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大婚,却也是二人各自同时大婚。这般咬文嚼字,虽将众人得罪,却也让人不好发作,毕竟他们从未想到这另一层的含义。
叶英顶着门下众弟子的惊异的目光,起身拂袖而去。
再说临阵出逃的叶瑾曦,抱着爱人一路飞奔回了客栈,将人放到床上就要去拉床幔。史朝义却突然一把将人推开,翻身趴在床沿吐出一大滩血。腥甜的味道迅速弥漫了整个屋子,叶瑾曦只觉眼前一片红色,直到怀中一沉才堪堪回神。他低下头,伸出手指试探着放到已然昏迷的青年鼻下。微弱的气流打在手指上有点凉,藏剑呼出一口气,放下心来。他反手握住青年的手腕把着脉,这才知道这人是心绪激荡导致气血不畅,这才呕了血。
叶瑾曦看着地上的血迹,想了想还是起身去收拾了行李,抱起还在昏迷中的人离开了客栈直奔码头。他租了一条客船,吩咐船夫行得慢些,这才把人放到榻上,从包裹里翻出苏雀离开时留下的药丸,喂了一些给青年服下,这才算是完全放下心来。
这么一折腾,纵然叶瑾曦是铁打的也经受不住,当下便脱了外衣鞋袜,翻身上床,抱着青年沉沉睡去。
终于好眠无梦。
作者有话要说: 我……我虐完了……【根本不算虐吧!大概吧……?
☆、白骨哀
折腾一夜第二天醒来自然是天光大亮。史朝义刚睁开眼的时候只觉得疲惫不堪脑子里像是塞满了浆糊,混沌一片,迷迷糊糊撑着身子想坐起来,谁知手指却触碰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青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掀起被子一角去看,一只黑白相间只有人小臂大小的动物正往他怀里蹭,见人醒了过来,它还颇为兴奋地挪动着短小的四肢凑过去蹭蹭他的胳膊。史朝义呆了一下,慢慢伸出手指轻轻抚摸着小动物的头顶皮毛。
这时,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穿着明黄衣衫的俊俏公子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一抬眼看见自家情缘半撑着身子逗弄着手边的白熊,不由笑了起来:“醒了?擦擦脸一会儿吃饭了。”
史朝义沉默着点点头,接过热毛巾擦了手脸。昨晚他早早就昏睡过去,连最后身子何时被清洗干净又是何时被换上了亵衣都浑然不觉。后面某处此刻隐隐作痛,提醒着他前一晚上他俩到底多放纵。想到此,青年清隽的脸上就轻轻染上一层绯红。叶瑾曦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当下唇边笑意更大更深了些。他憋着笑把他的衣服递了过去,声音却正经得很:“今儿个下了场雪,天冷了些,你穿厚一点。”史朝义这才发现叶瑾曦身上穿了件厚披风,上面还飘了点雪。只是屋子里烧足了炭火,让人并不觉得冷。而某只在史朝义换好衣服之后很自觉地蹭了过来扒着他的袖子往上爬。青年怕它摔下来,轻轻抬手挡在下面,等它爬到怀里才慢慢起身,跟着叶瑾曦吃饭去。
叶瑾曦的厨艺虽然不及他的铸造,但做出来的饭食也是十分精致美味。也不知他这一上午去了哪里,居然做了份酒醉排骨。史朝义扒着饭,胃口大开。叶瑾曦不停给他加菜,自己倒是没吃多少。
吃了饭再漱了口,撤下碗筷放进厨房的水槽里,叶瑾曦转了回来,坐在青年对面。史朝义手里捧着白熊暖手,此时低垂了眉眼轻声道:“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
“我……近几日可能要往蜀中去一趟,山上太冷,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正巧广都镇上有家客栈是我藏剑山庄的产业,不如你搬到那里吧,有熟人照顾你,我也放心。”
蜀中,唐门。史朝义缓缓眨了眨眼,点头应允:“好。”
有些时候,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说出口的。而那些难以启齿的过往,却并不是不说就代表没有发生过。这一点,他们两个人比谁都要清楚。两人默然相坐了一会儿,史朝义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唐门……如何了?”
叶瑾曦抬头飞快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声音难得不见清亮,低沉沙哑得很:“虽然不如江湖上说的那般夸张,但是也差不多了。”
江湖有说书人,如此评价那些年岁的代价:“一战过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悠悠十年岁月如梭。”史朝义只听过一次,但只这一次,便叫他从此万劫不复。
叶瑾曦看着对方眸子里明明灭灭的光,终究没忍住叹了口气,略略倾身拥住了他,亲吻落在额角,连带着声音模模糊糊听不太清楚:“说书人嘛,总是喜欢夸大其词的不是?你看我大藏剑山庄依旧好好儿的呢对不对?别再这样儿了。”话虽如此,但是对于那些埋骨他乡的异域人、那些白骨黄沙的将士们、那些慷慨赴死的江湖侠士,说不心痛那是骗人的。有时候叶瑾曦看着史朝义的脸会忍不住想,当时为什么要救下他呢?难道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他?可是他是叛军首领,理当以死谢罪。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罢了。他觉得史朝义说不定也觉察到了什么,虽然不说,但他却一天天沉默下去。
叶瑾曦想,他别是疯了吧?好不容易才救回来的人,他怎么会想着后悔呢?
