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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端思索了一下那画面,立即打了一阵寒战:“你们做医生还真是可怕……哎哟,你看我们瞎讨论半天,知情人士反而一言不发。陵越,你也忒不厚道了,快快,给我们说几句,反正我和芙蕖也不可能给透露出去的。”

见矛头指向了他,陵越不得不开口:“我看你们讨论得挺好的,也就不好意思插嘴了。”

芙蕖问:“师兄,欧阳少恭的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难道真的就跟新闻上说的一样,因为一些琐事?”

杀人动机?陵越回忆起案卷里公安机关给欧阳少恭做的笔录,看完那个笔录陵越才相信,公安宣教科的通稿还是写得比较含蓄的。

“他忘记了我的生日,我很生气。”

这是欧阳少恭给出的回答。

据欧阳少恭在笔录里交待,因为生日一事,他们吵了一架,晚上睡觉以后,他越想越生气,就起身掐死了百里屠苏。当时百里屠苏正在睡梦中,所以也没挣扎多久,迷迷糊糊地就被他掐死了。后来他把尸体放在浴缸里,用冰块保存好。等订好的玻璃柜运过来,他就把尸体放到里面,用福尔马林暂时保存着,等以后再作处理。

林端难以置信地表示:“这是00后的恋爱脑吗?我以为那对为一碗方便面离婚的90后小夫妻已经够别出心裁的了,没想到还有为了忘记生日而杀人的,还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陵越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反应也是震惊的。他不能理解,一个35岁的社会精英,一个知名医师,会为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去杀人,杀的还是处了7年的同性伴侣。可每次审讯笔录,欧阳少恭都是坚持这个说法,别的,咬死也不肯多透露半句。

反正,做案细节是详细的,犯罪过程也是清晰的,证据与证据之间都能互相映证,想要定罪,这些已经足够了。是不是有一个充分合理的杀人理由,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

公安机关已经做到了他们的份内事,他总不可能以犯罪动机不够合理为由,把案子退回去补充侦察。

却听芙蕖在那里说:“我就说,不可能那么简单的。这个理由,更蹊跷了,分明是想隐瞒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深爱他的,不然,不可能会把尸体放在房间里,还这样每日每夜的相对。你们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三更之回家》,黎明演的丈夫也是这样,他掐死了自己患肝癌的妻子,然后把她在福尔马林里泡了三年,每天都细心体贴地照顾妻子的尸体,因为他相信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唤醒沉睡的妻子。”

林端作了一个全身哆嗦的样子,说道:“被你这么一说都快成鬼故事了,我看你就是电影看多了,脑补得一出是一出的。依我看啊,所有的猜想都只是猜想,能说出真相的只有凶手本人。陵越不是这案子的公诉人吗,到时候提审的时候费点儿手段,问出来就不行了?”

芙蕖的表情是不确信的:“既然公安那边问不出来,换作师兄就能问出来吗?”

这一点,陵越也有想过。

他并不认为自己就一定能撬开欧阳少恭的嘴,查明真相。可说实话他又实在是好奇,这并不仅仅因为,百里屠苏是自己多年前的邻居。

对于一个案子,他总是希望能让它水落石出的。作为一名检察官,很多时候,做到程序公正就足够了,但无论怎么说,案件真正的意义还是在于实体的公正。这才是一切的本源,法律的终极追求所在。

一个人杀了人,犯罪事实固然重要,但犯罪动机也不得不考量。它不仅区分了罪犯的主观恶性程度,更是定罪量刑中,一个重要的酌定情节。为报复一个人而杀人,和为了拯救一个人而杀人,无论从情节轻重,还是从社会危害性上讲,肯定都是不一样的。人性往往是最复杂的,即使是杀人这种恶性事件,有时候你都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恨?

欧阳少恭,你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呢?

☆、初次交手

周一永远是最忙碌的一天,出去的人多,有限的警车又不够用了。陵越只能私车公用,自己开车去看守所。

刚出来的时候天只是阴沉着,结果上了路不久就下起雨来,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车窗上,整个人都莫名的烦躁起来。

看守所地方比较偏,位于琴川城东青岭山脚下,那边路还没有造好,还是那种泥石子小路,连日里下雨,坑坑洼洼,四处积水,车子在颠簸中颤悠悠地挪动,一不小心就溅起一地的泥水混和物,白色的车身已经脏污得惨不忍睹。

雨刮器富于节奏感地在眼前晃动着,这么龟速前行,离目的地还远得很。陵越开着车,思绪渐渐飘到了久远的过去。

大概是上初一那年,他住的那个大院搬来了一对单亲母子。他记得那个母亲叫韩休宁,后来在附近的街上开了一家杂货店。她带来的孩子才八、岁大,很少在人前露面,反正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怎么见过这孩子,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而已。

直到有一天,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被几个大半的孩子围起来欺负,他看不过去,就虎下脸赶走了那些孩子,而那个被欺负的小孩蜷缩在地上,衣服上有脚印、泥土,脸上有青青紫紫的伤,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把他拉起,帮他收拾了一下衣服上脏污的地方,又掏出手绢把他的脸擦干净。那孩子原本有些瑟缩着,清亮的眼睛往他身上怯怯地看去。许是见他没有恶意,就乖顺地乱由他动作。

他摸了摸那孩子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

那孩子却一言不吭。他无奈,挥了挥手打算跟他告别。没想到,等他转身欲走的时候,那孩子却拉住了他的衣袖,对他说:“我叫百里屠苏,陵越大哥,谢谢你!”

他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孩子正是自己的新邻居,那个很少露面的小孩儿。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后来他上学的时候,身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琴川的中学和小学是紧挨着的,虽然是同一条路,但中学生要比小学生上学的时间早一些。百里屠苏为了跟陵越一起上学,特地早起了半个小时。

陵越看这个小孩儿挺有意思,也没有反对他跟着。就这样,他们渐渐熟悉了起来。

再后来,有一回韩休宁就带了一堆礼物上门,跟陵越的妈妈套近乎。韩休宁说:“我家屠苏性格内向,从小没什么朋友,就是跟你们家陵越特别投缘。你们家陵越又懂事又聪明,听说还是学校里的尖子生,这么厉害的大哥,有空教教我们家屠苏啊。”然后从身后拉出那个僵着脸的孩子,一把塞到陵越的怀里。

陵越的妈妈被韩休宁哄得眉开眼笑,满口答应了下来。两个妈妈在客厅谈天说地,聊得投机;陵越拉起百里屠苏的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之后,陵越的房间就成了百里屠苏的根据地之一了。

他在陵越那里,学会了看漫画,学会了打游戏机,还学会了玩扑克牌。陵越有时候也会想,韩休宁原来是想让她儿子跟自己学习的,自己这样,算不算是“误人子弟”呢?

慢慢的,陵越知道了百里屠苏家里的一些事,知道百里屠苏有一个坎坷的身世,导致他的性格比较孤僻。在学校里跟同学也处不好,在家还被附近的孩子欺负。

可陵越知道,百里屠苏其实很聪明,心地也很善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若多一个这样的弟弟,倒也挺好。

不过,他们的邻里之谊也就只维持了两年多。当陵越上高中的时候,韩休宁搬走了,再过了一段时间,陵越家也换了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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