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娘听她这么讲,终是叹了口气,走到她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秀儿,虽说这次的主意是大娘出的,昨儿我想了一夜,总觉得这事太急不太稳妥,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那方家已经误了你一回,这一次可出不得错,你那表哥,相貌谈吐都不差,也不像是个好吃懒做的,但毕竟来得突然,大娘不想你吃亏,这事宁可缓些,也要弄清楚了,今儿就留着他到晚上,让你大叔再试试他,若真是个好的,有大娘在,一定为你好好操办,你有了依靠,大娘也好放心,也不枉你爹娘对我的恩情。”
沐秀儿闻言,心中暖了一片又生出了些许歉疚,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笑道:“大娘,您放心,我一定会过得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秀秀爬墙又要晚一天
☆、第 10 章
第十章
“你就是藏在秀儿姐家里头的男人吗?”换了衣衫,躲在窗外偷听许久的孩童,趁着娘亲离去,悄悄摸进了房,侧着头,一双眼毫无顾忌大大咧咧地上下打量着张逸。
张逸只一眼就认出了这突然闯入的小家伙,不答反问道:“你娘刚才为何要打你?”
听到了娘这一字,高小六一怔,本能地回过头,向门外头张望了一番,见无状况,仍无端端地缩了下脖子,小手习惯地揉了揉鼻子,掩饰心虚地嘿嘿一笑,暂时忘记了之前自己要说的事:“我去摸鱼,把娘给我制的新衣服给弄丢了。”
这样在意料之中又有些设想之外的答案让张逸心里划过一丝尴尬,又听高小六继续解释道:“其实,我不是故意的,我怕衣服被弄脏了,这才全脱了去,”说着又狠狠地哼了一声:“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偷了我的新衣服,回头我一定不给他好果子吃。”
此刻张逸已无心去理会其它,略有些自嘲地感慨,她始终无法摆脱儿时留下的阴影。
高小六一顺溜说完了话,这才注意到眼前这个人竟然没有理会自己,有些不满地撇了撇嘴,眼珠子来回一转,记起来意,猛地凑了过去:“你会娶秀儿姐吗?”
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张逸略有些惊慌,人下意识地朝后头仰了仰,本能地想要避开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孩童的小脸上立马露出了不满,直勾勾的视线让张逸觉得不太自在,轻轻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听到这样的回答,高小六一双眼儿瞪得大大,小脸带着些许愤愤,“你怎么能娶秀儿姐,秀儿姐是锦阳哥的。”
乍闻锦阳二字,张逸有些意外,这个名字已是第二次出现在他人口中,不由地想起了苏大娘与沐秀儿的那次对话,虽不知道其中的隐情,但还是能够猜测出,这个人与沐秀儿之间有某种特别的关系,心中好奇了起来,问道:“锦阳是谁?”
高小六立即抬起了头,挺了挺胸,小脸上写满了骄傲,连声都稍稍高了几分:“锦阳哥是我们村最聪明的人。”眸光一闪,又添了一句:“他,他是秀儿姐的相公。”
相公?全然没有料到这两人会有这样的关系,张逸眉捎向上挑了挑,她一直以为沐秀儿只是一个普通的孤女,至于那锦阳,秀儿曾说过只把他当作弟弟,她只以为这两人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却料不到会有这层关系,如今细想来,秀儿的发是挽起的,在古人成过亲的女子才会如此吧,想到这里,不知为何心里头觉得有些怪怪的,既然有了相公,又为何要与自己假凤虚凰?心思稍转,又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目光直落在了高小六的脸上,反问道:“既然他是秀儿的相公,那为何没有和秀儿住一块,反而把她独自扔在了那小院子里?”
高小六顿时哑口,完全藏不住心思的小脸上写满了心虚,村子里头的人都说锦阳哥没良心,嫌贫爱富,不要秀儿姐了,还说他要另攀高枝娶城里头的小姐,可是,锦阳哥分明对自己说过,将来一定会回来娶秀儿姐的,如今,秀儿姐家有了别的男人,那人还说要娶她,那可怎么行,万一秀儿姐真的嫁了,锦阳哥回来了怎么办,终究是个孩子,不懂得大人之间的复杂,说不出所以然,便赌气地叫道:“反正,反正你不能娶秀儿姐。”
“为何不能娶?”张逸抓到了话中的漏洞,心中了然,笑着追问。
高小六脖子一梗:“你比不上锦阳哥。”
“哦?那你倒说说哪里比不上了?”
