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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皇子向天齐生不详,幼时克母,十岁已拥有过于同龄数倍之能,今查其实为妖童,念其年纪尚幼,且不曾危害与人,免其一死,放逐西越。”
一路疾行,赶至皇宫地老者,听闻此旨,身心俱疲,倒于皇帝、众臣之前。
☆、第六章 男人 (1187字)
项天齐微勒缰绳,马行速度减缓,他回过头,看着高大城门上那巨大的“邺城”二字,心中异常复杂。
母妃,师傅,终有一天齐儿会看你们的!
项天齐收回目光,毫不犹豫地策马前行,对于此时的他来说,这皇都一刻都不能多停留。
古语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一路疾行,天黑时分,终于到了离皇都三十里之外的连乞镇。
虽然自己的行踪有大批人知道,且自己已离皇都有一段距离,可他始终不能放下心来。客栈鱼龙混杂,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借宿于百姓家中,这样更利于隐藏,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相对小上许多。
思及此,项天齐便策马向着连乞城东边的一个平民村庄行去。疾行之下,不过半个时辰就已经遥遥可望居民区了。
这时天已经慢慢暗淡下来,行了一整天的路,项天齐早已疲惫不堪,双腿的内侧都磨破了皮。他长年居于皇宫,虽然精通马术,却鲜少骑马,疏于锻炼,唯有每年的秋猎才能在马背上玩个痛快。
可自从三年前他步上太子之位,就不曾再参加过秋猎。并不是忙得连这点空闲都没有,而是这是皇宫中的潜规则……太子之位上的人自确立地位起习文不习武。
即使他曾私下偷偷习武,练骑射,但骑射需在广阔之地方能进行,在这危机重重、耳目众多地宫廷中,他几乎寻不到机会。
以文战群雄固然难如登天,在这个铁血的时代,容不得任何软弱的存在。即使那个人在别的地方拥有过人之处,即使那个人身份尊贵,都无法成为可用的借口。
项天齐从马背上下来,舒展着酸痛的双腿,为了安全起见,他稍稍歇了一刻,赶在天黑前牵着马向村子的方向走去。
到达村庄的时候,项天齐才发现自己徒步走过来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连乞镇距邺都不过一天的路程,邺国虽然富裕,疆域却极为“袖珍”,三十里已行了国之半域,连乞镇没有临近国度,自然不算富裕,平民村庄自然亦是不富裕。
骑马前来,必然招摇过市,不利于藏身,因此项天齐选择牵马徒步,虽然还是显眼,但好在天色已晚,街上行人稀少,倒也不妨事。
项天齐选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富裕的平常人家,敲了门,一阵杂乱声后,过了好一会儿。
开门的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她持着一柄微微有些破旧的大红灯笼,在灯光的映照下,可见她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细腻,瓜子脸,尖尖的下巴,瀛弱单薄的身子在夜风的吹拂下好似在微微颤动,悄无声息的波动了项天齐的心弦。
如此颜色比之宫廷佳丽还要胜上几分,书中描述的,美人温婉纤弱,几不胜衣就是如此吧?
人无完人,这美人自然也有不足之处,而这不足之处却是由外界影响造成的。
然而就是这不完美之处让他已动的心弦化为振动,生出浓浓地怜惜。
这一刻起,他再也不是那个皇宫中处处戒备的皇族,而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或者说,是男人。
☆、第七章遭逢调戏 (1116字)
“天色已晚,不知公子有何贵干?”
如珠玉落盘般温润的声音飘入项天齐的耳中,他微微一怔,应道,“在下路经此地天色已晚,夜路难行,想在此借住一宿,不知可否方便?”
项天齐虽然发育的早,身高也比同龄人高上许多,但他终究只是个十岁刚出头的“孩子”,不难从他脸上看出稚气。
分明一副孩子模样却做出大人的派头,不免有几分好笑。
祝子涵见了,不禁轻笑出声,笑意在她水光潋滟地眸子里潺潺流动,让见着的人心中有种微风拂面的轻柔触感,这一刻连红肿不堪的眼皮都不能影响那无法言喻地风华。
一声尖锐的呵斥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绮眷,“你个死丫头,开个门也要这么久啊?想饿死老娘,是不是?愣着干吗?没看见桌上的菜没了,还不过来给老娘再做一份!”
项天齐整理心绪,抬起头来,只见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妇女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祝子涵再顾不得理会项天齐,一边应着,一边向着厨房的方向跑去,她才行了一半就被那中年妇女拦了下来,狠狠地给了她一耳瓜子,一个鲜红的掌心在她娇美的脸上快速扩散,最终红遍了整张右脸。
项天齐惊讶而复杂的看着这一幕,想出手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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