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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说:“就算此处有血迹,也不能说明这里就一定是杀人现场。”

宁筹宵说:“的确是这样。这个凶手用心抹去了很多重要线索,但还是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你刚才有留意到死者的鞋子吗?”

久不用刻意回意,也会知道老六穿的是一双什麽样的鞋,因为自己过去也穿著那样的鞋,却还是不明白宁筹宵言下之意,只能困惑地看著他。

宁筹宵说:“那是一双相当特别的鞋。大冬天的,鞋面却是黑缎,倒像是夏鞋,而且鞋地是精棉布叠成,不是通常会用的厚糙布或毛毡料。这样的鞋若是穿在杀手的脚上倒极合理,虽然太不耐穿,但是走起路来,一定极轻。”

久说:“确实如此。”同时也想到,自己被宁筹宵从溪水里捡回来时就穿著一双那样的鞋。

宁筹宵说:“这样的一双鞋若在青石板上留下血脚印,那印记一定又轻又匀,就跟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个一样。但印下血脚印的时候死者必然已经死了,而那脚又比死者的稍大,必是凶手留下的,这又说明什麽问题呢?”

久说:“你竟能留意到这种细微之处,我真想不到。”

宁筹宵说:“我几乎已经可以断定,死者是有所为而来,但又死於内讧。九月,你再看看你自己脚上的鞋子。”

久自到了乐之,一直穿著官署中人爱著的靴子,此刻穿著的是一双冬季的厚呢靴。

宁筹宵说:“仅看这双鞋,就已断定,你与凶案无关。”

久如今已熟知宁筹宵的脾气,听出来,宁筹宵说的是“你与凶案无关”,而不是“你与凶手无关”,言下之意是,不会追问自己任何事情。再说内讧之事,其实久大概已能猜出是谁杀了老六。如果凶手真是同伴的话,则同伴之中能如此利落地杀死老六的实在不多,久自问也未见得有如此手段。只不知道,那人为什麽要杀老六了。

宁筹宵说:“走吧,此处应该再没有什麽证据了。”

久说:“地上的泥土都被翻动过,怎麽不再细看了?”

宁筹宵说:“我适才看死者身上衣服毫无其它破损之处,此地必定连线头也留不下一根,而且死者身上素净得很,没有任何多余物件,也就不可能有什麽东西能掉落在此处了。死者既是杀手,必然带著刀剑,但客栈及此处均没有找到刀剑,那麽死者的随身兵刃也已被凶手取走了。”

☆、依稀见南山68

两人刚走出破庙,就看到一个衙役迎面走了过来,对著宁筹宵一礼,说:“宁大人,九爷,还以为你们已经走到前面去了,找了一圈儿回来才看见你们。”

宁筹宵说:“可是找到凶手的踪迹了?”

衙役说:“正是。在附近的一处民宅内打听到了可疑的人物,所以请大人过去看看。”

顺著巷子走不过多远,进了一处小宅院,比之前发现死者的小客栈还要破旧狭窄,院内站了十余个公差就已经是拥挤不堪。主人是个弯腰驼背的老头子,独自住在此处,只靠几个远亲的周济过活,偶尔能将一间偏屋租给过路的住客赚些散碎银钱。

宁筹宵细看过屋子,里面干净整齐得像没人住过,只能再去问房主。

老头子一辈子老实,一把年纪,突然见了这麽多官差,心里只想著自己怎麽倒霉到这个程度,能交待的都已交待过了,这时宁筹宵又来问,只能从头又讲一遍:“老朽只这麽一间空屋子,时常招待些行脚之人。四天前,一个年青人过来敲门投诉,我别的没看见,先看见他背上背的一把剑,心里害怕这些走江湖来路不正的人,推说已有房客。他却说,已跟巷子口的陈阿婆打听过,我家的上个房客刚走了,他才来的。我心里害怕,唯恐他气恼起来伤我性命,他又拿出整整的一锭银子来给我,我不敢不收,只好让他住下。他倒没什麽毛病,也很少回来,总在外面不知道什麽地方晃。不爱说话,但也不坏,墙脚下那堆柴禾还是他昨天下午帮我劈的。只不过劈完柴禾就走了,连晚饭都不吃,後来就再没回来过了。看他屋里,什麽都没留下,大概也不会回来住了。”

宁筹宵说:“他的长相能记住吗?”

老头子说:“我眼睛早就老花了,只能看到他是长方脸,皮肤不算黑。个子嘛,大概有您二位平均一下那麽高。”一边说一边比划著宁筹宵和久两个。

宁筹宵谢过老头子,转身就出门去。

久说:“你去哪里?”

宁筹宵说:“那老头想必说不出更多的了,不如去找到陈阿婆。”

不过往前走了五六户,就看见一个年纪约五十的妇女在家门口收拾干菜,上前一问,果然就是陈阿婆。一听宁筹宵问起,毫不犹豫地讲了起来:“四天之前,一个大概二十七八岁的年青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问我哪里可以借宿。我看他背著剑,不敢招惹他,就让他去找顾家老头子了。”

宁筹宵说:“你能详细记起他的样貌吗?”

陈阿婆点头。宁筹宵便唤衙役再去寻纸笔,详详细细地问明了,画了一张肖像,陈阿婆又说出若干不像之处,宁筹宵一一修改,再画出来,陈阿婆才算点了头。宁筹宵再将那肖像画了几幅,交予衙役。再问:“那年青人背的剑是什麽模样,你能记起吗?”

陈阿婆讲了半天,确是一柄寻常没什麽特点的长剑,宁筹宵只得罢了,对衙役说:“请你们家吴大人,将这画像分送临近州县,通缉这画上的人吧,别的也再无法可想了。”

☆、依稀见南山69

陈阿婆絮絮叨叨地讲著那青年的相貌时久还摸不著头脑,一看那肖像,立刻就看出这就是老四,不禁悚然一惊。才突然想起,老四与自己不同,动手的时候并不避人。自己动手多选荒野之地,尽力一击即中,因为自己的长相太过引人注目,如果不这样,很容易被认出来。而老四的长相就说不上有什麽特点,平凡普通,身高也很一般,於是平时就不那麽讲究,仗著功夫好,城镇里也常动手。哪想得到宁筹宵竟有如此之能,凭著别人的讲述就能把一张没见过的平凡脸孔画得如此惟妙惟肖。久想起自己做下的累累血案,一时觉得自己身边的这个人可怕至极。

宁筹宵虽然猜得出久的身份,却想不到久此刻心中的疑虑,拍拍衣摆,说:“走了。”

久楞了一下,跟上去,说:“难道这就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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