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秀向谢伋颔首示礼道:“承四六先生之赞。”
谢伋不仅儒学精醇,四六骈文也做得极好,有被称为王安石之后第一人,便有好友赠他“四六”之号,于是学者尊称他为四六先生。
“可秀倾听两日,诸位先生均有精妙之言,令人沈吟深思。对于此案,可秀也理出了一些想法,承四六先生之问,且做金玉之后添砖,请诸位先生和诸学君指教。”
谯定哈哈打趣道:“你先添砖,咱们再来加瓦,这个台子就砌得高了。”
大家都笑起来。
因谢伋的突发提问而闹得台上有些紧绷的氛围就在笑声中消散了。
笑声止后,名可秀开始道:“在齐氏阿湖案之前,某想先论一论神宗朝的登州阿云案。”
这两个案子基本是相通的,阿湖案几乎就是阿云案的翻版。不同的是,神宗朝时没有制定最低婚龄的律条,但因为有居母丧这一大礼规在,阿云案有没有婚龄这条就是次要了。总之,两个案子是可以放到一起说的。而阿云案最终也是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结果——先是刑三年,十七年后再判,斩首。
殿堂内完全安静,只有名可秀一人的声音:
“阿云案乍一看,是敕律之争——但果真如此吗?”
名可秀一开始就提了个问题,引起大家思考。
“某与苏公等几位先生一起传注《论语集注》时,首要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夫子的微言大义都有特定的语境,如果脱离这个语境去理解《论语中》夫子只言片句的真意,必定会出现谬解,或者是理解不完全。”
她随之进入主题道:“登州阿云案原本只是一桩小案子,最终却闹到朝堂宰相三公两府之争,新党旧党吵成一团,表面上看,朝堂上争的,只是王荆公派与司马温公派为遵敕还是遵律,但是联系当时的时政背景,此案之争事实上是牵涉进了两党的变法之争。”
这个立论!……记者们的笔陡然顿了一下,目光都点亮了。
名可秀道:“荆公派主张变法,有神宗皇帝的支持。温公派反对变法,是以‘祖宗之法不可变’为据。是皇帝大,还是祖宗之法大?荆公派为变法故,当然主张当今皇帝的敕令为大,而温公派则以‘法不可改’——进一步就是制度不能改,以此限制荆公派即将推行的改革。阿云案就出现在这个时候。”
在这么一个因为变法而党争的背景下,王安石和司马光在阿云案上针锋相对的态度就很容易理解了。
“这就是真相啊。”卫希颜轻嗤一声,她还以为司马光这些人很有法律精神呢,原来并非如此,不过是借助维护法律的至高地位来反对王安石变法罢了。
学子们静了一下,跟着流露出类似于“哦”的表情。
化学科的学子眼神刷然亮了: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呀,果然真理用到哪里都是真理!
有些纯粹做学问的学者也流露出恍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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