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他永远不会来。
他走的那一年,我打烂了一把琴,喝了七七四十九坛烈酒。
他走的第二年,我打烂了三把琴,喝了九九八十一坛烈酒。
……
他走的第一百年,我打烂了一百把琴,喝了六百三十坛烈酒。
后来,我喝得不多了,因为我发现,我喝得再多,他也不会知晓,也不会来看我一眼,嗔我一句:花琅,你又喝酒。
当年我应承你不再喝酒,而今我食言了,你为何不下来骂我,为何,为何!
蝶意,你下来骂我,骂醒我罢,我什么都不求了,只求能见见你,见你一面,一面便好。
第十一章·再会
我几乎夜夜在泪中醒来,又枕着泪湿的枕头哭着睡去。蝶意,没有你的日子好痛苦。我多想能让你那般彻底遗忘,可是我若忘了,谁来记得我们的曾经,谁来记得我们的过去,走过我们行过的地方,看遍我们未看过的风景。
我四处游荡,到了一个安静宁和的小镇子后,住了下来,待了将近百年的时间,看着那些人从呱呱坠地的孩童,到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如我一般,慢慢地成长,慢慢地变老。是的,剔除了妖骨,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我开始衰老,身体机能下降,当百年过后,我当年引以为傲的容颜已经不在,只有沟壑纵横的皱纹,斑白的头发。
但我不会死,是以我仍显得很健朗,我未有驼背,也无需借助拐杖而行,只是当所有人都老去的时候,我还依旧未死,会吓着人的。因此,之后我每行到一处地方,待的时刻均不过超过五年,当有人怀疑我时,我会第一时刻悄然离去。
可笑,甚是可笑。我失去了他,现今连一个家也失去了。我没有家,只是一个流浪汉,一个不会死的怪物。
我试着住在树林里,可毕竟当了多年的人,早习惯了人气,受不住那树林里虫鱼野兽的腥味了,万般无奈,我只能继续走,走到不知尽头的地方,高山流水,山谷高崖,处处都有我的身影。可是啊,灵脉大陆的人界就那么点大,我一双足慢慢地走,走上百多年,也走了个遍。可我仍有千年的时间,方能离开这个世间,余下的百多年我该如何过,如何过。
蝶意,你告诉我,我该如何撑过余下的百年。
他不会告诉我,他一定在天上过得好好的,开心快活地做他无忧无虑的蝶仙。况且,哪怕他真的下界,我只怕也是不敢见他的。当年他成仙时,是如此地青春年轻,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容颜俊美,脸上都散发着朝气蓬勃的笑容,而我现今早已老去,肌肤暗黄,哪怕他恢复了记忆,也定是认不出我了。
我已配不上他了。
我将灵脉大陆走遍后,已无处可去,逮着附近的一个树林就漫无目的地行走,不料竟在左拐右拐,顺着陌生的小路走后,来到了一处于我而言完全陌生的山谷。
这儿的月亮很大,像一块洁白的玉盘,镶嵌在起伏的山峰之中。我看到谷外恰有一方法阵,我笑了笑,鬼使神差地就站了上去,法阵未有人催动,自然无法传送,我不知怎地就起了玩心,同法阵较劲起来。站在法阵外,挑出了身上悬着的酒壶,灌了一口酒,酒气一上来,胆儿就大了,嘿嘿笑了一声,踩在法阵上跳来跳去,手舞足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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