没哭的话,那李大婶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门口又说不通。
她说隔壁龚婶家的母狗又出了一胎,明儿再捉一条,说这狗本来就丑,换条漂亮的,说一条狗哪至于哭这么惨,又不是死了爹。
我想我应该是哭了,还把邻居闹了出来。
现在想起来有一句话她说错了,死了爹我哪会哭这么惨。
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有些东西不可能被取代。比如说这狗,我从哪再找一条在我七岁的时候和宁烨一起给它洗过澡的狗呢?对了,还碰巧是一条这么丑的狗。这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啊。
然后我就被打了。李大婶拉不住疯子爹,我确定这个时候我是嚎啕大哭的,不过不知道是为了丑狗,还是因为疼。
那天晚上我没进屋,春寒料峭的天抱着死无全尸的丑狗在坝子边睡了一晚。我觉得这和在屋子里差不多,一样的凉。
我到后山的橘子树边挖了个坑,从那个光滑无比的狗头上拔下丑狗最引以为傲的两颗尖牙,把它鸡零狗碎的尸体丢了进去。埋了。
丑狗是没有了,那两颗牙还在。
宁烨,如果你仔细翻过那个箱子,那你可能会发现这两颗很不错的犬牙,如果没有,那只能说你还是没太上心。不过没关系,这是唯一一个和你有关而你并不知道的物什,你不认识很正常。
☆、XX06年4月11日
我第一次住院,因为一条丑狗和疯子爹。前者让我发了肺炎,后者让我缝了三针。
宁烨和我第一次上床的时候,笑着问我肋骨上的疤怎么来的,我回答了什么?
我忘了,毕竟不重要,胡诌的东西我总是转眼就忘。
真相很简单,但不想告诉宁烨,我悲惨的童年,我自己知道就已经够了。现在看来,还是逃不过要说的命运,其实不过就是在我爹和李大婶的拉扯中,倒霉的我被我那疯子爹撞到了台阶上。
尖楞楞的石头把我格外明显的肋骨咯出一条二指宽的口子。
没有人发现我受伤,昏暗的夜晚大家只听到骂声和哭声。就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浑身都疼的感觉让我忽略了涓涓的血液,混合在丑狗那堆肮脏的皮毛中 ,彻底被无视。
直到我穿着黑色的短袖晕倒在课堂上,我那被吓破胆的老师才把我送到医院。发烧,发炎,失血过多,营养不良,以及已经有些端倪的抑郁。老师睁着一双同情的的眼守在我病床前,隔壁两床都是老人,却没人陪床,我奇异的感觉到一点安慰。
尽管我现在连那老师叫什么都想不起。
我第一次有记忆的看到疯子爹脸上露出近似于悔恨的表情是在10号下午,老师费尽心思联系到他时,他正在牌桌上大杀四方。
对了,之所以说有记忆,是因为我不确定是否在我不记事的时候他曾有过这种罕见的表情。
我从9号中午入院,11号下午出院,感觉度过了一个世纪。
☆、XX06年7月3日
离开坝子村的时间来得早了点。
我第一次觉得有个疯子爹没那么糟,是他离开时还记得带着我,慷慨地让我一起去C市。这让除了要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才能依稀有点存在感的我受宠若惊,也让我知道,我这疯子爹原来还记得他有个儿子。
我想我有必要给疯子爹辩白一下。疯子爹当然不疯,我相信他比绝大多数人精明。精明的人多少有点癖好,我只能把他暴躁易怒的性情归结于此。
我为数不多的在坝子村外的记忆还算不错。虽然我所谓的父母几天难得一见,不过那并不妨碍我活得很好。疯子爹有足够的财力给他的妻儿找保姆。
这样的生活不长,很快我就发现家里越来越空旷,直到有一天母亲终于不见,我坐上那辆小轿车,呼啸着离开生活四年的别墅。
从疯子爹渐渐不再回家我就有预感,留在这里的日子不会长。东山再起的机会不少,更何况他是个如此世故圆滑,抬高踩低,拿得起放得下的精明人。
我隐约知道当年破产的真相,人心不足蛇吞象,矿场的事故让我这个杀红了眼的爹尝足了苦头,兢兢业业打拼多年,补够了几十人的赔偿,打点关系还得剥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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