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台上一个身穿皮夹克的男人正在给吉他调音,斜角上的直束灯光打到穆风经过的身影,他俊逸的侧脸一晃而过,却刚好落在男人的眼中。
男人悠闲地拨着几根弦,眯起眼睛望着穆风,绑着繁复鞋带的马丁靴尖有节奏地点着地面。
廿七随后经过舞台,警告性地瞪了他一眼。
男人视若无睹,反而痞子气十足地反摄起廿七,拇指在琴弦上猛地一拨,抬起来缓慢而挑衅地抹过唇畔。
穆风听到峥地一响,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到舞台上下两人冷冰冰的对视着。
眼神中颇有硝烟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 -
舞台处。
27:你瞅啥!
马丁靴男:我就瞅咋地!
27:你再瞅!
马丁靴男:你怎样!
27:敢瞅我家媳妇,打你信不信?!
马丁靴男:你哪根手指证明他是你家媳妇了?
27:我……(回头瞪个毛)
个毛:(殷切抱27大腿)大侠莫急!过不了多久,让你十根手指都能证明!
27:(诡异笑)哦?我很期待哦。
大夫:泥垢!
马丁靴男:凸(艹皿艹 )…………
————————————
话说戚绍川的初恋……那也是个风花雪月狗血泼头缠绵悱恻的故事啊……又能讲上个三天三夜不停休。
然,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戚绍川是采用“脐橙式”把人家强上了的,也是彪悍。
个毛佩服。
戚绍川:(拿起板砖)作者你跟我说说,为什么我的恋爱都超不过三个月?
个毛:因为你要渡劫!
戚绍川:(放下板砖)哦,渡劫啊……(又举起了板斧)
个毛:QAQ莫冲动!其实,是为了给你配一个更好的!
☆、19|高岭之花
穆风认识台上那个男人,但也说不上有多熟悉。
男人叫炎火,本职是一家影视娱乐公司的小歌手,但是前程似乎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景气,舞台上帅气靓丽的歌手太多了。像他外貌并不出众,没有乐队支持,还执着于走尖锐的摇滚朋克风的,很难火的起来。
在没有通告的时候,炎火就会来云端驻唱。其实他也不是只会唱摇滚,起码在云端的时候,穆风就听他唱过很多次的抒情歌和流行曲。
然而,他对炎火的了解仅止于此,因为穆风并不喜欢这个人,尤其觉得那一身朋克风的装束很是不爽。
炎火放下吉他,往前走了两步,一双高筒的马丁机靴压在唱台边缘,靴子上一圈蹭亮的铆钉在恍白的灯光下冷冰冰的刺眼,他下巴抬起,俯视着廿七。
穆风看到廿七握紧了拳头,连忙出声叫他:“廿七,过来!”
廿七犹豫了一会,转身向穆风靠去。
“那个人,危险。”廿七低声说。
穆风回头看了一眼,炎火半边嘴角翘着,挑了挑眉,举起手在额侧一点朝他致意,脖子上挂着的金属齿轮项链随着他的动作晃动着。
“别管他。”穆风说。
这里是穆风熟悉的地方,廿七自然没有多嘴的权利,只是常年的蛰伏令他对不稳定因素有着本能的判断,他觉得,那个男人不是什么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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