高小六不假思索地答道:“锦阳哥会做诗,会写字,还会好多好多东西,他中了秀才,以后还会中状元,做大官,你能行吗?”越说到后头,底气越足了起来。
听完这些,张逸对于高小六的无礼并不在意,她能感觉得出这孩子对于那位锦阳的崇拜,人对于心中的偶像总是会维护偏袒,而此刻,有另一件事,更让自己在意些,与沐秀儿几日的相处,或多或少还是打听出了些许这个世界的信息,这里其实与地球有着惊人的相似,可以说是一个平行的空间,文明发展的轨迹几乎一样,甚至连说话除去口音稍有不同并不见有太多差异,只不过,这里的进化速度晚了许多年,说白了就是一个历史不同的古代,但,能语言相同不代表文字相通,中文字千百年来字体各不相象,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仍分简体和繁体,在这陌生的异世,她也不晓得自己会不会是个不认字的文盲,而在张逸的观念中,不识字就无法找到一份好工作,对于她的将来会是一个很大的阻力,这么一想,心中有了计较:“不如,你拿本书来让我瞧瞧,看看,我是不是认字。”
“好,你等着。”被激起斗志的孩子跑的飞快,没一回会儿又转了回来,拿着一本蓝皮小册,伸手便递了过去。
张逸接过了书,‘启蒙学’完全陌生的三字印入眼中,可脑海中立即有了反应。
“不认得了吧。”高小六洋洋得意。
“启……蒙……学。”犹犹豫豫地念了出来,在看到那小脸的神情后,心慢慢定了下来。
“会念三个字算得了什么,”高小六仍不服气,“有本事,有本事你全都读出来。”临了又加了一句,“你可别想骗我,我都认得的。”
翻开书页,张逸目光缓缓扫过,如同一个过了八级的人看小学英语书一般,明明不是同样的字体,却认得清清楚楚,张嘴,慢慢细读,刚开始只是逐字逐句地念,读到后头,竟然是嘴比脑还快,将书本合上,一路背了出来。
用了一刻的时间,整本书全都背完,高小六已被惊得直瞪眼,嘴里如同被塞了一个鸡蛋般,脸上写满不可思异。
张逸被这副神情逗乐了,坏心眼地逗弄他:“如何?”
高小六回过了神,满是不甘地撇着嘴,眼珠子一转,又大声说道:“这算啥,有本事,你写出来,锦阳哥说过,人如其字,你能写得比锦阳哥还好吗?”
张逸听他这么说,心中一动,重又翻开书,书册上的字写的十分端正有力,虽然对于毛笔字没太大的研究,但这一手字入眼,能让人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好”字,既然能背出书中内容,说明这身体尚带着一些本能的记忆,那么,自己是不是也能够执笔呢,“你可有书写用具?”
没等说完,高小六又再次跑了出去,这回还带了另一个人,□岁大的女孩跟在后头,手里小心翼翼地拿着纸砚,正是院中见到的那个小姑娘。
将文房四宝整齐地摆在了桌上,女孩安静地退到了一边,高小六凑上前,拿起笔,这时又有些犹豫:“你若是不会写,就认输,可别弄坏了,这是锦阳哥送我的呢。”
张逸微笑着取水倒入砚中,开始磨墨,动作熟练流畅,接着从高小六手中抽过笔,笔尖沾墨,自信问道:“要写什么字?”
高小六皱眉想了想,余光掠过女孩,眼珠子再次不安份的打了个转儿:“就写我媳妇的名字吧。”
媳妇,张逸一愣,男孩口中媳妇指的是谁,她自是清楚,之前在院中吵闹时也曾听到这样的称呼,但并没有多加留意,再看这女孩,年纪虽小,脸上已透露出几分谨慎稳重其中还夹着些许不安与紧张,心中顿时明了,那小白菜的形象猛的冲入脑海。
“看什么?”高小六不乐意了,走到女孩身前,小身板挺得直直,想要挡住,嘴里哇哇大叫:“非礼勿视,你可懂,小舟儿是我媳妇,”说着似又想到了什么,忙添了一句:“秀儿姐是锦阳哥的媳妇,她们都不是你能盯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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