史朝义让他静静搂了一会儿,微一使劲挣开了他,重新抱起白熊在怀里,冲藏剑微笑:“早去早回,我就在客栈等你啊。”
叶瑾曦也笑起来,他伸手刮了下对方挺翘的鼻子,道:“好,我一定尽快赶回来!”
叶瑾曦安顿好史朝义就一路快马加鞭赶往蜀中去了,临行前自然是千叮咛万嘱咐,末了还临时起意想带着他一起去。最后史朝义无奈地敲敲他的头,把怀里的白熊递了出去,道:“我估摸着这小家伙是偷跑出来的。听说那边同类比较多,你顺路带回去吧。”
“你不想养?”
“我连自己都养不好,怎么养他?”史朝义微勾着嘴角有些自嘲,半垂着眼睫任谁都瞧不到他眼里的神采。叶瑾曦无法,只得带上这只看上去异常乖巧实际上离开史朝义的怀抱就各种不配合的小动物,一扬马鞭朝西南奔去。
“史朝义?”叶瑾曦的临时起意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史朝义的名气实在是有点大,加上他的所作所为,朝廷里都画了画像分派各地,贴得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广都镇又是个极其繁华的镇子,来往侠士颇多,就算今日不认识他,明日瞧见了画像,又岂有认不得的道理?是以,叶瑾曦前脚刚走,史朝义还没来得及转身回客栈,就被一群人团团围住。
青年看了一圈儿,无声叹了口气,声音很是无奈:“几位找某有何贵干?”
“贵干没有,只是想用你的项上人头,祭慰我弟兄在天之灵!”其中一人高声喊叫,其余人纷纷附和。那人一挥武器,竟只是一把精铁大刀,“史朝义,你作恶多端,当年叫你侥幸逃过一劫,可惜了,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唉……”史朝义又叹了口气,相当头疼地按了按额角,说是穿厚点别生病,但许是他体质缘故,因此从山上下来他便觉得头有些疼,此时被这帮子人一闹,太阳穴更是隐隐作痛。只是这种事不处理不行,处理不好也不行,难!眼看那些人挥着大刀一拥而上,史朝义心想着这场架不打不行了,只得勉强应招。
他的扇子已经很久没用过了,一来是他已经不需要时时刻刻握着扇子保持冷静提醒自己的身份,二来是他已经不用再打打杀杀。如今看来,第二条还真是——挺打脸的。没有了武器,史朝义就只能赤手空拳,好在他身子弱,武功的底子却不差。几把大刀同时劈下被他轻轻松松一扭身躲开了。
但这是客栈,消息传播最快的地方之一,只短短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客栈门口已经是人头一片,所有人的目标都只有一个。客栈老板又是急又是气,恨不得把叶瑾曦给抓回来,好让他瞧瞧自个儿带回来的好煞星!
许是知道自己的身份尴尬,史朝义虚晃一招之后迅速脱战,转身翻墙,落地之前他回过头,轻蔑一笑:“就算我只剩两成功力,对付你们这等杂碎还绰绰有余。”说完,他身影一晃跳下墙头。
谁知刚跳下墙,一杆□□就抵住他的喉咙。史朝义下意识后仰头,整个人都只能紧紧贴在墙壁上动弹不得,否则就是血溅当场!那是一个天策军爷,脸上长长的两道疤痕,此时已经落了狰狞疤痕。他还穿着一身破军装,只是铠甲衣袖皆是蓝色——看来曾经加入了浩气盟。
史朝义低眼瞧了瞧抵在自己喉间的枪尖,竟然冷静得很。若此时真能死在这儿,也算是天意。只是那叶瑾曦不知又要闹到哪种地步了。这么想着,他居然淡淡笑了出来。那军爷皱了皱浓眉,枪尖更往前送了一分,尖锐的利器刺破对方苍白的皮肤,沁出一点血珠。军爷咬着牙,似乎很不得将人撕裂,低吼道:“死到临头你还笑得出来?莫非你就这么想死?好,老子这就成全你!”说着,他手下一用力,整杆枪大力捅了过去——血光飞溅!
史朝义拼着受伤主动往枪尖上撞,倒是因此保住了一命,他左肩染血,不多时整条臂膀都成了湿漉漉的红。失血过多让他眼前有点发晕,但他知道要逃拖就只能趁这一瞬的机会!于是他顾不得自己的肩伤,趁军爷还未回神,连忙甩了大轻功离开原地,看方向,竟是朝着山上奔去了。
军爷回神,冷冷一哼,□□一摆紧追不舍。
且说叶瑾曦,方才走了没多久,心里就一阵绞痛。他按按心口,疼痛不减反增,且一阵痛过一阵!藏剑忽然就意识到许是那人有了危险,当下不敢耽搁,一扯马缰朝着原路返回了,于是刚刚好看到了自家情缘受伤的一幕。只是他来不及说话,两个人的身影就消失在视线里。叶瑾曦咬碎了一口银牙,用力一甩马鞭,也朝着雪山的方向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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